河北省委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报告

省委四次全会十月二十二日开会,二十五日结束。为广泛吸收意见,便于各地传达布置,各市、地委书记和省府党组常干均列席。此会主要解决了农村整党、训干、冬季农副业生产(上述文件随后送去)和镇压反革命问题;继传达镇压反革命的几个问题,而后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干部中,存在着不同程度而带普遍性的“宽大无边”,镇压不及时,过去右了,并一致提出纠右防左的问题,实成为克服过去偏向的转折点。但各地发言只谈缺点未提成绩,不全面是缺点。兹将镇压反革命问题详述如下:

省委保障人权指示及省第一次党代会议镇压反革命决议贯彻后,全省基本上停止了乱打乱扣的严重现象。而在肃清特和清理案件上获得很大成绩。据八月份前统计,共破获重要案件四千六百五十三起,扑灭股匪二百二十六股,捕匪首匪徒二千三百七十六人,争取七十四人,共二千四百五十人。在清理案件上,据九十九县统计,一至七月份共审判匪特、奸霸、地主等反革命案件二千二百八十三件。又据石专统计清理案件达积案百分之九十五。因此严重打击了匪特,保卫了生产,安定了社会秩序,为今后镇压反革命打下了巩固的基础。但是我们在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在干部中,在执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和政策上,存在着不同程度而带有普遍性的“宽大无边”的右的偏向;甚至部分干部认识模糊,“坦白就可以宽大”,量刑从成份出发,判刑不当;对监狱管理不严,单纯组织生产大队,忽视管理。唐山市竟组织犯人自治会,监狱不像监狱,有的干部还以监狱如学校、比学校还自由为荣,致造成严重逃亡(半年法院逃跑人犯四百七十二名,其中反革命九十一人,百分之九十是生产跑的)。上述问题所以发生,一是胜利后思想上骄傲自满麻痹轻敌;二是把统一战线中的反对关门主义与镇压反革命活动混淆不清,将保障人权政策同镇压反革命政策对立起来;三是思想上存在着“教育改造万能”,甚至将反革命分子与落后分子混淆不清。

自朝鲜战争爆发后,各地匪特活动更加猖獗,积极扩大力量,组织反动武装(据不完全统计现有股匪六十四股,二百八十七人),联络旧党特人员,操纵土匪,进行所谓“敌后游击”。其活动多在城市附近,解放较晚地区和结合部工作基础薄弱地区。有的控制村干部,威胁群众,强行住宿,要款要粮,扰乱机关,劫杀工作人员。利用会道门造谣惑众武装暴动,如制造三次世界大战谣言:“三次世界大战已起,八国联军打苏联,六国帮助蒋介石”。在部分地区(通专三、五个县)发生“割蛋”“割奶”谣言,群众极为恐慌,社会思想混乱(已扑灭)。通过各种关系,打入革命组织内部。目前个别基层组织问题严重,有的村庄民兵为匪特警戒,有的民兵白天当民兵,夜间为匪,有的村庄有的村干部和党员参加会门暴动。此外,积极进行放毒暗害,如清河合作社二十五人中毒,涿县、良乡县委机关五十七人中毒,×××师直属医院一百零九人中毒等,均说明匪特在积极活动。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要坚决执行中央、华北局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并作如下具体措施:

一、克服麻痹思想和右的偏向,深入教育党员和干部,广泛宣传形势与镇压反革命的政策。

二、对已被逮捕和尚未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公安、司法部门根据已有材料,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经过审慎的研究,分别加以处理,继续清理案件,该杀者杀,该监禁者严格管制。

对会道门头子和还乡人员,认真管制,严格纠正过去有登记无管制的严重现象。为重点管制,先将还乡的伪县长、团长、营长、队长、国民党区分部以上人员及特务组长等管制起来。同时对进行破坏活动的地主或旧富农加以控制。反攻夺地或抢夺农民财产的地主或旧富农,实现重点抓捕,个别镇压,以收惩一警百之效,并普遍开展宣传,对一般地主旧富农实现分化孤立策略。上述案件处理必须弄清性质,按手续办事,以防乱捕乱杀现象发生。

三、加强时事、政策宣传,扑灭谣言。

四、对武装匪特及阴谋暴动的反革命分子,凡持武器抵抗者,不论首要与胁从,坚决以武装消灭之。会道门聚众练武,即没收其武器,取缔其组织,首要分子依法治罪。

五、公安、法院、检察部门工作,今后将镇压反革命放在首要地位,将一般民事、刑事案件放在次要解决。为加强其工作,决逐步调整加强其干部。并在县以上建立各级保卫委员会,由同级党委、公安、司法、检察署主要负责人和军分区保卫部负责干部参加组成,以党委负责人为主任。另外县以上公安部门单独建党组,以加强同级党委对此工作的领导。

六、对逮捕入狱的反革命分子,实现严厉管制,加强监狱侦查工作,不准反革命犯人管理犯人,若需要组织一般的反革命分子参加生产,也必须严格管制,在劳动时间亦必须派武装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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