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彻底完成土地改革计划的指示

今冬明春的土地改革运动,已由准备阶段进入行动阶段,党的任务已由领导准备土地改革转向具体指导土地改革斗争了。在目前紧张情况下,放手发动群众,加速进行土地改革,并为彻底完成与扩大土地改革计划而斗争,乃是我中南全党第一等的战斗任务。各级党委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动手,集中注意指导这一运动。任何犹移观望疏忽大意,将指导土地改革委之于少数同志管理,而自己不闻不问,或当作轻而易举而不集中精力、集中干部去指导这一工作的进行,都是不能容许的。我们检查了湘、鄂、赣三省100个乡的土地改革试点工作,认为必须提出下列问题,望全区党的同志立即讨论执行。

一、根据这100个乡的土地改革试验结果看来,只有20%的乡工作较好,有50%的乡工作并不很好,而有30%乡的工作则算很不好。这些乡的一般情况是:有了一些群众基础,集中了一些干部,但是地主则在普遍嚣张地进行破坏,群众消极被动,表现着急。由于所采取的工作方法不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结果:凡是明确了反封建的中心目标,不丧失时机地放手发动群众,打击地主抵抗与破坏,并正确的掌握了土地改革总路线,强调了依靠雇贫团结中农的地方,土地改革就做得较好,动员生产或其他政治任务,也就有显著成绩,乡村面貌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出现了新的革命气象。这证明,即在较短的时期内只要指导正确,工作方法得当,不但可以如期完成土地改革,而且还能为全部工作打下一个坚实基础。与此相反,凡不敢放手发动群众,放松了阶级斗争,离开了依靠雇贫的方针,只去孤立地按自己主观所设定的土地改革时间表和工作步骤,单纯进行丈田、分田,空洞地讲统一战线,那就造成大量的严重“夹生现象”。其情况是田虽算分了,而群众却未发动起来,地主仍在或明或暗地作威作福,黑田查不清,宗派纠纷较前增多,农民不满我们,批评我们:“改了是半斤,不改是八两”。这就说明:如果指导发生错误,工作方法失当,即使条件粗备,干部很多,土地改革也绝难办好。这种现象,实际上是一种“和平分田”办法,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土地改革即将改不好,不但要走回头路,且会因此而引来全盘工作上的被动。

必须了解:“和平分田”,实质上是一种近似改良主义的方法,是将土地改革这样剧烈而复杂的反封建革命斗争,误解为离开当时当地社会条件的、单纯的、分配土地工作。不了解土地改革的基本要求、基本目的和土地改革的基本动力,而为许多次要现象所迷惑,这种偏向所以在今天发生,还因为不少同志,在大局和平胜利形势下,对地主阶级的抵抗估计不足,把地主阶级可能产生的分化投降现象,当作业已出现的事实,不了解敌人的投降,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没收、征收与重新分配,乃是群众革命斗争的结果,没有严重的斗争,敌人绝不会自动下台的。由于有这些错误估计和认识就发生了许多错误的观点和工作方法:

第一、单纯分田,片面生产观点与静止地讲土地改革条件。认为“只要分了田,只要不影响生产,土地改革就算成功”;“只要群众敢要地,就可扩大土地改革”。而不了解靠谁分田,分谁的田,怎样分法才有利于生产。不了解:如果不发动群众(主要是雇贫农群众),不实行政治斗争,实现农民专政,不经过有计划有策略的、系统的、阶级决战,以彻底打垮地主优势,摧毁整个封建制度,田是绝对分不好的,生产的广阔发展也是难以实现的,如果不去具体地分析当前阶级情况,组织胜利的阶级斗争,改变那种群众向政府要地、地主旁观破坏的情况,以树立农民优势,创造彻底实现土地改革的条件,只是单纯地从技术上实行分田,必然会引起群众瞒怨,地主反攻,内部混乱的状态,因而使土地改革区形成似改未改,不死不活的局面。

第二、是单纯而孤立地讲法令,讲“有秩序”。百十条法令条文,一齐讲,一样办,还没有讲反封建,就讲照顾封建,还没有让群众动,就讲这不能动那不可动。群众说:“咱们不行,毛主席的规矩太多”,“只听见响锣,看不见下轿”,“只见水动,不见鱼跳”,这就是群众对我们工作正确而尖锐的批评。在同一精神下,所讲的土地改革秩序,必然成为农民与地主讲妥协的秩序,和利于地主步步抵抗的秩序,绝不会是农民起来向地主专政的革命秩序。而没有这种革命秩序,消灭封建的目的是绝难达到的。

第三、脱离群众行动只讲究工作步骤,等于演戏走过场,发生严重的形式主义。许多干部不能针对地主节节抵抗,组织群众进攻,而把许多分田技术工作离开群众斗争,孤立起来去进行。不了解分田的每一步骤都应是胜利的战斗步骤,脱离了群众行动,任何步骤,就只能是干部“运动”群众的步骤,而不是群众运动的步骤。这种步骤走的愈多,就脱离群众愈远。

不难了解,在上述这样“和平分田”的思想和办法底下,“夹生饭”就成为自然发生而难以避免的现象。而“夹生饭”的再煮,将要化费更大力量,并会使以后的工作,陷入纷繁乱杂的困难境地。这些偏向必须加以分析批评,让广大干部从这些想法、作法下面解脱出来,真正掌握土地改革法和刘少奇同志报告的基本精神,认真地放手发动群众,加速土地改革进行,为完成土地改革计划而斗争。

二、6千万人口地区的土地改革,是有条件完成,并且必须争取胜利完成的。关键即在于能否正确的放手发动群众,能否采取正确的方法去指导斗争。如果和平分田倾向得不到克服,土地改革面的扩大固然要引起不良后果;即使再将土地改革区缩小,再拉长准备时间,也是无济于事的。

因此,必须坚决抛弃和平分田的方法,放手发动群众开展革命斗争,掀起一个大规模的农民反封建的革命运动,才能彻底完成土地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好党,建立一个有群众基础的乡村人民民主专政,准备领导大规模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运动。因此必须认真地从当时当地情况出发,组织一系列的群众斗争。在贯彻实行土地改革,坚决反对破坏、反对抵抗的总口号下,从群众当前最迫切的要求着手,有恶霸就先进行反霸斗争,要减租就先进行减租斗争,要退押就先进行退押斗争,从而争取多数群众,组织成为土地改革而斗争的队伍,然后动员群众,组织划阶级斗争,没收、征收封建田产的斗争,直至分配土地抽田契斗争。如果发生严重不彻底的现象,还要适时发动查田、查阶级斗争。要经过这些斗争,彻底打破地主阶级政治优势,打倒所有封建集团的领袖人物,废除封建势力的一切经济特权,彻底消灭地主武装,收尽其枪支武器,扫除各种威吓、变天等反动谣言及封建势力用以迷惑农民的宗法、家庭、命运、良心的各种落后思想,使农民从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都得到翻身,真正变成乡村的统治阶级。

在群众尚未起来之前,不要过早和过分地强调防左,形成层层设“防”,使群众首先感觉我们规矩太多,而不愿起来斗争。而应首先鼓励群众勇敢地向封建作斗争,争取反封建的胜利。个别左的偏向,只可以个别纠正,即使群众大动起来发生了较大的过火行为,也必须首先区别开是干部的左,还是群众的左。干部蛮干造成混乱,必须坚决纠正,而对于真正的群众的某些过火行动,只应善于诱导改正,而不应给他们泼冷水。如偏差较大需要暂予停止时,也须迅速经过农民协会,取得多数农民拥护,然后实行,这样的纠偏方能取得实效。

这里所谓放手,当然是讲有领导的放手,是放反封建之手,而不是放反资本主义之手,是放雇贫中农群众之手,而不是放流氓分子之手,是放广大群众之手,而不是放少数勇敢分子之手。

在这个原则下,放手必须掌握政策的基本精神,放手给群众有步骤地执行政策。而土地改革政策的基本精神,即在于划清敌我友的界限,争取多数群众坚决而有效地战胜敌人。不要打乱自己的阵营,予敌人以可乘之机,不要伤害朋友陷自己于孤立境地。也就是说:首先应发动群众起来,放手组织群众队伍,打击地主阶级中的抵抗分子,促成敌人分化,然后再行明确地引导群众有区别地对待敌人,按照大恶霸与反革命分子必予惩办,守法地主正常待遇,开明分子政治上予以照顾的办法,实行分别处理。争取敌人大部投降,有效地实施各项政策的具体规定,教育群众对于地主以外的知识分子及其他小土地出租者,对于富农自耕土地及兼有出租士地的工商业者,分别按法令给以照顾,以便在行动中组成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彻底孤立与消灭地主阶级。

在这个原则下,放手必须大胆充分地发扬群众民主,一切重要问题皆必须经过大多数群众的同意,团结大多数群众一道行动,并不断地巩固与扩大广大群众的团结,增强斗争敌人力量。要区别开团结自己和斗争敌人界线。不要放给少数分子去强迫多数群众,不要放给流氓分子去压制群众,不要不看情况,简单地叫一声“放手”了事。而必须明确:放给谁,怎样放,坚决走群众路线。

在这个原则下,放手必须是放手给群众,并引导群众运用合法斗争形式去打击敌人的抵抗。在进行斗争中,必须教育群众特别要教育群众中的积极分子懂得掌握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原则,懂得运用自己政府的法令,采用广大群众同意和拥护的斗争形式去打击敌人。以合法斗争对付敌人的利用合法,也以合法斗争打击敌人的非法活动。例如可以运用讲理斗争以制服敌人的顽抗狡辩,运用人民法庭以惩办不法地主,必要时也可采取联合斗争大会游行示威等方式以群众力量压服敌人,采取这种合法斗争形式,既可以更好地消灭地主阶级,又可以团结广大群众顺利实现分田。非法斗争,既不适合当前情况需要,又必然脱离广大群众意志,是不应采用的。

运用人民法庭这个斗争形式时,必须手续简单明了,表现严肃而又活泼,能适合与满足群众要求,能为群众办事,能系统地镇压敌人,这样才便于说服制止少数分子乱打乱杀的要求,保持士地改革中的革命秩序。不适当地引用旧司法人员,手续麻烦,死啃条文,反而束缚了群众斗争,阻碍了土地改革之进行,是必须避免的。

三、“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是组织反封建革命统一战线的基本力量。中农必须团结,而贫雇农尤必须依靠。不依靠雇贫农则无法中立富农、消灭封建,也无从良好地团结中农。许多干部,特别是新干部,还不完全懂得这个道理,甚至存在着认为雇贫农“落后”、“贪图小利”、“易被地主收买”、“生活穷没有时间开会”等极端错误观点。这些同志不懂得土地改革基本上就是为了适当满足雇贫农的要求,分田基本上是雇贫农分田,提高生产也首先是要提高雇贫农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土地改革斗争必须依靠雇贫去团结中农,而不应依靠中农团结雇贫。没有广大雇贫农积极起来进行土地改革,土地改革一定改不好,一定改的不彻底。另有许多干部只看见了雇贫农确是参加了减租退押及其他斗争,并且普遍要求分地,就误认为雇贫农已经充分起来,已经居于领导地位,再无须认真发动,而忽视了另一方面的情况:即由于阶级斗争尚未深入,中农在支前、征粮、减租中又确实起了一定作用,在不少地方自然地取得了当权地位,而部分雇贫却尚存有许多顾虑,因而在土地改革开始也就自然产生了脱离雇贫与和平分田的偏向。因此当我们在全党正确进行土地改革总路线的教育的时候,就必须针对目前情况特点特别强调依靠雇贫,发动雇贫和满足雇贫这个方面。

发动雇贫,绝不能是简单地关起门来调整组织成份,把中农推下台去,而必须是集中雇贫农的要求,组织雇贫起来,并吸收一切愿意积极参加斗争的中农群众,一起向地主阶级进行斗争,从斗争中提高雇贫的阶级觉悟与组织力量,使其真正成为土地改革运动的中坚力量。因此对于雇贫的土地要求及当前的吃饭问题,直至所需生产资料与其政治要求,都须尽可能地予以满足。如果雇贫农坚决要求征收富农的出租土地,即使所得无多(实际南方水田,多得一分也是极关重要的)也可予以征收,只要坚决地保护了中农,不违犯保存富农经济的原则,就不会影响生产,就不会影响中立富农的要求,就不会犯冒险主义。对于地主分散隐蔽于农民手中的财物,经群众揭发出来并要求分配时,即使不属于四大浮财范围,也有理由实行没收。个别反动恶霸分子与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不法地主,可以经由人民法庭判决,依法实行没收其财产,加以分配。而在分配这些士地财物时,应该首先照顾雇贫农(同时也应适当照顾中农,特别是对于佃中农,应从退押金等方面予以照顾)。雇贫农中农经过诉苦,要求政府惩办过去残害他们的恶霸分子时,人民法庭须立即受理,依法判处,为农民申冤壮胆。至于明显的恶霸地主,勾结匪特压迫群众的伪退伍军官及一切坚决反革命分子,更须按照镇压反革命分子指示,及时处理,支持群众土地改革斗争。

为发挥雇贫农在农运中的组织作用,可以在农民代表大会及农协组织中另行召开乡的雇贫农代表会议,和村的雇贫大会,并于必要时在雇贫农代表会内建立经常的主席团,进行一些必要的单独的活动,以便加强雇贫农本身的团结,并以雇贫农在自己斗争中的彻底性与积极性去影响中农及其他群众。但不要以雇贫代表会或其主席团代替农协及农民代表大会,不要以雇贫代表会的决议,强迫中农执行,而仍应适时召集包括中农代表在内的农代会,和农协委员会,开展民主的讨论,解决各种必须解决的问题。凡涉及全体农民利益的问题,尤其是涉及中农利益的问题,必须吸收中农参加一块讨论,取得中农同意与赞助然后动手去办。

必须教育雇贫农,懂得中农是农民自己阵营的一部份,懂得“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斗争原则,争取他们自觉地去团结中农,坚决保护中农利益,而不要脱离中农,更不要错打中农。当雇贫尚未起来的时候,必须明确地着重地发动雇贫农,而当雇贫农已经起来发生侵犯中农现象的时候,就应着重团结中农。总之,要从实际出发,贯彻依靠雇贫,团结中农的方针,防止由脱离雇贫的错误转向脱离中农的错误。只有这样才能组织起以雇贫为中坚的包括中农在内的广大农民阵线,才有力量中立富农,彻底消灭地主阶级。

四、放手发动群众,必须一面提出适当口号,集中群众当前要求,迅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一面又须结合斗争,深入进行对群众的思想启发和组织工作,以扩大群众发动范围,提高群众在斗争中的自觉性与自动性,保证斗争的彻底胜利。那种“只要多给群众就能起来”和“先分了田再慢慢教育组织”的恩赐观点、等待观点都是错误的。

思想启发就是引导群众自觉地参加斗争的一个方法,因此也就是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方法。但思想发动与其他各项工作一样,本身也必须走群众路线。经验证明,老区所通行的“诉苦”“挖贫根”“算剥削账”“谁养活谁”等等方法对于群众来讲是一个阶级自我教育的启蒙运动,对地主阶级讲是一个有力的政治攻势,在今天仍然是适用的和必需的,应该大大推广运用起来。但组织诉苦必须与组织斗争密切结合,并要根据群众自然要求去进行,不要主观地制造诉苦运动,强迫诉苦,形成群众负担。当运动酝酿成熟,群众业已有了斗争决心并积极要求行动时,即应乘热打铁开展行动,而不应慢腾腾地机械要求诉苦的普遍与彻底,强求完成诉苦阶段再来斗争,从而放冷了群众情绪。诉苦的主要作用,只在于唤起群众阶级仇恨,划清敌我界线,启发斗争的热情与勇气。诉苦彻底并不等于斗争胜利。因此党对群众的政治指导不能只停留在这一点上,还必须及时地进行政策教育,使群众懂得:有策略地打击敌人取得胜利。还必须适时地联系进行时事教育、生产教育,使农民懂得:良好地接收与巩固土地改革斗争的胜利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努力生产,武装自卫,保卫祖国安全。

今天各地农协的一般弱点,是领导成份不纯,雇贫骨干树立不够,联系群众的范围过分狭小,内部缺乏民主生活。这些弱点,业已成为运动大规模开展的一个障碍。但因为这种情况的发生是与阶级斗争尚未深入,群众发动尚不充分密切联系着的。因此整顿与扩大农协的任务,就必须与发动组织群众斗争联系起来进行,应当纠正那种关门编整的错误办法。应当面向广大群众,首先是雇贫农群众,培养斗争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逐渐淘汰成份不纯分子,并在准备与总结斗争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群众去整顿与发展组织。也就是说整顿组织,不是只限于撤换与改选某些不纯的领导成份,也不必每次都选举新的领导成份,还必须经常注意消除存在于群众思想与行为当中的宗族、地域等落后成见,加强干部与群众及群众相互之间的战斗团结。

因此必须改善运用农民代表会议的方法,使代表会能适合于团结自己战胜敌人的基本要求,能真正成为代表广大农民群众的权力机关,能做出适合广大群众水平的决议,调动多数群众进入行动。不要单纯地要求纯洁,将代表选举条件提的过高,形成单纯积极分子会议,不要只满足于代表会上的热烈情景,而忽视各村群众和各种群众思想与组织上参差不齐的情况,必须注意经过代表会深入各乡各村和各种群众中的工作。

因此必须克服运用积极分子中的固定观点。提高老积极分子,与培养在斗争中新生长的积极分子,必须并重。鼓励他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进行“胜利靠谁”的教育。表扬大公无私,防止多占果实,脱离群众。

在斗争中必须结合群众武装起来的要求,转移地主枪支,慎重地但须坚决地建立与发展民兵,保卫斗争胜利。但要十分注意保持成份纯洁,和党的绝对领导,严防敌人混入以策反方法来破坏革命。

在土地改革中,区乡应适当划小。现在有些地方划的太大,实妨碍深入工作、培养干部与乡村组织建设。应按中南局关于区乡组织建设的初步决定,适时加以调整。一般地区,区以四、五万人口,乡以三千左右人口为宜,不宜太大。如以单位计算,则以每县平均10个区,每区平均10个乡为宜,不宜太多。凡区干部数量较多地区,皆应在土地改革开始或分田之前划小。不可延迟。

五、南方生产空隙甚短,整个土地改革计划必须要争取加快完成。从全区讲,大体应要求在一二月间进入运动高潮,三四月间完成分配确立地权,在插秧前转入生产运动。

怎样才能加快?经验证明:利用农民代表会中的积极分子做出超越群众水平决议,脱离各个村级组织的活动,不注意组织分村战斗,简单地由少数代表积极勇敢分子,全面动手“大轰大擂”;或在几个点突开之后,就主观地放弃了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急于进入全面大动;或者不重视运用本地农民积极分子,只靠外来干部“大块儿突击”,这些作法在实际上不但不可能快,而且势必又走回头路,反而更慢。只有,经过重点酝酿,逐步形成全面大动及深入发动三个步骤,坚决采取由点到面波浪式地配合跳跃式地向前发展,才能真正作到快。因此在开始工作时:第一步、应组织力量切实的突破一点,做出经验,扩大影响,带出徒弟,然后召开区乡及联村农民代表会,传播经验,并派积极分子协助邻乡斗争,扩大成为若干乡或一个区的面;第二步、点向外跳面向外推,由多点多面进入全面大动,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大、声势壮的斗争;第三步,进一步深入点提高面,运用各个点深入工作的经验推动全面的深入。不要因转入面就丢掉点。这种点面相互结合逐步扩大深入运动的方法,既区别于死守据点,又区别于全面冒进,所以最快而又是可靠。必须坚持而不应抛弃。

六、在这个极其伟大而艰巨的土地改革任务面前,中南局特向全体工作同志们号召:勇敢而又慎重地前进!发扬过去良好的工作经验,纠正当前的工作偏向,遵从八项纪律,努力向群众学习,向上级指示学习,争取在土地改革作战中做一个优秀的指挥官。一切领导干部,要到前线去!亲自掌握情况调配力量,指挥战斗,取得经验,推动全局。一切领导机关在这个带有决定意义的工作和决定意义关头上,必须集中精力进行指导,而不要为细小事故所分散。党政民各系统各部门必须统一于党委领导,统一于土地改革中心任务之下去进行工作,不得各自强调部门单独业务,形成力量的过分分散,而犯了平均主义错误。一切党团员在土地改革中必须明确自己的立场,赞助农民而不是赞助地主,在土地改革斗争中考验自己,改造自己。

只要我们在今冬明春几个月内,把土地改革、减租、镇压反革命、肃清残匪这几件工作做好,此后全区形势就会走上一个新局面,而我党我军就可以在大局形势发生变化时取得更大的主动,更有把握地在今后复杂斗争中取得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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