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的工作指示

目前,一贯道在西北各地不断蔓延,陕、甘、宁大部分汉族地区已有很大数量,有的全村在道,有的每县多至万人以上,并已开始向青、新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该道活动猖獗的地区,群众盲从,匪特利用,危害治安,直接影响各项工作的进行。因此,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的斗争,已成为我们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为了正确有效地开展这一斗争,必须将我们对于一贯道的观点、政策、斗争策略加以系统、详尽的说明。

一贯道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其社会、政治根源的。一贯道原先是旧社会时代许多封建迷信会门中的一个派别,抗日战争时期,日寇特务机关利用它在群众中散布模糊民族仇恨的谬说,并支持它在华北各地发展。此后,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活动又与这个组织相结合,特别是在他们反动统治被推翻后,更加紧利用一贯道进行各种破坏活动,支持它在各地发展。而一贯道之所以能够蔓延猖獗,不仅是因为有了敌特组织的策动和利用,更主要的还是由于:广大群众长期生活在旧的反动黑暗时代,又经历了长期的战争,经常遭受贫困、灾荒、疾病、死亡的威胁,解放后,我们不可能很快医治好战争创伤和领导群众摆脱旧社会留给的各种灾难;我们一般的又还没有来得及进行深入的群众工作,使群众真正认识追求光明幸福的生活的正确道路。这样,广大群众对于旧生活中各种灾难威胁的恐惧心理,就多是仍然采取传统的方式——向神权迷信思想的幻境中自求解脱。一贯道宣传的“消灾免难”、“保佑平安”,就暂时成了群众精神上的鸦片烟。一贯道就是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逐渐蔓延起来的。可是,由于敌特组织加紧在一贯道内部进行活动,这就使一贯道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影响大大不同于一般迷信团体。最近时期,特务反革命分子利用一贯道散布谣言,破坏政府法令,勾结土匪,组织骚动,以至图谋掀起武装叛乱,到处均有发现。一贯道内部敌特分子的组织活动,不少地方已侦获确实证据。所以必须明确认识:今天的一贯道,已经是特务操纵的封建迷信的极端庞杂的带有群众性的反动组织,我们要提高警惕,积极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的斗争,并与除奸保卫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但又必须牢记它的基本特点是带有群众性,开展反对一贯道活动的斗争,主要是依靠进行艰苦的群众工作。这些便是我们正确执行反对一贯道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我们对一贯道的根本政策,是彻底消灭的政策。从开展反对一贯道的斗争,到达彻底消灭一贯道活动,必然是一个长期斗争和做艰苦群众工作的过程。因为一贯道内部成份主要可分为三部份人:一部份是特务、反革命分子,是极少数人,他们利用参加一贯道群众的迷信思想和盲目行动,实现其破坏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危害治安等反革命的政治活动;他们的活动不仅是违犯一般群众的利益,也是违犯大多数入道群众的基本利益的。我们要善于识别和揭发他们,使其完全孤立并给以打击。另一部份是一批依靠传布一贯道为生的迷信职业者,他们中许多人具有顽固的迷信思想,这些迷信思想的传布,在群众中还是有市场的,即是与群众有某种联系的;但他们又多系借道生财,损众肥己,利用道权为非作歹,这些又是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须要善于依据具体事实揭发他们的罪恶和欺骗行为,教育群众,才能逐渐地孤立、教育、改造和取缔这一批人。再一部分是广大的保有神权迷信思想的入道群众,不能孤立地去改造群众的迷信思想;使已参加一贯道的广大群众自觉地脱离一贯道是不容易的,使更广大的群众摆脱神权迷信思想,就更不容易了。必须努力做好各项社会改革和生产建设工作,使群众物质生活逐渐改善,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同群众的联系,在各种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解脱迷信观念,这是长期的严重的群众教育工作。正确地分析和掌握这些情况,是在开展反对一贯道斗争中正确地执行政策、策略的基础。

目前敌特正在加紧利用一贯道进行阴谋破坏活动,企图给我们以更大更多的危害,我们又将要开始在广大乡村和城市中进行深入的发动群众工作,故开展反对一贯道的斗争,已成为迫切的政治任务。在各地开展这一斗争时,应采取下列步骤:

首先是深入发动群众有重点地给以打击。最近即由军政委员会颁一布告,宣布一贯道为愚弄群众、危害治安的非法组织,劝告群众不要加入,已加入者号召退出。再由公安部汇集一贯道活动材料,编一小册子发下,各地即可据以进行一般宣传活动。在今年秋、冬两季,各地结合进行土地改革、减租、反恶霸、剿匪、生产各项群众运动中,选择几处一贯道活动最猖獗,恶迹最显著,危害最强烈的地区,集中使用干部,深入群众工作,配备力量,侦悉内幕,依据实际材料,采取各种方式,如展览道内特务反革命分子进行破坏活动的证件,用当地具体实例揭穿少数道首利用道权为非作歹的行为,编演反一贯道的秧歌剧,组织群众自觉地控诉该道罪行等,以彻底暴露该道内部一切反动黑暗事实,给广大群众以深刻的实际教育。在真正提高群众思想觉悟的基础上,达到实际上瓦解这些突出地区的一贯道组织。

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查有实据,利用一贯道进行破坏人民政府法令和土地改革、减租、生产等各项工作任务之特务、反革命分子本人,必须按其政治上所犯罪行逮捕归案,依法严惩;虽非特务、反革命分子,但有严重欺压群众等犯罪行为之道首,应按其所犯罪行之轻重、大小,经人民政府法庭予以判处;对只进行一般迷信活动的道首,应给以教育并劝告其改业,不得因此而加以逮捕法办等处罚。对一般入道群众则须认真进行广泛深刻的实际教育工作,帮助其逐渐弄清一贯道的欺骗反动行为,而脱离该道,决不是任何处分命令可以解决问题的。其对揭发该道罪恶事实有功绩者,给以奖励。

对一贯道财产之处理,须慎重调查清楚,严防侵犯私人财产。以道费经营之工商业或保留之大量资财,一般应以由群众选派人员管理,充作公益事业之用为宜;但如群众强烈要求退回道费而又有条件退出时,亦可退出。每一案件中此项财产之处理,应由县委研究,提出办法报请上级党委批准后再经人民政府处办。

凡党团员、政府工作人员、地方武装人员之参加一贯道者,应尽先教育争取,其已悔改者可以免究。屡次不改且向组织隐瞒者,应逐渐清洗。其混在革命内部,以一贯道面目进行反革命活动者,获有实据时,依法惩办。

防止打击面过宽。要分清一贯道内有组织的破坏活动与一般迷信行为(如求神、祈雨等),不要把一贯道活动一律都叫特务破坏活动;应抓住一贯道以迷信为掩护进行欺骗、敲诈、强奸等犯法行为,宣传揭露,教育群众,而不要一般的反迷信;更重要的是必须把一般入道群众与特务、反革命分子及普通迷信职业者严格分开。

防止单纯行政命令的作法。不进行登记,不强迫退道;不能因为政府宣布一贯道非法而简单地下命令解散;不要脱离一般中心任务孤立的进行反一贯道斗争。要知道:当群众还没有从自己切身经验中认识到一贯道的害处时,任何强迫命令办法,都是无效的。打击一贯道的有效办法,是努力进行反复多次的艰苦的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经过重点打击后,一贯道的首脑机关将被打垮或打乱,有些地方的一贯道将瓦解,该道的罪恶活动将被大量揭发,群众认识自然会日益明朗。影响所及,有些地方的道会门趋于涣散和消沉,有些地方则可能更加隐蔽。这时我们就要依据前一时期的经验,更深入,更细致,更普遍地开展反对一贯道的群众工作,基本方针还是结合各种重大工作教育广大群众,孤立打击首恶分子。我们工作作得愈有成效,一贯道组织就会愈加迅速瓦解,愈益趋向涣散和消沉。但只要群众中神权思想仍然存在,一贯道的零星活动在相当长时期内还会有,敌特分子制造别的会门组织的新花样也还会出现,反对反动迷信会门活动的斗争,仍然是长期的。有决定意义的工作,就是要我们努力生产建设,不断改进群众的生活状况,努力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努力在各种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我们这些工作的成绩愈多,敌特分子利用反动会门组织进行破坏活动的机会就愈少。这是我们长期的正确努力方向。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