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征粮工作的指示(节录)

我们开始征粮后,普遍的现象是:

(一)农民积极交粮,有个别地区农民负担超过百分之十几,因为总负担比国民党时候还要轻一点,特别是对地主土豪也派公粮,农民认为合理满意。

(二)部分地主持抵抗态度,叫苦连天,不交粮或不积极交粮。

(三)到处土匪蜂起,其中许多是特务和恶霸地主结合的政治土匪,其口号亦主要是抗粮分粮,以争取群众。由于土匪的活跃,我们剿匪工作尚未开展,故有些地区事实上已不能征粮。

(四)此次征粮数目是很大的,但据各地报告都未超过去年总收获量20%,故有些地方因为工作比较深入,宜传工作做得较好,人民代表会议开得好,负担面比较大,进行颇为顺利;但多数地方宣传工作做得不够,负担面太窄,则进行甚为困难。

上述现象应引起严重注意,这次征粮因为情况不熟,时间紧迫,未曾发动群众,主观力量又弱,求其非常合理是不可能的。但必须注意掌握两条原则,即:(1)负担面力求扩大到70-80%。(2)地主负担不超过40-50%,富农不超过25-35%,佃富农不超过20%,中农不超过10-15%,贫农不超过5%。各地应以这两条来作为检查政策是否正确的标准,凡是不合这两条的必须按照各地不同条件作恰当的但是坚决的调整。切不可一错再错,硬着头皮干下去,这样不但会失去同情,脱离群众,给敌人以可乘之机,而且也无法完成征粮的任务。为此我们提出下列各点,请各地党委切实注意:

甲、要严格区分地主的叫苦是不愿缴纳还是确有困难,这点极为重要。例如有些小地主家境确实不好者,即应减少一些;又如有些公教人员在外做事,其家仅有少量土地出租者,即不应按地主标准派粮;又如确向国民党政府出了负担的,和减过租的,则应扣除计算等等。总之,我们办事办到入情入理,才能取得同情,分化地主阶级,使少数恶霸反动分子孤立,才能打击地主阶级的叫嚣和反动分子的煽动。这个策略思想,在今后任何工作和斗争中必须贯彻。

乙、各地现在普遍采用国民党的赋元办法,其好处是简便易行,其坏处是负担面很窄,且极不合理,一般佃富农及佃中农都没有负担,应予调整。将地主及有地的贫、中农的过重部分,分派到佃富农佃中农,乃至佃贫农身上。

丙、凡是一次不能收齐的地方,应主动的分两期收齐,即留一部份(不得超过三成)在夏收中缴纳。

丁、准许以一部分黄金及能出口的物资折缴公粮。

戊、在难于打开局面的地方,仍应充分运用县、区、乡人民代表会议的方式去克服困难,这种会议可以多开。例如:某区某乡地主不缴,就可专为此事召集代表会议,并且有意识的多请一些地主代表到会,尽量让他们说话,然后把道理说得清清楚楚,对于合理的意见认真采纳,以便打破僵局。

己、我们工作做到了不合情理的事情纠正了(这点特别重要),恶霸反动分子孤立了,在这样的条件下,对于个别抗缴粮的首要分子(特别是大恶霸分子),拘送法庭加以惩办是必要的。

庚、征粮的另一主要关键是剿匪工作的开展,各地党委与军区应按大军区指示切实执行。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1949-1952》,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文件档案号:GM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