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土地改革、春耕生产问题向中央的综合报告

(一)三月份华东农村工作中心,已由土地改革转入春耕生产。土地改革进度,迄春耕前为止,完成土地分配者,约共三万三千余乡,占全区总乡数百分之八十弱。尚未进行土地改革者,共九千余乡,须留待春耕紧张时期之后及夏秋冬三季继续完成。

(二)各地一般是经过检查土地改革、总结参军,转入春耕运动。土地改革后,农民生产情绪普遍高涨,各地生产准备较早,领导上抓得较紧,对春耕准备工作,大多进行了检查,现大部地区都已开始春耕。凡在土地改革中群众发动得愈充分,土地改革中遗留问题处理愈干净,转入生产亦愈顺利。但部份乡村的农民及其他阶层对生产还有顾虑,例如:贫雇农缺乏种子、肥料、口粮、农具,有单纯依赖政府的观念;中农怕“富了要挨斗争”,怕“负担重”;富农不敢雇工,不敢对贫雇农自由借贷,怕被人家说是“剥削”。若干漏网的不法地主尚在造谣破坏。在福建部份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农民怕抽地、不犁田,租入田不施肥,等待土地改革。干部中有些在分完土地,完成参军后,产生了“歇一歇”的松懈情绪及认为“土地改革后生产已没有困难”、“生产不要领导”等麻痹自满思想。

(三)各地在打通区乡领导骨干及乡村干部、积极分子的思想后,并召开农民代表会及各种形式的群众会议,针对群众中的具体顾虑,配合抗美援朝运动,广泛开展十大政策的宣传,并及时发放农贷,鼓励私人借贷,组织社会互助,切实帮助群众解决肥料、农具、耕牛、口粮等困难。对土地改革中直接影响春耕生产的未了问题,如尚未确定的水路、界址、留得过多的公田,若干没收征收而尚未处理的可耕土地,尚未分配的粮食、耕牛、农具,分得土地上的青苗纠纷,小土地出租者的佃权调剂,惩治漏网的恶霸和不法地主及督促一般地主劳动生产等,对其中必须而可能解决的,力求结合春耕迅速处理,难以结合处理者,也必须运用春耕间隙及时解决。同时,强调应将上述工作与当前群众中具体的生产组织工作密切结合。浙江杨桥等三个乡及山东莱阳县白龙区古城乡在宣传十大政策后,立即发动群众由户到乡的订立生产计划。苏南松江召开了区乡农民代表会后,立即订立爱国生产公约和各户爱国生产计划,掀起了群众的生产热潮。

(四)在农业生产指导上,除粮产区按原定部署进行外(灾区生产救灾工作亦以完成播种,保证麦收为中心),我们提出应特别注意经济作物地区的工作。各地正大力贯彻扩大棉田,棉农因为有粮棉比价、抵交公粮、合作社收购三项保障,打破了销路与价格的顾虑。各地对完成植棉一般都有信心。山东棉农自报种植面积已达预定计划,苏北南通植棉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百分之七十,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但要实际种上,还要深入检查,具体解决困难,部份地区的种子调剂,尚须努力。其他麻、烟、茶、丝等特产地区,亦均作了具体部署。为了加强推销土地工作,除华东局已发指示外,各地正先后召开土产会议及土产展览会。

(五)在完成土地分配的地区,据各地春耕前检查,遗留问题尚多。突击春耕期间,除各地继续贯彻检查及总结土地改革经验外,对结束土地改革工作,拟将直接影响春耕的各项问题先行领导群众处理,对个别乡村组织极端不纯的现象,加以个别调整,并在个别区乡进行颁发土地证的典型试验。待五月初春播大体完成后,即利用生产间隙,继续处理未了问题,颁发土地证,完成各省区的总结土地改革工作,陆续训练农村积极分子,进一步整理基层组织。尚未进行土地改革地区,亦拟届时继续进行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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