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察哈尔省委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宣传计划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市委、地委、县委:

兹将察哈尔省委关于进一步普及镇压反革命宣传的计划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计划是完全正确和完全必要的,全国各地均照此计划去做。

 中 央五月十六日

察哈尔的宣传计划如下:

几个月来,镇压反革命的宣传,获得不少成绩,但多数地方镇压反革命的宣传不足,仍是一个严重问题。为了进一步普及镇压反革命的宣传,使其与抗美援朝同样家喻户晓,特制定如下计划,望各地认真执行,做出成绩。

一、各级党委宣传部将镇压反革命宣传作为当前工作重心之一。县以上各级宣传部门和公安机关、司法部门,自五月二十日起成立镇压反革命宣传委员会,每月开会两次,专作研究,有效地组织宣传。

二、各区普遍召开一次各界代表会,各村普遍举行若干次各阶层的座谈会,专门讲解镇压反革命条例,联系本区、本村的镇压反革命工作进行讨论,主持会的人并应从实际工作中说明政策,使群众明了。为做到这一步,各县、区事前要作充分准备,将镇压反革命工作检查一下,总结出为什么逮捕那些人,为什么杀了那些人,为什么判了那些人徒刑和徒刑有长有短,为什么释放了那些人,还有哪些人没有顾得及处理等,以便具体向群众阐明政策。这种会议,时间不能太长,区代表会一天,座谈会半天。未举行过控诉的村庄和虽开过控诉会而没有开好的村庄,凡有条件的,都应有准备地举行(或联村举行)一次控诉反革命的会议。各县并须以公安机关为主,党委宣传部配合,大力组织一次反革命罪行展览会,充分搜集反革命的证件,如武器、文件、供状、图片、布告等,有计划地到集镇和较大村庄巡回展览。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一些悔过较好的罪犯当众坦白。这种反革命罪行展览会并最好与发动群众控诉相结合。

三、大力组织群众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和防奸常识。各地、市委大量翻印《惩治反革命条例》,农村中识字的区村干部、宣传员、积极分子要求人手一册。城市中要求每户和每个工厂、矿山的生产小组都有一本。防奸常识由省公安厅编写,印发要求同上。各地民校和文化馆亦应专门讲解和组织讲座。务使群众在目前镇压反革命热潮中,不仅报了仇、雪了恨,并在政治上普遍提高一步。

四、在镇压反革命的紧张阶段,应利用群众所关心的每一件具体事件,经常向群众作报告。今后,某地捕了人,杀了人,判了哪些人徒刑,释放了哪些人,或某地发生了特务破坏事件,都要及时向当地群众作报告,使群众不断受到教育。特别是要利用杀人布告对群众进行教育。出布告是一种严肃的重要的政治宣传,要有说服力的罪状,要文字力求通俗,要有高度的政策性和鼓动性,成为一张好的宣传品。不应为等因奉此老一套所限,更不容许在布告中错写罪状或牵连不必牵连的人。为了做好这一件工作,今后各县、市杀人布告应送党委审核。同时并可印发小传单宣传,以补布告之不足。对一批罪犯中,判决杀的、处徒刑的和教育释放的,还可采取同时布告(写在一张布告上)的方法,或结合召开群众控诉会,同时宣判杀、关、管、放的人,以具体事实向群众交代政策。这样既便于群众了解政策的全貌,又便于分化反革命分子。

五、各种对外宣传的报纸、刊物,均应发表专论。《察哈尔日报》要把宣传镇压反革命作为当前中心之一,并配合新闻报道,编写“黑板报”,供给下边。广播电台要组织播讲和节目。各地应特别注意利用各种艺术形式作宣传。剧团、宣传队、电影队和幻灯都应编演一两个镇压反革命的政策性较强的节目。省文联并应组织创作两三个短小、精悍、通俗的歌曲,大量印发各地教唱。使群众从我们的报纸、刊物和各种文艺宣传中,认识镇压反革命的重要并了解政策。

上述各项,要求各地认真讨论,切实执行。现已这样做的地方,应进一步加强,还未这样做的地方,要照办。但均须注意与抗美援朝宣传和生产工作密切结合。不能顾此失彼,把镇压反革命的宣传孤立起来。各地须每半月将此工作检查次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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