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转发广西省委五六月份镇压反革命工作的报告

各中央局、并转送各分局省市区党委:

下面是广西省委七月七日的报告,有几点值得各地参考,请加研究。

 中央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六日

分局、中南局并报毛主席、中央:

兹以镇反工作作为我省五、六月份的工作报告,退押、退租拟到七月底总结后再作报告。

(一)镇反总的情况:广西的镇反特点主要是扑灭公开武装暴乱的土匪。自我进入广西到现在已消灭土匪四十三万人。现广西匪患基本上算肃清了(现全省除百色分区靠云南边西林、西隆地区,与钦廉分区靠越南边地区尚有股匪约两千来人,其他各地区潜散匪已不到两千人)。农村的镇反大体亦可说是解决了问题。因在消灭了的土匪四十三万人中,虽有廿来万人系投降自新的,并未押禁,但大多数现为群众所管制。捕俘的廿几万人虽前后释放的不下十万,但也是经过了初步教育改造才放的。而现在关押的尚有八万,实已处决的为四万来人。根据两个县少数几个村的调查,在经过剿匪与清匪反霸后,李、白依靠统治乡村的骨干即地主阶级中反共最坚决的,和旧军官、旧乡政人员,其中最反动的,大部确已被搞掉(杀的四万人大多数为上述的那些人,尚在押的八万人中上述那些份子约占一半)。今后广西农村只要在退押、退租、反霸、清匪与土地改革及土地改革后的复查再注意结合扫一下,镇反问题就可以做到根本的解决。所以在目前的反霸、清匪、退押、退租的运动中,与今冬明春的全省大规模的土地改革斗争中,还需要杀少数人(主要是为着发动群众)。我们认为现中南限我省只准再杀三千人,包括城市与清理积案在内是够了的。不过广西杀人的比例是超过了中南批准千分之二的规定,这主要是省委掌握不紧,除玉林、龙州、百色、桂林四个地区未超过或只接近千分之二的规定外,其余六个地区都超过了规定。根据玉林土匪暴乱最凶,杀的人并未到千分之二,就是到完成土地改革亦不需到千分之二能解决问题的情况看来,超过千分之二是杀多了的。如省委能很好执行毛主席指示,广西情况虽特殊点,但无论如何也不需要千分之二的比例的。这一政策执行后的偏差省委虽发现较早,四月间即注意纠正,但因对下面未从思想上解决问题,致抗拒甚大,未能贯彻,直到五月底陶铸、李天佑、何伟等同志下去,与经过中央公安会议的传达讨论,及以后又派了七个组下去检查,杀人草率偏向现算已获得改正。

(二)城市镇反的发动群众问题:如果说广西镇反在乡村(包括内地小城镇)虽多杀了些人,但大体上是解决了问题。在城市(主要为省直属的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五市)虽杀人比较少(五市共杀了约六百人,内除去两百多系外县的匪俘犯、而属于本市破案杀的人约三百来人,平均还不到千分之零点五),但对镇压反革命问题的解决也就比较差。这主要表现为:城市为我们接管后只上层机构有变动,对整个来说仍原封未动,或者变革也很少,这就使得反革命份子有很好的掩护,加以我们侦察工作很弱,就很难破获。我们在城市一年多所逮捕的反革命份子大多数为地下军,土匪及伪军官解放后继续有活动的,以及自新登记不彻底的分子,与在城市大家都知道过去当过特务、警、宪,与公开情报机关的小爪子等。真正属于潜伏地下现在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特务组织的破获是很少的。且在抓了上述的那些人后,明知有主要特务未搞掉,而我公安机关已感束手无策。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城市紧接大张旗鼓的宣传,收到一定效果后(必须使群众普遍认识镇反是自己的事),展开城市的民主改革运动是进一步摧毁反革命组织的重要步骤。根据这次南宁市的经验在三月以前杀人未作宣传,四月以后在广西各地开始注意。杀人要好好宣传,在南宁、梧州这一工作是做得比较深入的。自四月到现在,为镇反问题市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与各界代表性的各种会议是开得很好很经常的。对罪恶重大的反革命份子的大小会控诉、广播控诉,几乎百分之九十的成年市民都参加过与收听过,教育意义甚大。此外各地报纸、地方戏剧、黑板报、壁画、标语、传单,对反革命的罪行揭露,特别是特务罪行的展览,加深人民对镇反的认识,作用是很大的(南宁的特务罪行展览参观者达廿五万人,全市十七万人,每人都看过,并有连看几次的)。现该市确可说对镇反的初步认识是做到了家喻户晓(梧州也做到了这一点)。但仅仅停止在这一步只能够使群众对杀人一般表示拥护,不再有任何恐慌,要群众直接起来参加镇反是困难的。南宁市在五月廿日大捕了一批反革命份子,前后大张旗鼓宣传做得还相当充分,甚至使群众当时有点不耐烦,特别是工人表示“老是讲特务坏有什么用,像你们所讲的那些人我们这里又找不到,我们要搞的人你们又不给搞”。当时虽也有些对匪特检举的,但全是些匿名与提供一些不重要的案情材料。后决定转向民主改革,打破敌人的外壳后,来达到发动群众,进一步深入镇反之目的。这个民主改革的手一放(口号是群众自己起来揭发五种人,即特务、土匪、恶霸(包括把头、打手、流氓头子、帮会头子)、有血债的旧军官和镇街长,有仇报仇,有冤伸冤,并严格约束不斗资本、不斗政府、各机关部门和部队里自己的人),全市人民很快即行动起来,斗争的劲头很大。一个多月的时间,全市被斗六十来人,出现苦主近一千人,参加斗争人数五万多人(几占全市除机关部队与近郊农民的人口百分之五十)。现运动还在发展,已出现镇反的新情况,群众向政府真正负责报告(自己报告或用信写上自己的真姓名与住处)检举了特务五、六十人之多;如汽车工人检举一很重要的特务行动组长(公安部门也有些材料,但总找不到,这次搞到了)。南宁中学检举出匿住在该校的特务电台台长;广西日报接收伪广西日报的新闻台长此次被群众检举,证实与台湾通报;另电讯局被群众检举出两个特务份子,这是很自然的结果。因镇反与民主改革结合起来就容易把过去敌人在城市的旧统治基础予以摧毁,而敌人的旧统治基础摧毁了,也就是说特务赖以掩护的外壳被剥掉了,如码头的把头制,建筑业的包工,海员的帮会,与仍旧控制街道居民的旧镇、街长,和一些迷信的落后团体组织等(如各中学此次揭露出落后反动组织达十种之多),反革命份子当然就失掉了他进行活动有力的依靠,就容易为我消灭。在这运动的开始,因无经验,很耽心发动起来后不易控制,现在运动发展是正常的,只发生一些打人的现象,乱斗和民主改革而逼死人的事尚未发生。因我们这次在南宁作民主改革带试点性质,省市共组织四百人的工作组,深入工厂街道帮助群众斗争,最重要的是很好的教育了工人,在这运动中真正起了带头与骨干作用。至关于民主改革本身还有许多问题,当另有总结报告,在此就不详写了。

(三)清理积案问题:据五月底统计,全省共押人为十万七千六百卅八人,因省委六月初派了七个组分头督促清理,六月份全省又释放近两万人(以梧州、玉林两区释放的较多,约七千多人),又约一万人脱离监狱参加修路、修水利等劳动改造,现全省实际在押人犯为八万人左右。监狱管理亦有若干改进,多用先把罪恶轻的与嫌疑份子疏散方法,即清理、处理的办法;如兴业监狱原在押人犯每人只有七寸宽睡的地方,拥挤得很,现已较宽松;如平南监狱不放风,这样热的天气只一星期洗一次澡,监内臭气逼人不可走近,百分之九十的人患皮肤病,现亦有改善。入夏后监内死人率增加(死一百九十五人),但到六月份已下降(死一百廿三人)。最近我们了解了桂平监狱管理很好,监狱真有如工厂学校,对改造犯人有很大成绩,拟将其经验予以介绍推广。经过最近监狱初步清理释放了一批人后,只要再好好改善管理,此后监狱人犯大批死亡当不会再发生。做好了这一着,拟以七、八两月集中力量(专门组织一批干部)对尚在押之八万人进行搜集、研究材料、甄别审讯,还可大放一批后即依法正式宣判。而在宣判中严格执行毛主席指示,非杀不可的当仍杀之,一般判徒刑组织劳动改造,而有些需判死刑的亦判处死刑执行缓刑。惟这些都还是些计划意见,尚无具体经验可言。只这次释放了大批人有几点经验值得提出的。其一是与释放同时必须从在押人犯中挑选罪恶最大予以镇压,这一方面使放回的人有所警惕;另一方面使群众知道我们今天不仅释放人,罪恶大的还是要杀的,不致因放人而使群众恐慌,并增加反动份子对农民的气焰。凡是这样做的,农民情绪就不受影响,地主反动份子就无机可乘。反之农民就很不安,地主反动份子就特别活跃。其二是这次释放人都是胁从的农民,在释放时首先必须进行几天教育,特别是组织诉苦,控诉匪首、恶霸、地主对他的拖累、陷害,减轻其罪恶,指出回到家中服从农会领导,参加退押土改,可将功折罪,脱去罪帽,分得土地,经过考验可加入农会。并在离监时会一次餐(玉林、梧州两地规定每人吃半斤肉),首长去训话,并给洗净衣服,理好发,干干净净的放回去。在梧州、玉林两分区这样放的人很受感动,放回去几千人尚未有坏的表现。相反原在监狱不承认有枪这样一放回去就将埋藏的枪枝交出,还有的回去后变为积极份子,这样的事倒有好几处,特别其中有些确系冤枉的农民这样对待,放回去原很不满亦就解消了,匪属与社会上对政府这样宽大待人反映亦很好。其三是释放人不要采打开牢门让其自己回去。这次玉林、梧州两分区释放人均有组织的分别携带材料,先送到各区(因进行了教育,会过餐知道是放他们,在路上很少武装押送亦无跑的),再经过区审查如认为可放的即召集各乡干交其带回各乡,召集农民大会经过群众同意,令被释者承认过去错误,表示今后愿意好好服从农会领导,永远再不做土匪,再不被利用,坚决反对地主,拥护农民利益的决心后,干部讲话,一方面保证被释者不敢再做坏事,如再坏政府一定严办,也劝导农民好好帮助其改正错误,重做好人。这样原区乡干部与农民反对将匪俘放回去的思想也就容易打消,并使农民敢于管制放回去的人。

(四)在退押、退租中对付顽抗的反动地主和杀人权捕人权的规定问题,最近各地减退运动已向面铺开,地主抗拒很厉害。为使人民法庭表现其威力,压下地主的顽抗与好好撑群众的腰,各地在减退中都逮捕了少数地主。玉林、梧州两专署所属各县均杀了几个,对运动的展开有帮助。批准杀人除省委派到各地的巡视员授权就地批准杀外,均用急电请示省委批准。因省委指定常委一专人批这类电报,回答很快,下面尚属满意。捕人除地委派出人到各县授权批准外,为适应发动群众,没有派去人的各县由地委规定一最高捕人数(玉林规定每县在减退中不超过八十八),授权县批准,使人民都对破坏与抗拒退押、退租等反动地主可以及时予以拘讯。

以上妥否望即示。

 广西省委七月七日

来源:

广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