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浙江省委关于纠正土改中错划阶级成分的指示

中南局、西北局、西南局:

关于土改中划错阶级成分问题,特将华东局和浙江省委的指示发给你们,望你们予以注意,因为这是土改中可以引起各种错误的一个关键问题。

 中 央一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委,并各省、各区党委,并报中央:

一月十三日电悉。你们坚决纠正错划阶级的现象是对的,并已将来电转发各地参照执行。各地党委亦须反复教育干部在划分阶级时,必须遵照政务院的决定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应包庇偏袒地主,将地主划成为非地主,也不许将富农、小土地出租者任意提升划作地主。这种不遵照政府决定任意提升阶级的办法,不但是无政府无纪律的错误行动,而且这种错误行动必将使土改阵营搅乱,必将造成打击富农、伤害小土地出租者和侵犯中农的恶果,必将使雇贫农陷于孤立,使我党陷于被动。因此,这种任意提升阶级的倾向是绝对错误的,是绝对不许可的,是绝对要立即停止的。各地不但应当加紧检查,经常告诫干部,绝对不许再犯提升阶级的错误;而且对已经被错划阶级的人,应当负责加以改正。今后对凡是界限不明、难于划分的人,应当向上级请示解决。在未得上级指示之前,应暂放在一边,以免划错。

 华东局一月十八日

各地委并报华东局:

(一)据海盐县横港乡的调查,该乡三村共二百六十三户,原划富农的二十五户,大佃农十一户。后经纠正,结果富农是十三户,大佃农一户,共错划中农二十二户。另外,小土地出租者也有划成富农的。如三村储施氏有田十六亩,因丈夫死了,女儿出嫁,出租十四亩,就错划她为半地主式的富农。其他村,这种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现还未纠正。永嘉县罗浮区一村,原划地主十一户,经检查后有四户不是地主。另甬江[永嘉]县梧埏区经检查后,全区共错划地主四十四户,其中茶山乡一个乡即划错了十六户。余杭县三合乡,在划阶级中也错划了九户。杭县的报告中提升阶级的现象也是很严重的。如东平乡错划地主十三户,平窑镇的西王村错划地主四户,三合乡六村也错划了四户。一般错划的是伪职人员。如塘栖区塘南乡五村陈策七口人,田八亩九分,出租五亩四分,解放前曾任三青团分队长、乡干事,剥削农民,现任小学教员,干部就把他划成为地主。

(二)提升阶级的错误原因,主要在干部思想上及工作上存在以下几种偏向:

1、强调其政治上的错误,忽略其经济剥削状况、生活状况。如杭县的报告中将伪职人员错划为地主的不少,认为“当了伪职人员,贪污敲诈勒索剥削起家,应划为地主”。而忽略不少伪职人员原系劳动农民,后因反动势力威迫而从事伪职,在群众中恶迹不大,解放后仍然劳动生活,仍然很苦,这样的人,就不能划作地主。

2、单纯的经济观点,作了群众的尾巴。认为是“雇贫农的要求,你能不同意吗?”就把党的政策丢在一边了。

3、干部对阶级分析自己模糊不清,因而到划分阶级时,就提升了成分。但另外也有一种干部,由于个人英雄虚荣,明知自己划错了,已向群众已宣布过,就不愿再去纠正。

4、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批准制度执行不够。

(三)上述严重现象,应引起各级领导严重注意,深入检查,严格遵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并督促干部认真学习。凡在划阶级中模糊不清的问题,必须向上请示报告。乡不能决定向区报告,区不能决定的向县报告,直到省,一直弄清为止。

 浙江省委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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