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

中共苏南区委员会

(1951年12月下旬, 原文无时间,现在标注的时间为编者所拟。)

中央并华东局:

(一)中央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议和华东局扩大会议关于贯彻这一运动的决议,以苏南情况来说,这一决议是英明的,适时的,完全正确的。因为苏南曾是国民党统治较久、影响甚深的地区,资本主义的贪污腐化、糜烂堕落的恶习和风气散布在城乡各方。解放以后,这种恶习与风气,经过三大运动,虽有转变,但由于历史长久,基础深厚,对我党的影响与侵袭还较其他地区为猛烈;渡江以后,我们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还没有系统地作过检查,仅部分地个别地进行过斗争,没有给资本主义思想以严格的清算和沉重的打击。因此,在苏南全党坚决贯彻中央决议显得十分重要。

自中央决议下达以后,苏南全党首先在直属机关进行了整编节约的学习,十二月上旬开始转入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学习;十二月上旬召开了区党委扩大会议,出席者有区党委委员,各地、县、市委书记,各系统党的负责干部,军区党委委员等共计80余人,会议的中心内容是贯彻中央和华东局的会议精神,到会同志一致拥护中央决议,并都在会上联系自己批判党内存在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一致表示坚决贯彻中央决议。十二月中旬由陈丕显同志和管文蔚同志分别向直属机关党员和全体干部(吸收在无锡的各民主党派人士参加)作了动员报告,陈又召集苏南一级各部门科长以上负责干部会议,具体部署和再度动员;苏南日报连续发表了关于贯彻增产节约运动,必须坚决地、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展开反贪污、反浪费的运动等社论;并有计划地公布了一些严重的贪污案件。现在我们正在举行苏南第二届第—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以增产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中心议题,以期由党内到党外,干部到广大群众,开展群众性的运动。

(二)据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行署人民监察委员会从一九五○年五月到现在处理的案件以不完整的统计,苏南各地处理贪污案件295起,就其中50个案件统计,因贪污舞弊损失国家财产计人民币35.2亿元。贪污分子中牵涉党员310人,其中开除党籍68名,留党察看43名,撤销工作22名,警告99名,劝告46名,不予党纪处分者32名;从部门划分:属于党务36名,政府系统264名(内财经企业占65%),群众团体10名;从党员党龄上划分:计一九四五年以前入党者116名,一九四八年以前入党者124名,一九四九年以后入党者70名;从职别上划分:县级干部4名,区级干部137名,乡级干部127名,普通党员42名。从整个贪污案件发展上看:去年八个月处理贪污案件72件,今年十个月处理223件,今年比去年增加一倍以上。一般干部贪污人数还没有精确统计,从常州市85个税务干部集体贪污案件中,党员(3人)与非党员(82人)所占比例作为估计的根据,苏南一般干部中贪污分子数量很大。贪污机会最多的为掌握现金物资的部门,如税务、粮食、工商、交通、合作等部门。一般机关中总务人员贪污的也很多。贪污案件的特点:(一)集体性的占半数以上;(二)贪污分子中新干部占90%,其中大多数是从国民党机关中接收过来的人员;(三)不少案件中贪污分子与商人勾结。贪污的方法:(一)利用职权,敲诈、受贿、索借;(二)勾结商人逃税,私分税款;(三)涂改缴款凭证,开大头小尾税票;(四)截留公款,放拆利息;(五)伪造账册、单据,或一据两用;(六)谎报空名,从中挪用;(七)套购公物;(八)伪造公私印章,冒领公款;(九)领取公物,少用多报;(十)盗卖公粮公物;(十一)出卖航行护照。贪污最严重的,如常州市税务干部85人集体贪污案,贪污款额2.43亿元,行贿商号293家,从27家商号重点检查结果即逃税16.54亿元,贪污最严重的留用人员周×、顾××、张××、石××等四人,号称“贪污四大金刚”,周×一人即贪污50多次,贪污款达5千万元以上(以上四人均已撤职送法院惩办)。又如最近发现苏南内河轮船公司××分公司经理×××(党员)、业务股长×××(党员)相互勾结,贪污舞弊,他们在运公粮中盗窃公粮稻子1万多斤,吞吃船业公会办公费,普遍向船户敲诈勒索,勾结商人,接受贿赂,借民船向人民银行抵押,得款1500万元;又以购买船只为名,进行商业投机;胡作妄为,压制并打击批评者。在农村中贪污风气亦炽。如无锡县就有二个区长贪污,常熟县11个乡统计有76个乡村干部贪污。贪污的范围很广,由城市到农村,党员到群众,领导干部到乡村干部,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极为严重的问题。其发生的原因是:(一)与部分领导方面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分不开的,平时缺乏警惕和检查,事件发生后又不严肃处理,而是采取庸俗的自由主义态度;(二)全国革命胜利后,部分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未能紧随着形势的发展而提高,因此发生了党员干部有意识地破坏党纪法纪,而漠视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不少违法乱纪的错误;(三)少数老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已产生了一种蜕化落后的思想意识;(四)平时对留用人员的思想改造与思想斗争工作,做得极为不够,因而未能使他们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新观点。

由于领导上失职,国家财产被奸商盗窃,其损失也是相当严重的。据苏南纪委、监委与上述同一时间的不完全的材料,因用人不当、感情用事、麻痹失职而造成奸商盗窃公粮事件,就镇江、苏州、常州三个专区的9个案件及无锡市粮食局二年来的统计,被盗窃公粮达345万余斤,折合人民币41.4亿元。由于计划不周、检查不严的官僚主义,造成国家财产的损失,其数字更大。如戚墅堰铁路工厂、行署粮食局、丹阳练湖农场、无锡市合作社等四个单位,因积压资金、经营管理不善、材料和工具的浪费、物资霉烂,损失人民币443.8亿元;苏南合作总社米厂、练湖农场、镇江粮食仓库三处失火损失近15亿;二年来对苏南一级各企业公司损失主要物资及失职造成损失达217亿余元;无锡市市政建设工程及苏南花纱布公司府绸加工被商人偷工减料损失人民币10.2亿元;今年苏南一级机关的招待费、汽车费、房屋修建费透支25亿元;仅以上材料合计损失人民币700.4亿元。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一)对资本主义思想所引起的腐蚀作用缺乏警惕,一经商人奉承,就站不稳立场;(二)爱护国家财产观念不强,缺乏高度的责任心;(三)学习松懈,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制度不严;(四)机关浪费问题上,领导方面往往带头。

二年以来,苏南的贪污浪费、奸商盗窃国家财产、干部失职等严重情况,从经济上看,已损失了巨大的国家财产;从政治上看,亦极大地影响了党与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政治威信。因此,我苏南全党、上下、各系统,都必须坚决地、切实地贯彻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指示。

(三)为贯彻毛主席和中央的指示,在苏南全区坚决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为增产节约运动的中心环节,同时也作为整风的中心内容和整党的先行步骤,首先在区党委、地委、市委机关实行贯彻,时间大致到明年二月底告一结束。各县在明年六月份以前结束。此后运动将转入为经常的长期的工作。为达到上述要求,作如下措施:

一、为加强运动的领导,成立各级节约检查委员会,吸收党内外负责干部参加组成。首长负责,亲自领导,以身作则,层层带领(接触实际,指出要害)。首先由领导人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自我批评,把这种由上而下的检查和由下而上的批评揭发相结合。运动的开展必须放手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任用作风正派并积极的分子作为运动的骨干,联系群众推开运动。领导上掌握运动必须严肃、切实与冷静、客观、调查研究相结合,始终保持运动有次序有领导的开展。

二、普遍掀起学习热潮,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政治认识,扫除思想障碍和各种顾虑。目前苏南直属机关存在的思想情况,在领导方面:(一)由于揭发检举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而产生的事故,与领导方面有各种直接的牵涉,所以领导人对运动的领导,一开始就不够积极,怕充分发扬民主和完全发动群众,怕被揭发各种错误,有的说群众发动以后,难以掌握,有的说意见要提,但要真实等等;(二)部门领导人对运动的重大意义还没有提到高度来认识,因而对是否要掀起群众性的运动,发生怀疑。在群众方面:(一)有部分群众很积极,对贪污浪费行为极为愤恨,对揭发领导也很认真,有的甚至说:“准备丢掉饭碗”;(二)大多数对贪污浪费行为也表愤恨,也拥护上级号召,但怕报复,有顾虑;(三)也有少数群众对运动采取无所谓态度。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准备通过各种会议,抓住典型,批判和清除各种思想障碍,打破群众顾虑,并坚决加以有力的支持,放手开展民主检查运动,揭发检举与号召坦白结合起来,对压制民主者以违纪论处。

三、运动开展以后,对一切被揭发和检举出来的贪污分子,采取惩办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按其情节轻重、坦白及认识错误的程度,给以不同处理,从警告、降级、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在号召坦白时要声明:凡自动坦白的,重罪可以减轻,轻罪可以免罪,拒绝坦白被揭发检举者,加重处分。对严重的浪费行为和官僚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予以失职论处。对廉洁奉公,努力为保卫和创造祖国财富以及无官僚主义习气的模范工作者和单位,及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予以表扬奖励。在运动胜利和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各种错误根源,达到改进工作,改善领导,加强党务,建立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四、使用各种宣传工具,特别是运用报纸和刊物、机关墙报、小型报刊等,并通过各级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大力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造成憎恶贪污浪费和崇尚廉洁朴素节约的气氛。

五、为了集中力量处理问题,由区党委纪委会、行署监委会、行署检察署在运动期内建立临时检查机构,重点检查,推动群众检举控告,并可及时处理。通过运动建立和健全监察通讯员工作和加强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组织,在运动中锻炼提高,为今后经常斗争打下基础。

六、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报告制度,使领导上及时掌握情况,指导运动。

是否有当,请指示。

 苏南区委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江苏省档案馆编《“三反”、“五反”运动 江苏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