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结束“五反”定案、退补等问题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北京、天津、沈阳、济南、青岛、南京、上海、杭州、武汉、广州、重庆、成都、西安及其他已经进行“五反”的城市市委:

(一)谭震林同志五月五日报告一件,杭州市委五月六日报告一件,上海市委财委五月六日报告一件,现均转发你们,中央认为这些报告是正确的,望各地对这些报告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并予仿行。

(二)在“五反”斗争中,工作组和工人对资本家违法所得数一般都算得很高,在定案时必须合理地降下来,使合乎经济情况的实际,必须使一般资本家在补退之后还有盈余。谭震林同志提出上海清算出十万亿违法所得数,超过了资本家一九五一年的实际所得,他们准备降至四万亿,提出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比例。我们认为二分之一的比例太多,三分之一的比例则稍微少一点,以照三分之一略多一点为适宜。薄一波同志回京报告,广州新药业原定违法所得一千亿元,由我们几次主动核减最后定为三百六十亿元,出于资本家意料之外的宽大,大家高兴。这个比例即是比三分之一稍微多一点。请各市委衡量全局大体按此比例定案,我们就能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完全取得主动,而使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使资本家重新靠拢我们,恢复经营积极性,使工人不致失业。

(三)补退时间,除少数确能和确愿早日补退者以及极少数应没收者外,大多数资本家的补退时间一律推迟到九月或十月开始为适宜。数大者可分多年补退,一部分还可作为公股不要交出现金。这样于活跃市场防止失业是完全必要的。罚款可只施行于极少数人,判刑尤其要少,杭州的处置很好。

(四)各城市应照杭州那样,由省委书记、市委书记亲手审查几家大厂店,做出模型,说服干部和工人(必须适当地着重地去说服他们),同时即向一切违法资本家宣示我们的宽大和认真的态度,显示我们的“五反”斗争,主要不是为了搞几个钱,而是为了改造社会。杭州市的经验很具体生动,值得大家一看。

(五)此外调整城市交流,在付工缴费方面不应当采取苛刻政策,应当说服干部积极从事经济工作,不要采取消极态度等项都是很重要的,天津市委亦提出了付工缴费不应苛刻的意见,统望各地注意。

(六)工人监督生产一事,势在必行,但不宜行得太急,中央同意目前只在少数厂店举行典型试验,待资本家喘过气来,到秋季或冬季再行逐步推广。

(七)工人福利问题,必须解决,但又必须解决得合乎实际的经济情况,不得太低,但又决不可太高,致陷自己于被动。

(八)总之“三反”和“五反”的胜利是极其伟大的,毫无疑义应当进行“三反”和“五反”,不进行这一正义的斗争我们就会失败。现当“三反”五反”最后定案之际,我们必须本斗争从严处理从宽,应当严者严之应当宽者宽之的原则,好好结束这场斗争。你们对于上述各点有何意见,请即电告为盼。

 中央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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