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局宣传部关于中等学校教师组织清理的意见是正确的。兹发给你们参考。
9月
从9月初开始,东北区多数省(市)中等学校教师思想改造运动即将转入组织清理阶段(黑龙江稍迟,本溪8月底已经结束,辽西已开始)。从各地计划看来,大致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鞍山,拟在思想批判结束后一般地号召填表交关系,填表后教职员放假,由学委会来重点审查,这种作法势必自流,达不到预期效果;一种是大连,在思想批判时即结合号召忠诚老实交关系,并已交出不少问题,拟在思想批判结束后以普遍号召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清理一次;至于多数省市均按中央与东北局指示,于思想批判后转入组织清理。根据中央关于“在中等学校教师思想改造运动的基础上搞好组织清理工作,一方面要防止‘左’的追逼现象,另一方面特别要防止放松组织清理,不重视或不敢进行组织清理的偏向”的精神,结合上述情况,东北局宣传部于9月3日召开了省市委宣传部长或文教厅局长(黑龙江、热河路远未来)会议,检查与讨论了组织清理工作并对下列问题做出规定:
(一)根据中央及东北局指示精神,必须充分估计中等学校教师政治情况的严重复杂程度,重视与作好组织清理工作。在此次思想改造运动以前,中等学校教职员的政治情况是:全区17037名教职员中,共产党员1517人,占总数8.9%,青年团员3469人,占20%。属于一般政治问题的4462人,占26.2%,属于比较严重政治问题的999人,占5.86%。已暴露政治问题的人员中尚有三分之二未作结论,但已掌握的上述情况还是远不彻底的。如:旅大在这次思想批判阶段中,总数946人中即有703人新交代了1484件问题,其中比较严重政治问题20多件,血债很大罪恶很重的5件;辽西在这次思想批判阶段新交代出政治问题88件,其中特务问题10件,有血债及有现行反革命活动的9件,惯匪恶霸各1件,枪1支;该省转入组织清理后的4天中,又交出政治问题140件,历史问题501件,枪6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交代历史、政治问题的教员中有共产党员11人、青年团员109人,说明党团内部也未完全搞清。
(二)组织清理是在思想上初步划清敌我界限,划清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界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搞清教职员历史情况与政治面貌,从组织上划清敌我界限。思想改造与组织清理是密不可分,不可偏废的。总的目的是在于争取改造知识分子,使其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因此,此次组织清理,对于有历史问题与政治问题的人,应教育动员他们自觉交代,并尽可能审查清楚作出结论。对于极少数有血债,有重大罪恶及现行反革命分子,亦应力求将其罪证审查确实,加以适当处理,以纯洁教育工作队伍。但是,此次组织清理因时间较短(以一周至十天为期,不得超过两周),人数多,材料掌握不足,基层干部政治水平较低,故亦不能企图把所有人的所有问题在这一次全部搞彻底。为了防止偏差,(宁可这一次搞不彻底,也不要逼供信)。少数一时难以弄清的人,只要能搞清问题性质、线索或关键,即可在今后继续个别审查。
(三)根据上述目的和要求,各地在组织清理工作中,必须掌握如下方针和作法:
(1)这次组织清理在群众中的公开动员口号是:忠诚老实,自觉自动的交代自己的历史、政治问题和其他问题;重要的社会关系应同时交代。党团员首先向组织交代经审查后再向群众交代,起带头作用。为此,应由省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一次动员报告,向教师们交代政策,打消顾虑。
(2)“认真审查、宽大处理”,争取改造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除极少数罪大恶极有血债、有极大民愤或严重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外,坚决不捕并尽量少清洗。必须逮捕清洗者,应经省(市)委认真研究并报东北局批准。除个别严重现行犯外,逮捕一律在运动结束回校后执行,但要防止自杀逃跑。为了严格控制打击面,各省(市)清洗法办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总人数2%;2%中,还应包括部分进修与转业人员。如实际情况必须超过此规定者,可经省市委讨论成熟后,报东北局批准。现在,各地所拟法办标准不一致,处理时将畸轻畸重。公安机关过去所订管制标准太严,如按此执行,辽西将有10%以上的教职员被管制,东北局宣传部拟就沈阳市现有材料加以分析研究并与公安部门协同制定法办标准,经东北局批准后发各省市。这次清理中对不能逮捕法办,但又必须管制者,不能再称为人民教师,但仍可根据情况令其教书或作其他工作,给予戴罪立功、改造自己的机会。至于原已受管制的分子,在几年来工作中表现较好而问题不大者,经过省市公安机关批准,可宣布解除管制。
(3)坚持“启发自觉,不追不逼”的方针,同时又须发动群众,号召坦白检举交出证件。不许采取群众斗争大会方式,严禁“逼供信”,亦不要造成形式森严,引起恐惧。主要依靠交代政策,打通思想,但可采取有重点、有控制的必要的小组质询。启发自觉的有效办法之一是摸清思想情况,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与典型示范,以实人实事具体地交代政策,打消思想顾虑;但典型人物应是我们确已占有材料又非血债民愤较大及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法办者。号召检举交证件,一般用于运动的后期。
(4)“边交代,边审查,边作结论”。作到充分暴露,迅速处理。对于暴露的材料与交代的问题,必须仔细研究,切实弄清问题的性质,才能作出适当的结论。对多数问题不大的人,应尽快作出结论,以便集中力量处理少数问题复杂的人。处理可分层负责,一般性历史(如隐瞒年龄、学历等或其他非政治性的活动)问题,可不做结论,由学校在本人坦白材料上批注存档并告诉本人,解除顾虑。政治性质的结论,可分为全部结论,部分问题结论(保留部分问题,明挂或暗挂起来),就坦白部分作结论等。主要问题一时难以搞清的人或新来不甚了解的人,可暂不作结论,待派人到原地调查弄清后再做结论。参加民主党派的一般成员同样作结论,但需与统战部门密切联系将结论转告有关民主党派的领导机关。问题严重需作处理者,需与统战部研究后决定。
(5)加强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事故,但方式应适当,不要形成“草木皆兵”、“惊惶失措”。
(四)加强组织清理工作的领导。各省市委宣传部长应亲自掌握运动,如干部力量不足时,各省市委可再抽调部分得力干部临时帮助工作。在工作中必须取得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由公安部门派得力干部参加领导。进行重点工作的基层小组必须配备较强的领导骨干与党团员。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动手,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情况,处理问题。为使东北局宣传部及时了解情况,要求各省市每两天用电话或电报作一次简要报告,包括运动情况及发生的重大问题。各省市总学委亦须严格规定下面的请示报告制度。组织清理工作虽由各级党的组织掌握,但对方针政策、计划的讨论及结论,处理意见的研究,均可吸收一些政治上好的非党教职员及民主党派人士参加。以上布置当否,请指示。
来源: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