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各地送中央三反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区党委、地委:

三反运动以来,我们收到各地从地面上送给中央的三反报告中有如下一些问题,请转知所厅注意纠正。

一、送来的份数不统一。现规定:(一)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向中央的报告,如果是铅印或油印的,可送中央十份,否则送一份亦可。(二)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的各部委,大行政区一级、省(市、区)一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党组的报告各送中央三份。(三)地县委报告送两份,复写条件困难的,送一份。

二、在所收到的文件中,发现文件纸形大小不一、文字排列横竖不一、缺年月日、无机关全衔以及有的报告只写个人名没有党委名等缺点,望按一九五○年四月廿六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一文件纸形与格式的规定”纠正过来(该件除一九五○年四月分发各中央局、分局外,复载于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处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出版的“材料工作通讯”第四期,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秘书处都有),还有,地县委报告,请一律填注省别,因最近发现不少新设县,我们不熟悉,且有同名者。

三、从各地送来的报告中发现有不少报告油印和抄写的太坏,有的字迹潦草,很难看清;有的滥用省略,并有不少别字怪字,很难了解;也有不少报告校对不严,错字掉字很多,增加了处理上的困难。

四、地、县委的报告,毛主席指示要直接送中央,但还有些地区是层层集中审查,统一送来中央。这样,当报告送到中央,已过时很久了。今后希地、县委能抄两份,一份直寄中央,另一份同时送给其直属上级,以免过时,望一并注意。

 中共中央办公厅一九五二年二月十四日

来源:

根据中央办公厅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