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应当重视手工业的指示

(一)湖北省委注意到在目前维持手工业经济的必要,由湖北省政府召开了一次手工业者代表会议,很好。这是一种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省可在适当时间仿照湖北的办法召开一次。现将湖北省报告转去,供你们参考。

(二)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比重,是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手工业已经为现代工业所代替,无法维持下去,衰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手工业,尚未为现代工业所代替,尚有存在价值和发展余地,应当加以保护:否则,不但将引起广大手工业者的生活问题,增加城市,乡村的失业人口,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的生产,并将波及商业市场,使之呆滞。因此,在农业使用手工工具时期尚未结束以前(这种结束要有几十年时间),对于手工业经济的维持,对于手工业者生产积极性扶植,必须十分重视,不重视是要犯错误的。

(三)对于手工业中存在着的劳资,雇佣和师徒三种不同的关系划分不清,处理不当,对于组织联营和合作社采取强迫命令等等,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手工业者的生产情绪,不敢大胆雇请工人、学徒,增加资本,扩大生产,这些均应加以注意,有步骤地分别加以解决。但在另一方面,目前仍有一些手工业资本家和手工业者对于工人和学徒存在着待遇恶劣的情形,亦应当予以妥当的处理。

(四)在手工业中分类排队,分别确定各行业的维持,发展或转业的问题,避免盲目扶植的错误,这是对的。但对手工业者,也应如同对待小生产者的农民一样,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主要是靠价格政策,市场产销关系,辅以必要的可行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教育指导他们,影响他们,慢慢引导他们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而不可任意地制定计划,强制他们发展那一行或闭歇那一行,增产多少或减产多少。我们只应当晓以利弊,由各行业自已协商,不要任意干涉,更不要随便试行无把握的政策。一切问题,均应从照顾他们利益出发,由他们自己协商,取得他们同意,照顾到主客观需要和可能条件去求解决。

(五)由于农民目前的生产资料(如农具、肥料等)与生活资料(如布、手巾、鞋袜、烟等)百分之六十、七十,有的竟至有百分之八十左右是依靠城乡手工业品供应(即是说目前农村依靠近代工业供应的物资,只占农村需要量的百分之四十、三十或二十左右),而农产品亦有很大部分作为手工业原料销售,因此,各地供销合作社,应着重与当地手工业者建立密切联系,订立合同,帮助他们供应原料,推销他们所生产的而又为供销合作社社员所需要的成品。

(六)党中央和各中央局、分局的农村工作部,应将手工业工作列为本身的一种业务,帮助党委掌握这方面的材料,并推动政府有关各部门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