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同意薄一波、罗瑞卿两同志《关于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报告》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薄一波、罗瑞卿两同志1月2日《关于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报告》阅悉。中央同意这个会议对于若干劳改政策及各项具体办法的决定,兹转给各地,望依照实行。

 中央1953年1月11日

主席并中央:

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业已成立,以薄一波为主任委员,罗瑞卿为副主任委员;徐子荣、王观澜、李范五、刘澜波、李葆华、王首道、王怀安、李楚离、吕正操、李天焕、卓雄11位同志为委员,卓雄同志兼管办公室。并于12月25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研究了目前劳改工作情况,作出了今后工作的几项决定,兹报告,请批示。

(一)目前情况:

一、全国已投入生产的犯人截止目前为××万人,占押犯总数73.7%,按生产种类分计:农业××万人,有千人以上农场××处,其中5000人以上××处,超过万人者×处,共拥有荒地×百万亩,垦种面积已达××万余亩;水利、筑路工程队××个,××万余人,其中万人以上的×个;工矿窑业××所,××人,大者千余人,一般的三、二百人不等;临时性的手工业生产尚有××万余人。

生产自给的犯人到本年底可达××万余人,占投入生产犯人数80%,占押犯总数51%。东北、华北可基本自给,华东、中南、西北、内蒙均在45%左右,西南较低。自给总值××亿元,相当于××万犯人一年当中囚粮供给的全部。但这种自给是不稳固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大体有三种情形:

第一,建立早,有基础,生产所得除自给外,尚有盈余积累,可进行再生产者,如沈阳监狱工厂,这是个别的;第二,已铺开了生产摊子,开始收益,可解决部分的犯人供给,但要继续生产或扩大生产,以巩固既有成果,尚需给以相当支持;第三,生产很不稳固的,生产继续时则能自给,生产中断则将全部吃光。

以农业生产为主,逐步由分散走向集中的方针,各地执行中已证实是对的。第一,向西北、华北西部、东北北部偏僻地区集中,这是劳改工作会议指出的方向,在此地区筹备中的新农场有××座,总面积约××万亩,5年内能分批投入犯人××万。第二,向有发展前途的生产单位集中。有相当规模的集中,才能有长远计划的发展生产,于国家经济建设有利,更利于彻底改造罪犯成为新人。但在由分散走上集中的道路上仍存在一些困难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1.扩大建立农场问题:目前土地不感困难,东北北满、华北绥蒙、西北青海、宁夏及西南四川、西康交界地区,都有大量荒地,具有建立农场的良好条件。其困难是交通不便,所需农具,种子以及吃粮都需外边运去;土地都是生荒,人力开荒数量有限,需配备一定数目的农业机器和牲畜;建筑大量房屋等;因此,基本建设投资增大,周转慢。根据以往经验,头一两年主要建场准备接收犯人和开始部分生产,需第三年才能开始大规模生产,因此,两三年内难以生产自给。

2.水利问题:办农场水利很重要,但大规模修筑目前有困难,只能在经费允许情况下逐年扩大,工程测量设计技术人员亦必须水利部门协助解决。

3.经费问题:普遍反映经费不足,按各地预计1953年犯人总数将达×××万人,生产及行政费预计共需约×××余亿。计:(1)新建和预计发展的重点生产单位,要求按生产规模和生产要求作重点投资者,共有××个单位,约需×××亿;(2)现有生产单位需继续支持,始能巩固生产,要求给予适当的补助投资者,共有××个单位,约需××亿;(3)不能解决生产对象必须暂时养起的犯人,连全国劳改干部供给等全部行政费约需××亿。

4.生产的管理与领导问题:劳改生产日益发展,任务更为复杂繁重。过去是努力投入生产使犯人不坐吃闲饭和担负犯人管教工作,目前部分生产单位已是具有相当规模的企业,据现有材料估计,劳改生产企业固定流动资金总值约××亿(犯人已吃掉者除外),生产管理机构,劳改干部按5%的比例配备,尚缺约××至××人,必要的管理制度未建立起来。产品推销,技术指导,财务管理都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机构必须适当扩大与加强。但任务很大,非一两个部门所能管好,必须财委各专业部门参予领导,尽力支持。

二、贯彻劳改政策上:对犯人的教育管理工作上,打骂体罚、违犯政策、敌我不分等现象已逐渐得到纠正,只分散在专、县小的劳改单位中仍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大部犯人经过一定时间的强迫劳动与思想教育之后,有了改造自己的愿望和表现,低头认罪积极劳动,并进一步坦白罪恶,交出隐匿资财、武器等,养成了劳动习惯,刑满释放后,真正改邪归正。证明只有正确贯彻政策,大部罪犯是可以改造的。另外,也有部份顽固分子,反动思想熏染很深,对抗改造;或释放后就业困难,继续为非作歹,反复捕、放,社会反映不好,有失改造意义。因此,执行劳改政策中还存在几个具体问题,需进一步明确规定:

1.死刑缓刑罪犯,缓刑期满后处理问题:据现有材料统计,全国约××名,占犯人总数1.65%,应根据刑期表现分别处理:(1)确有改造自己之表现又具有改造前途者,改判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拒绝改造之表现亦无好的表现者,改判无期徒刑或15年以上有期徒刑;(3)坚持反动立场拒绝改造者,须按情节轻重决定再缓刑一两年或立即执行。以上以第二种占大多数,后者占极少数,为慎重起见,批准权限,一律归省(市)级掌握。并注意全面交代政策,防止发生偏差。

2.有期徒刑罪犯刑满后处理问题:刑期满或将满犯人,据南京、旅大、松江、河北等地统计,两年以下刑期案犯,占押犯总数30%左右,估计全国约有××万,其中大部是一般刑事犯。应按反革命犯从严,一般刑事犯从宽的原则,分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劳动改造中表现较好,坦白彻底,已有转变,且有家可归或有正当职业者,按期释放。其中个别表现稍差的反革命犯,可建议当地再给以短期管制。

(2)刑期满后自愿留场生产者,应全部收留。案情较轻之社会流氓小偷,虽表现较好,已有转变,本可按期释放,但释放后无家可归不能就业,尤其家居大城市者,应一律争取留场(队),或以省(市)为单位另行组织其继续生产。但待遇应与犯人有区别,必要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则仍应保持。其中技术人员和家庭困难者,亦可先予照顾,允其接家属,安家立业,建立新村。

(3)释放后有旧习复发继续危害社会之可能者,应一律不予释放。例如:坚持反动立场,仍有危险性之反革命分子,劳改中表现不好,尚未彻底转变,又无法就业无家可归之惯匪、惯盗、惯窃、素无正业之游民等,应强制其长期劳动改造,而后视其转变情况再分别处理。一般说,应争取逐渐走上第二类犯人的道路(有偿劳动的留场生产)。这对巩固社会治安,彻底改造罪犯成为新人都是有利的。

(二)会上研究了以上情况并作出以下几项决定

一、考虑到目前已有××万犯人投入各种生产,摊子很大,现在各级公安部门管理此项工作的机构尚只是处、科组织,实难胜任管好,认为应即决定中央成立劳动改造工作局,隶属中央公安部建制,负责全国劳改生产的大体规划和犯人思想教育改造工作,同时作为中央劳改生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局长1人,由公安部调配,副局长3人,由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各调配1人。其余干部、工作人员由公安部和有关财经部门商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解决。各大行政区和集中犯人较多的省市,视工作需要亦可本着此精神成立劳动改造工作处。但干部编制均必须以精简为原则,把主要力量放在直接生产单位以加强具体经营机构。

二、劳改生产日益发展,规模很大,任务十分繁重。因此,劳改生产管理及领导上必须是:第一,依靠地方省市具体经营;第二,依靠中央农业、水利、财政、林业、燃料等各有关部门。各专业部门也必须重视劳改生产工作,有责任尽力支持。其发展方向应是逐渐过渡到移交给各专业部门直接负责经营,劳改部门仅负责犯人管理教育。但目前各部均反映无此力量,决定现时能移交而对方又愿接管者可即办接交,现时不能接受者仍由各级劳改部门协同有关部门负责管理。

三、劳改经费:目前国家财政尚有困难,财政部已预订1953年全国劳改经费控制数字为××亿元,比之公安部按各地预算核减后所定数字尚差××亿元,决定由公安部门再加计算核减以××亿元为标准,如实有困难,可略为增加一点,但不能突破太高。令各地重新作出周密计划,本需要办又能够办者尽先办,实在不能办的缓办或不办的精神合理使用之。

四、各地劳改生产单位的干部太少,很难管好犯人,且带有危险性,应首先按原规定5%的比例配全,请中央组织部指示各地解决,以充实劳改机构,加强领导骨干。办法:请各地党委组织部门以能担任工作的荣军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及区乡干部中抽调一批;请各有关专业部门协助解决一部分财经干部骨干。此外,犯人中确已改造好的技术人员,各劳改业务部门可经过慎重选择争取使用。

 薄一波罗瑞卿195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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