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批转西北关于不许在学校中开展工作、学习竞赛的通报

中央宣传部批示:

兹将西北团工委“关于西安女中附小等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工作竞赛情况及对于这一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摘要和西北局宣传部的批语一并发给你们参考。在教师、学生中发动教学工作和学习的突击竞赛,弊端甚多,各级学校一律不准采用。这种妨碍正常教学的工作方法,望各地及时进行检查,防止类似偏向。

西北局宣传部批语:

兹将青年团西北工委3月5日给西北局“关于西安女中附小等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工作竞赛情况及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报告摘要通报你们。根据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在学校中采取竞赛的方法来推动学习和工作,已引起很大的混乱,助长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作风,不仅不能有效的提高教学质量,反而降低了教学的质量。我们除同意团工委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及处理办法外,并提出下列意见,望研究执行。

(一)在学校中开展竞赛,据初步检查,是在1951年10月西北文教委员会“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文教工作竞赛的决定”及原西北教育部“模范教育工作者评奖办法”发布后所引起的。西北教育部的评奖办法虽然规定只在教员中进行,评选的条件主要根据教员的教学工作成绩,但其进行评选运动的指示中,又提出要开展“群众性的爱国主义工作竞赛”,因而引起不少学校发动了竞赛,并错误地将这种办法拿到学生中去进行学习竞赛。我们要求西北教育局、各省(市)委宣传部督促文教厅(局)彻底检查所属各校有无类似情形,如有,应立即停止这种错误做法。至于原教育部颁发的“模范教育工作者评奖办法”,规定在1952年进行评奖,事实上因去年学校忙于进行“三反”及思想改造,并未进行。今后究应如何办,望西北教育局研究提出意见。

(二)对学校教职员的工作的优劣,一般的可以结合学校的经常工作,学期工作总结的个人鉴定等方式作出评定结论,对在教学工作中,确有特殊贡献的,则应呈报上级,而上级考虑全面情况后,予以适当奖励。以上意见妥否,请中宣布指示。

青年团西北工委报告摘要如下:

(一)西安女中附小于1952年10月18日,学校行政、青年团、民盟、工会分类动员开展爱国主义文教工作者竞赛,要求各人订出挑战条件。教师们挑战的条件多是以学生学业成绩分数的提高与不及格现象的消灭的指数为主要内容,一些教师为了达到竞赛条件,便采用了将考试题出容易些,分数打宽些的错误办法。如该校第三班地理课一个月中平均分数由60多分突增至80多分;由19人不及格提高到无1人不及格。该班主任说:“学生进步的突然。”就连地理教员也承认说:“是为了提高学习信心,把考试题出容易的结果。”教师的这种错误作法,直接助长了学生单纯追求分数的观点。

如五班、八班都先后开展了少年儿童队员与非队员、排与排(座次)之间的纪律、学习竞赛,一个队员向同学说:“老师互相挑战了,咱们学生不好会把老师急死。”据了解,像陕西省西安女中附小这种错误作法,并不是个别的,其他各地如兰州中学、渭南瑞泉中学也都曾提出类似的口号,以致助长了教师们“文人相轻”、“争名誉”、“出风头”的锦标主义的情绪,闹得互不团结而影响教学。

(二)在学校中进行爱国主义工作和学习竞赛的毛病是:

第一、目前学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师教学质量不高和学生知识水平低下,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除了我们工作有缺点外,最根本的是学校教育还未得到彻底改革。因而今后学校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学习苏联先进教学经验,提高教师思想和业务水平,稳步地进行教学改革,以提高教学质量。像西安女中附小等学校的这种做法,势必把学校教育的改进,离开正确的方向,而去追求形式主义的虚假的成绩。

第二、求取知识需要经过个人艰苦努力、长期积累、踏踏实实、循序渐进才能达到,而不能依靠“竞赛”和“突击”的方式去完成,同时学校工作或学习不像工厂生产那样,每天每时都有一定的规格和定额,不可能从数字上确切看出真实的成绩。学业分数只是相对的。像西北女中附小进行“竞赛”的结果,事实上已造成百分数的虚假现象。苏联共产党早在1944年即明令废除了1931年发布的关于在学校中开展社会主义竞赛的决定,这是我们很好的借镜。

第三、在学校中进行竞赛的结果,势必助长学生的片面观点,把全力集中到数、理、化等几门功课上去,忽视其他课程和思想品德的锻炼。同时为了追求分数达到“竞赛”条件,也必然会产生赶进度、加重学生作业、迫使学生开夜车、超学时等现象,以致损害学生健康或发生其他恶果。而且这些都是和我们要求学生全面发展的方针相违背的。

(三)对于那些在教学工作中认真负责、工作有创造、有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是对的,但这种奖励必须实事求是,那一点好就表扬那一点,而不必强求成为全面的模范。其方式除平时结合工作表扬外,还可结合年终鉴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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