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财)关于实施棉布计划供应、棉花计划收购的报告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市)委:

中央同意中财委(财)《关于实施棉布计划供应、棉花计划收购的报告》,特发给你们,望加强对于各项准备工作的领导。

 中共中央1954年7月13日

附中财委(财)的报告一件。

中财委(财)关于实施棉布计划供应、棉花计划收购的报告

毛主席、中央:

(一)从1953年国家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以来,为人民衣着所必需的棉花、棉纱和棉布,也和其他许多消费品一样,都感到供不应求。这一趋势,今后还要继续发展。为了保证生产、调节消费、稳定市场以支持工业建设,除已实施统购的棉纱应加强管理、按计划供应外,必须及时采取棉布计划供应(即统销)与棉花计划收购(即统购)的措施。

(二)1950年以来,除1952年因“三反”、“五反”,市场曾一度滞销,情况比较特殊外,其他几年,棉布生产增长的速度,都落在社会需要增长速度之后。1951年产布8684万匹,比上年增19%,而市场销售(不包括军用)7735万匹,比上年增31%;1953年产布1亿4627万匹,比上年增27%,而市场销售(不包括军用)1亿3397万匹,比上年增47%。1954年后,棉布供不应求的情况,将更为突出:1954年计划产布1亿5669万匹,社会需要(包括军用)与国家储备需布1亿6683万匹,不足1014万匹。市场销售计划压缩的结果,仅比上年增加13%,这与1950年至1953年4年中市场销布每年平均增加31%左右的情况,是很不相称的。1955年后,由于棉花增产受到限制,棉布产量增加的速度将更缓慢。如1955年计划产布,比上年只增2.8%;1956年比上年只增7.8%;1957年比上年只增6.4%。根据以往几年棉布社会需要增长速度的情况来看,今后几年计划产量的增长速度,肯定是和社会需要增长的速度不相适应的。

在上述情况下,国家如不及早将全部棉布货源掌握起来,实行计划供应,就可能出现供应脱销、市场混乱、物价波动的不利局面。1954年棉布库存虽尚充裕,但秋后粮、油再加棉花计划收购后,农民拿到了大量货币,就难免不向棉布冲击;等到1955年春发生供应不足,库存削弱时再来实行计划供应,就会陷于被动。虽然在秋季各地任务繁重,此时实行棉布计划供应,在工作安排上是比较困难的;但为了今后能保存棉布实力,稳定市场,从整个国家建设的要求出发,还是在1954年秋旺季开始前(8、9月间)实施棉布计划供应,较为及时而且有利。

棉布计划供应,采取全国城乡一律分区定量、凭证供应的原则,亦得在分配各省、市供应的控制数量内,由各省、市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供应方式。在分配供应数量时,拟根据1953年销售实绩适当压缩城市消费,适当增加农村供应并适当照顾各地不同的购买力水平、消费习惯和气候寒暖等条件,而不能采取简单的平均主义的做法。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一般应足量供应。

棉布计划供应是一件繁重复杂的新工作,我们又没有经验。在1954年8月以前,各地必须充分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便8、9月间能顺利实施。必须明令公布机织棉布、洋经洋纬及洋经土纬的手工织布全部由国家统购,不准私营厂商及织户自由出售(对土经土纬的手工织布,国家可不全部收购,得留一部分在农村小量交换,互通有无,以适应农民使用土布的习惯);必须扩大棉织品(包括针织品)的加工、订货,尽量压缩自由市场;必须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棉布计划供应方案。在计划供应实施前,必须统购批发商的棉布,并对批发商及其职工负责安排;必须调查棉布零售商和摊贩情况,以便进行管理、利用和改造,并提出安排办法。在实施计划供应前,还必须做好对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至于与衣着有关的汗衫、卫生衫、棉毛衫、毛巾、袜子、线毯等针织品,均直接间接与用布有关(农村有以白布做毛巾的,也有用布做袜子的),如棉布实行计划供应,这些针织品,都可能会增加消费。但针织品品种复杂,数量零星,如同时实行计划供应,困难很多;好在棉纱已全部掌握,通过棉纱的控制,可以适当限制针织品的生产,不致盲目增产而过多地消耗棉纱,以致影响棉布的生产。故1954年拟暂时仍通过市场供应,必要时通过价格予以调节。其他丝织品、毛织品、麻织品等,供应比重很小,目前均暂不拟实行计划供应,必要时亦可在价格上予以调节。

(三)原棉的增产是我国棉纺织品增产的关键。从1950年以来,在中央正确的增产政策指导下,经过生产部门的努力,年产量至1952年达2584万担,比1950年增81.97%,基本上已能满足工业生产和社会需要。但1953年由于农民多种粮食,少种棉花,加上某些地区发生灾害,棉产量减为2353万担,比1952年减少9%,以致不得不进口部分外棉,以维持生产。今后的外汇不可能用于进口棉花;国内棉田的扩大,因受粮田的限制,有一定限度;单位面积产量,在农业没有集体化以前,亦难以迅速提高。因此,五年计划中只规定1954年计划产棉2754万担,比上年增17%;1955年比上年增12%;1956年和1957年每年均递增10%。实现这个计划,要很大的努力;就是这个计划实现后,也还是不能满足今后几年人口增长和人民消费增长的需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国家对原棉不掌握必要的数量,有计划地分配使用,就很难保证棉纺织工业及市场絮棉的供应。如1954年9月至1955年8月间,估计机器纺织用棉至少需1920万担,部队用棉30万担,国家供应民用絮棉330万担,全年损耗20万担,国家就必须掌握2300万担,即须占1954年计划产量2754万担的84%(过去几年棉花收购约为产量的70%至80%),始能满足各方需要。但在小农经济存在,国家对农村物资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需要、棉农惜售及今后布匹供应又较紧等情况下,若仍采取自由收购的方式,就很难完成2300万担的收购任务。为此,1954年新棉上市,即应开始对棉花实行计划收购,以防止私商抢购与棉农惜售,节约民用絮棉,并适当压缩土纺土织,这样才能保证机纺用棉和军用棉。如决定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则农民更可能惜售棉花,更非实行计划收购不可。

1954年完成2300万担的计划收购任务,是相当艰巨的;且计划收购量占产量的比率较往年为高,民用絮棉及手纺用棉难免紧张。因此,在新棉上市前,必须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必须在棉花成长期间,采取有利棉花增产的各项措施,鼓励棉农生产积极性,保证棉花产量按计划以至超计划完成;必须明令公布取消私商、小贩经营原棉,禁止自由买卖,由合作社代国家进行计划收购;必须明令公布并动员棉农除自用棉外,其全部棉花应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和价格出售给国家;必须对土纺土织的手工业户,分别进行登记,并适当加以管理,以便掌握仅仅维持其生产,不让发展;必须号召节约絮棉,调剂与掌握絮棉供应。

由于合作社几年来包收棉花的结果,经营棉花的私商基本上已消灭,但在四川、河南、山东等国家收购比重较小的地区,可能还存在少数棉花小商贩。在计划收购后,对这些商贩应妥善安置,以免造成社会失业。

(四)上述实施棉布计划供应与棉花计划收购的意见,中财委(财)曾在最近召开的各大区财委副主任会议上加以讨论,原则一致同意。关于棉布计划供应与棉花计划收购的具体方案,已责成中央商业部于7月初召开专业会议加以确定。

以上报告,中央如认为可行,请批转各中央局、分局及各省、市党委,并请各级党委加强对棉布计划供应、棉花计划收购准备工作的领导。

 中财委(财)195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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