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分局关于严格检查党员、干部违反政策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思想教育巩固党的纪律的指示

一、根据各方面的反映,各地在贯彻棉布统销政策中,都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群众乘机抢购,泄漏秘密,以及敌人乘机造谣破坏的现象。从现有材料看来,这种现象是普遍的,性质是严重的。如驻广州市机关,从内部传达到正式公开宣布,一般只3、4天时间,有的只隔1天,而且大多数单位在传达时都宣布了在近两周内不要购买棉布,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却仍有不少党员、干部进行抢购,据初步的不完全的大部在国营商店或合作社登记有名可查的即达956人(干部家属还不在内),其中广州市系统即占628人,内党员139人,占22.1%;清远县在传达时,适召开财经会议,到会代表20多人闻讯后,连代表证也没除下即去抢购;汕头市一干部叫其家属一连抢购了15次;因而,在群众中的影响极坏,给党在政治上造成严重的损失。另据粤西区党委报告,夏征夏购中干部带头拖欠的现象也很普遍,如茂名二区文胜乡乡委员袁卓球自己不交粮,还叫其妻去串连妇女,自己去串连男子,有几十户在其影响下拒不交粮;如廉江某乡党员罗成剑拖欠公粮,并曾要求乡文书将其水田改为旱田,以减轻负担;如化县检查了9个农业社,只有两个完成公粮公务,一个完成购粮任务,其余6个社公粮任务购粮任务都未完成。

由此,集中地反映了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思想对华南地区党的组织的侵蚀是很深的,而我们党的政治思想领导是很薄弱的,党的纪律性也是很松弛的,而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每一步进展,阶级斗争日趋尖锐,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这种错误思想就会兴波作浪,与党对抗,严重地破坏党的事业。因此,分局认为,必须用此次党员、干部违反棉布统销及征粮购粮政策和敌人造谣破坏的现实和教训,向全党敲起警钟,动员全党来反对和防止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对于违犯政策的同志,应责成迅速彻底底交代,承认和改正自己的错误;要求所有的同志,深刻认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对党侵蚀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努力克服和战胜资产阶级思想对提高党的战斗力的必要性;要求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地、迅速地、大张旗鼓地在党内和各机关中开展一次纪律检查,根据具体情节,对违反政策的党员和干部进行严肃的处理。特别要注意选择典型,对于那些情节严重恶劣,有意对抗党的政策,或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党员和干部,必须给以严格的处分,直至开除党籍。各级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明确认识:分局这一决定,其目的是在于教育华南全体党员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巩固和树立社会主义思想的优势,加强党的纪律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以保证党的总路线在华南的胜利贯彻,保证今后更繁重更光荣的建设任务的胜利完成。

二、应当指出,各级党委的积极领导,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坚决贯彻既严肃又慎重的处理方针,是保证此次纪律检查工作健康开展与妥善完成的主要关键。因此:

(一)必须指定专人(党委副书记或常委)实际负责领导这一工作,必须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政府检查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党纪国法方面的助手作用,原有机构不健全的,要予以充实,适当加强。并应以检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统购统销政策的行为和目前在贯彻随征带购政策中所发现不少农村党员、干部拖欠公粮,抗拒不缴等不良现象,作为今后1、2个月内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的中心,认真加以检查,予以有效纠正。

(二)在处理上,应根据情节轻重,觉悟不高或明知故犯而加以区别对待。违犯棉布统销政策的,一般应从机关动员之日算起(具体的要从本人知道之日算起),对听了传达或闻到风声而有意抢购的从严,事前全无所知的从宽。并须注意:对负责干部从严,一般干部从宽;党员从严,非党干部从宽(特别对民主人士更需适当);隐瞒抗拒的从严,自动交代深刻检讨的从宽。

(三)在进行的步骤上,大体可分三个阶段:首先是进行动员,交代政策;其次是采取领导检查、本人交代、群众揭发的方法,深入地全面地搜集材料,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最后是慎重选择富有教育意义的典型,进行大张旗鼓的处理,与此同时,适当的表扬好人好事。

(四)应将工作进展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应切实注意收集和了解处理后的反映与效果,在工作结束时作一总结,以从中吸取经验。

来源:

广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