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工业,包括公营、私营全部在内,据1953年底统计局资料,共有工厂13775户,职工233297人,年产值105685亿元(1954年计划数字)。其中私营工业所占比重:厂数占88.03%,职工占57.91%,产值占48.52%。即1954年全省扩展公私合营工业计划实现后,私营工业〈产值〉已开始略小于公营;但所占比重仍然相当大,不容忽视。
全省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业,据最近(4月间)调查:计有工厂2055户,职工72787人,产值(1953年)35750亿元。其户数占全省私营总户数的16.89%,产值占全省私营总产值的62.01%。这些私营工业的大部分,已先后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中、低级形式——加工、定货、收购、包销,目前已占总产值的71%。
全省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业,从业别、规模及地区分布来分析,其情况如下:
(1)从业别来分析:纺织工业占第一位(占总产值的36.77%),粮食工业占第二位(占34.05%),轻工业占第三位(占22.06%)。此三者相加,其厂数占总数的80.84%,职工占总数的87.39%,产值占总数的92.88%,为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绝大多数。其他产业为重工业(占总产值的2.7%),机械工业(占1.33%),燃料工业(占0.94%),其他工业(占2.17%),其产值共占总数的7.21%,为数寥寥。
(2)从规模来分析:500人以上的工厂仅10户(占总厂数的0.49%),100人至499人的工厂117户(占5.69%),50人至99人的工厂170户(占8.27%)。此三者相加,共297户,仅占总厂数的14.45%,为数不大。绝大多数为50人以下的工厂,共有1758户,占总厂数的85.55%;其中尤以小型厂为多,有1191户,占总厂数的57.96%。
(2)从地区分布来分析:杭州市占第一位(占总产值的35.21%),嘉兴地委占第二位(占18%),宁波地委占第三位(占13.89%),宁波市占第四位(占9.27%),金华地委占第五位(占5.52%)。此五地相加,共占总产值的81.89%,为绝大多数。其他地区情况为:温州市占总产值的5.44%,温州地委占4.64%,衢州地委占1.17%,舟山地委占1.06%,直属县共占5.8%。
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主要特点大体如下:
(1)生产消费资料的厂多,产值也大;生产生产资料的厂少,产值也小。前者占总厂数的75.09%,产值占85.18%。后者占总厂数的24.91%,产值仅占14.82%。
(2)工场手工业多,但经济价值小,现代工业少,但经济价值大。前者占总厂数的59.9%,但产值仅占22.46%。后者占总厂数的40.1%,产值高达77.54%。
(3)工厂零星分散,规模小,设备差,资金有限,10人以上私营工业2055户中产业多至60个以上,其分散情况可见。每厂职工平均仅有36人,规模很小。设备多陈旧简陋,大部分为手工劳动或半手工劳动,如棉织业有布机5700台,其中全铁机仅620台,由木机改装的铁水机有2798台,人力木机2282台(丝织等业情况类似)。每厂平均资产仅有2.69亿元,其经济实力极为有限。
(4)从业人员众多,其中非生产人员(职员)占相当大的比重,在职资方及其代理人也不少。全省10人以上私营工业共有从业人员76843人,其劳动生产率仅及国营的1/3强(国营每工人每年生产13841万元;私营每工人每年生产4911万元),可见其从业人员众多。但其中生产工人仅58832人(占76.43%),非生产人员有18011人(占23.57%),故办事机构臃肿。其中职资方及代理人有4056人(占5.28%),而有技术的仅239人,故对他们的团结、教育和改造工作相当艰巨。
(5)盈亏情况极不平衡,大部分工厂有盈余,但部分工厂有亏损,少数工厂欠债超过资产。据全省864个大型厂的统计,1953年有盈余的占总厂数的76.23%(平均每户盈余1260万元);有亏损的占23.77%(平均每户亏损3300万元),其中又有12户欠债已超过其全部资产。
(6)产销带有很大的地方性。据60个产业中初步估计,其中大部分主要产业的原料系产自本省,如丝织、棉织、酿造、粮食、榨油、制茶、造纸等业。产品多数也销售本地,部分行业产品则远销全国,以至外国(如丝、绸、茶等) (以上问题有关统计资料详见附件一)。
乙、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与步骤
中共中央批准的“中财委(资)关于有步骤地将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的意见”中规定:“发展公私合营的方针,是要以国家投入的少量资金和少量干部,去充分利用原有企业的资金、干部和技术来改造资本主义工业。”并要求“在今后若干年内(两个五年计划时期,可能更短一点。需要多少年,要作进一步研究才能决定,各地区情况不同,时间长短也会不同),积极而稳步地将国家需要的,有改造条件的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基本上(不是一切)纳入公私合营轨道(视国家需要,企业改造条件及资本家情况的不同,决定纳入步骤之先后,但并非所有资本主义工业的改造,都要经过公私合营的步骤),然后在条件成熟时,将公私合营企业改造为社会主义企业。”
根据上述方针和要求,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和特点,本省今后将10个工人以上私营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的步骤规定为:在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内(19955年至1957年),把全省私营工业中的大型工厂(864户),凡有公私合营条件的,通过各种方式,全部纳入公私合营轨道,并在10人以上的小型厂中,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厂100个至200个,同时纳入公私合营轨道。在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前两年之内(1958年至1959年),则把尚余的10个工人以上的私营工业(约1000户),凡有条件公私合营的,全部纳入公私合营轨道。总的进度就是要在1959年之前,把全省10个工人以上私营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
丙、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3个具体计划方案
一、1955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计划
(一)合营进度和具体根据:
在1955年内,全省计划合营249户(一览表见附件三、略),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总厂数的12.09%,拥有职工15605人,占总职工数的21.42;产值8688亿元,占总产值数的24.27%。
按产业来分,其中:重工业10户,燃料工业22户,机械工业17户,粮食工业22户,轻工业52户,纺织工业119户,其他工业7户。按地区来分,其中杭州市81户,宁波市18户,温州市13户,嘉兴专区43户,宁波专区30户,温州专区15户,金华专区25户,衢州专区6户,舟山专区3户,直属县14户(萧山4户、杭县5户、富阳3户、新登2户)。
1955年之所以合营这些厂的依据,除根据前述方针和步骤外,并考虑到下列具体条件:①产品绝大部分为国家或当地人民在生产、生活上所需要;②供、产、销已基本上为国家控制(加工定货),并基本上平衡;③在同业中规模较大,设备较好,有改造条件;④党、团、工会工作较有基础,有党员630人,团员1386人;⑤资本家多系有一定的代表性,其中有不少进步分子,已有86户向政府申请合营。
(二)关于干部与资金问题:
干部与资金的多少,与进行合营的方式的关系很大,现按1954年的办法匡算,在具体执行时将有所缩小。
(1)关于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规定计算(千人以上地级1人县级2人,500人以上、千人以下县级2人,区级若干人,500人以下,县级1人或区级若干人),249户厂需要干部计县级11人,区级163人,一般干部6人。其中除县级11人应由各地党委调配外,其余169人可从国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及原私营企业(这是主要的方面)的党、区、工会及职工积极分子中提拔,经过训练后充任。具体方案,由组织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2)关于投资:按中财委(资)1954年的标准计算(国家现金投资总数约占原企业全部资产的15%),除企业现有公股、公产不计外,1955年需国家现金投资189亿元。投资来源:除1954年中央所拨投资款的剩余部分(约100亿)可拨用外,尚需中央新投资80亿元。至于吸收社会游资及商业转业资金问题,原公私合营企业的公股股息、公积金的运用问题,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意见。
(三)合营方式:
由于本年合营的厂数较上年多,厂的规模较上年小,故各个厂分别合营的方式已不宜普遍采用,只能适用于规模较大、性质较重要的厂。一般厂可采用成串合营或并厂合营的办法进行。即①先私私联营或合营,然后公私合营;②公私合营大厂吸收并入一个或若干个私营小厂,实行合营;③原公私合营小厂,并入私营大厂实行合营等等。这样做的好处是省事、省人、省钱。但各地进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或创造新的方式,必须保证工作质量。在并厂合营时,同时要注意厂与厂之间的生产方面的协作关系,职工的待遇以及资本家的自愿等问题。
(四)计划实行后公私比重的变化:
1955年扩展计划实现后,全省工业中的公私比重,将起如下变化:公营比重将从51.66%,增加到60.11%;私营比重从48.24%,降低到39.89%(降8.63%)。
二、1955年至1957年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三年)计划
(一)进度与指标:
1955年至1957年全省计划合营1112户,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54.07%,拥有职工45343人,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62.13%;产值23457亿元,占10人以上的私营工业的62.44%。
各年标准:
(1)1955年:全省合营249户(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12.09%);拥有职工15605人(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21.43%);产值8688亿元(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24.27%)。
(2)1956年,全省合营432户(同上,占21.02%);职工18094人(同上,占24.8%);产值8278亿元(同上,占23.02%)。
(3)1957年:全省合营431户(同上,占20.96%);职工11644人(同上,占15.96%);产值5490亿元(同上,占15.27%)。
(二)计划实现后公私比重的变化:
1955年至1957年的扩展计划实现后,全省工业中公私比重所起的变化:公营比重将从51.66%,增加到73.49%,私营比重将从48.34%,降低到26.51%(降低21.83%)。(以1954年不变产值计算)。
(一)进度与指标:
在1959年以前,把全省10个工人以上私营工业中,有条件改造为公私合营的(个别行业和少数厂只能淘汰,无法改造为公私合营),分批、全部纳入公私合营轨道,完成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一步。
各年指标:
(1)1955年:全省合营249户,职工15605人,产值8688亿元(所占比重见前,下同);
(2)1956年:全省合营432户,职工18094人,产值8278亿元;
(3)1957年:全省合营431户,职工11644人,产值5490亿元;
(4)1958年至1959年:全省合营917户(占10人以上私营工业的44.62%);职工18246人(占25.01%),产值8964亿元(占24.93%)。
(二)计划实现后公私比重的变化:
1955年至1959年扩展计划实现后,在全省工业中公私比重所起的变化:公营比重将从51.66%,增加到82.20%;私营将从48.34%,降低到17.80%(降低30.54%)。(以上计划的有关统计资料,详见附件二,略)
来源:浙江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