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安部关于防止中、小学生中小组织非法活动情况的通报

(一)近来全国各地中、小学校中,不断发现各式各样的小组织,进行非法活动。在江西省许多中学校内发现有反动小组织活动。如在南昌第三中学中破获的“地下青年救国游击队”案,敌人把学生毕业从事工农业生产歪曲为“失学”和“没有前途”,以此来笼络学生,发展组织;玉山、樟树、丰城等中学也发现有反动小组织或反动活动,造谣说“国家工业化,学生失学回老家”,“劳动教育就是叫大家失学失业”;陕西省枸邑中学有旧富农子弟,组织“新友谊三联同盟学会”煽动诱惑土地革命时受过打击的或反革命分子的家属对政府不满和仇恨;四川省江津县第二初中发现有名叫“突击队”的组织,专找青年团员闹磨擦,写信恐吓青年团支部书记:“赵子杰,你要老实点,否则就要你的命!”四川省绵竹县第三小学发现“中国少年反共组”的反动组织;河南省洛阳县潘砦小学有小学生组织“中国学生党”,宣誓、烧香、换帖,拜干兄弟,更换新名,按年龄排大小,并将5月8日定为建“党”纪念日,制“党”章、刻方印、交“党”费、发展组织。其他如在山西祁县中学发现有“共产社会党”,在江苏南京、苏州等地中学中亦发现有“联谊会”、“朝阳社”等非法小组织活动。

(二)产生这些小组织活动的主要原因是:第一、由于大批中、小学生毕业后不能升学,认为“没有出路”,而很多教员和学生家长,又存在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等轻视劳动的剥削阶级思想,对政府号召参加劳动生产思想抵触,表示不满,对学生影响很大;加之某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于中、小学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问题重视不够,处理草率。其次,由于学校党团行政领导薄弱,对学生缺乏思想教育或因学校缺乏正常的文娱活动,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或因某些学生未被吸收入团引起不满,而自发进行组织活动。第三、某些地主富农子弟因家庭被斗争对我不满或受反动分子影响和鼓动唆使而进行反动组织活动;或在学生自发搞起这些非法组织后,被反革命分子所利用,背后策划进行活动。

(三)对中、小学学生中这些小组织活动各地应引起严重注意,制止中、小学学生中的非法小组织活动的根本办法是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政治思想领导和教育,积极提倡和组织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同时对中、小学毕业生、教员及家长,加强总路线和劳动生产是光荣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认识参加农业和工业生产的伟大意义。根据中央教育部估计,今后4年仅高小毕业生的人数即达1,700余万人,但初中只能吸收500余万人升学,有1,200余万人不能升学。因而正确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农业、工业生产,解决这些学生的出路,仍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可忽视。

其次,对这些自发的非法组织和活动,一经发现,就应立即设法查明,采取积极的正面的公开教育的办法,说明不允许非法组织活动的理由,揭露反革命分子的破坏阴谋,指出如被反革命分子所利用,不但扰乱破坏学校的秩序,而且妨碍自己学业,影响自己前途和进步,因此要严防上当。同时应绝对禁止在学生中采取坦白控诉、开斗争以及其他变相的威逼办法。

第三,各级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过程中,应采取严肃、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调查研究,弄清是非真相。一方面不应把这些非法组织都当成反革命组织,把这些非法活动都当成反革命活动;另一方面要严密注意反革命分子和敌对阶级分子利用落后学生自发的非法组织,在背后操纵,兴风作浪,进行反革命活动。因此,必须严格划清反革命分子和落后学生自发活动的界限,防止产生扩大化的错误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