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部批转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合作化运动中两个应注意问题的通报

中央局、分局、省、市委农村工作部:(华东局转各省市委)

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通报的关于当前合作化运动中两个应注意的问题,很值得各地高度重视。

今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任务很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广大干部对办社的目的性不明确,所以极易发生只管办新社,不管办老社,只顾建社不顾巩固的情形,这种情形发展下去,可能使运动发生波折,重走回头路,到那时还须用双倍力量来挽救损失,从而打乱以后发展计划,使领导上长期陷于被动。因为不论新社老社,既已建立起来,这就是完成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变革的不好尚且影响社会生产,更不用说随变随垮的不健康的现象了。因此,河北省委通报中所指出的那种错误思想“垮了坏的,再建好的”“老社垮几个影响不大”,这在实质上乃是一种十分有害的自流主义倾向,是完全违背从巩固中求发展的规律的,这种倾向发展下去可以破坏我们的全部事业,使新社老社均因为不重视巩固工作,由好变坏,甚至涣散垮台。因此,切望各地注意:

一、要对当前正在进行的办社工作做一次检查,通过检查帮助下级改进工作。

二、要使干部明白:中央所以一再强调“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精神,其目的就为使发展合作社的工作既能团结住农民的多数,而又有利于整个社会生产的发展,稳步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事业。离开了这种基本要求,办合作社就成为无意义的举动。简单片面的满足于完成数字的任务观点,必须打破。

三、要引导干部实事求是地分析情况:分析群众思想准备与组织准备状况,分析阶级动态,分析工作中的成绩与缺点,不要为一片叫好声所迷惘,要看到中农还有摇摆和敌人正在破坏,不要只看好的不看坏的,要好的坏的都看到,以便于发展积极的因素克服消极因素。要强调走群众路践,严防不顾条件、盲目贪多贪大一轰而起的形式主义危险。

四、如果有的地方老社的巩固程度很差,尚须大力整顿,或者建立新社的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条件不够成熟,那么就应当考虑原订发展计划是否适当,能完成计划当然很好,如果切实感到原来的发展计划过大,就应本既要发展数量又须保证质量的精神,适当修改原计划,不要在准备不足和群众发动不成熟的基础上勉强凑数。如果发现强迫命令现象严重,或者有自流放任现象从而造成混乱的地方应集中力量整好领导而后建社。

五、必须本发展一批巩固一批的方针,对老社的秋收分配和冬季生产,对新社的社章教育和布置生产以及四评工作要及时帮助做好。做到依靠老社去带好新社。有些地区,已完成建社计划近百分之七、八十者,即全面转向以巩固为主,兼顾发展任务。

 中央农村工作部1954年11月25日

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合作化运动中两个应注意问题的通报

据近日了解的情况,有些地区的合作化运动中发生了如下两个问题:

一、有些旧社发生垮台或涣散的现象。只据容城、献县、饶阳县的情况,现在已有14个旧社垮台;献县、肃宁两个县,原来问题较多的三类社共65个,现在已增到73个。这些旧社垮台与涣散的原因,虽然从社的本身来看,一般是由于骨干弱,一年来经营管理不好,生产成绩不好等长期存在的问题未得解决所致,而主要的是领导上未抓紧进行整顿,发生问题后没及时帮助解决,特别是自进入发展社的工作以来,一般地区只注意了发展新社的工作,放松了对旧社的巩固工作,甚而有的干部存有“垮了坏的再建好的”极端错误思想,听任某些旧社的自生自灭,这种情况必须迅速改变。必须认识,任何一个旧社都是群众的旗帜、示范工作的典型,其能否办好对推动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尽管有些旧社问题很多,其社的基础与骨干的经验总是比新社强的,决不应随便任其垮台。垮一个旧社在政治上损失是很大的,社员的损失也是很大的。因此,在当前发展社的同时,必须毫无松懈的抓紧整顿旧社的巩固工作。各地应即速对旧社加以检查,对尚未作好秋季分配的要力求迅速的作好分配工作,账目紊乱的,抽调会计干部进行具体帮助;对受灾的社,应帮助其多方寻找生产门路开展起副业生产;对问题较多的社,应派专人帮助其检查问题的原因,总结办社的经验教训,教育干部和社员树立办社信心,进行整顿;对某些骨干很少很弱,条件很差的社,也可采取充实新生骨干力量或有计划的领导其与其他较好的旧社合并的办法,使其巩固起来。总之,各级党委应当把巩固旧社工作列为当前合作运动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决不能有所忽视。

二、有些地区搭起架子已建成的新社,由于缺乏具体领导甚至无人照管,社的骨干苦无办法,“四评”尚未动手,生产还未开展起来。特别有些大、中型社生产还相当混乱,并有的新社发生解散及退社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必须予以高度注意。必须要教育干部认识每个社建成后,尚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作好,如建立劳力组织、生产管理制度等。而且这些工作是非常复杂艰巨的。这些工作如不能作好,是很难巩固的。所以,新社建成后,领导上的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重大的。对新建的社必须及时跟上具体领导,使发展与巩固工作紧紧衔接。在领导方法上,应特别注意发挥互助合作网的作用,要普遍健全与建立互助合作网的组织,领导其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县可根据情况总结一次互助合作网的经验,把社长的领导水平提高一步。

来源:

河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