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2月8日关于取缔会泽县“万全堂”的请示报告和4月X日转告省委对公安厅党组关于取缔会泽县“万全堂”请示报告的批复,均收悉。我们同意省委的批复,请即遵照贯彻执行。
现将中共云南省委对我厅党组“关于取缔会泽县‘万全堂’的请示报告”的批复转报。
关于取缔会泽县“万全堂”的请示报告收悉。省委基本同意公安厅党组所提意见。目前“万全堂”虽未证实为一反动会道门组织,但其骨干道首多系反革命分子,他们利用这一组织对我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予以打击是必要的。但在未证实其为反动会门之前打击的方式应策略一些,不宜称为“取缔”,也不宜以“天恩”“引恩”等罪名去打击其道首,而应以反革命分子或现行破坏分子罪名予以打击,打击时,不宣布其为反动会道门,不集训道首亦不号召道徒退道。公安部门应继续深入调查,弄清这一组织的情况,鉴于这一组织分布甚广,在榕峰、宜良等地也存在,公安厅可通知这些地区,发现类似情况时,亦应予以打击,并应配合作深入的调查。
中共云南省委1955年4月2日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