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一般情况:
名山县基于山地区,据现在统计,全县有人口13万8000余人,在解放前,是属四川封建大地主刘文辉势力统制范围内之一县,49年底解放到51年9月下旬,在这短短10个月当中,由于我们按照上级党委指示,基本上执行了党的政策之结果,(如当时的征粮、剿匪、到清匪生产等)因之就给封建势力在经济上和政治上以初次之削弱和打击,土匪已基本肃清,但还未做到基本净化,此时,我们宣传了党的各种政策(政策和群众见面)和给封建势力武装——土匪基本上肃清,这样对农村强大的地主封建势力和恶霸特务等也就直接受到极大的压力和打击,对农民说来,是做到了发动和伸了腰,农民群众在上述情况变化下,由不了解我党,我军和人民政府,此时有了初步认识,社会气象有了新的改变,就是对我采取怀疑观望的各界人士,此时已不再怀疑观望了,这就给去冬今春执行四大任务奠定了基础,我们就在这一胜利基础上,开始展开了四大任务和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此时农协会和农民武装已普遍组织起来。
乙、镇反工作的成绩:
1、去年10月,四大任务开始到今年5月上旬,在这8个月当中,在执行四大任务上由于我们按照上级党的指示,紧紧的结合了镇压反革命的结果,不但四大任务获得了巨大成绩,在镇反工作上,也由于我们狠狠的杀了一大批(共杀了293名,其中13名是四大任务前处决的,在293名中,地主165名,富农57名,中贫农71名;293名中,以特务处决14名,暴乱匪首131名,恶霸62名(其中有些是匪),反动党团2名,游干班份子11名,一贯道1名,惯匪27名,不法地主11名,抢劫土匪25名,现行犯9名,被镇压293名,占全县总人口2.11‰),捕了一大批(捕了400余人,连以往积案共863名,其中地主167名,富农155,中农197名,贫农354名)反革命份子,因此成绩也很大,2、3月份镇压反革命是最高潮时,我们在总结四大任务时,认为经过这一斗争,给封建势力在经济与政治上以严重的削弱与打击,封建势力再也不敢耀武扬威,农民群众在政治思想上组织上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和组织(现在农协会员36000余人,武装4000余人,乡村干部2000余人)这样农村阶级力量的对比上就起了一个极大的基本变化,农民取得了优势,掌握了政权,建立了武装,印把子拿到农民手里,这就又给下一步顺利的展开土改,最后宣布地主阶级死亡,农民彻底翻身打下基础。
2、四大运动中,在镇反工作上我们一般的均能依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结合发动群众来做,譬如:当镇压时都运用了县区乡大小范围的不同群众会议(少则千人以上多则2万余人),为了庄严起见,还适当的用了人民法庭公审的方式,群众对反革命份子向法庭进行了控诉,再依据群众正确的意见进行判决,譬如在镇压全县大恶霸(大地主)郑介衡时,有被害家属一老太婆边诉边打,台下2万余群众也一致义愤说:诉的好打的好,当枪决反革命时,也是农民群众亲自动手,对个别的反革命份子,因为他们一面痛恨,一面怕死不了不放心,打了一枪之后,还补上一枪才放心(我们认为这种情绪有时也免不了)。
3、我们在检查总结镇反工作时,研讨是否符合了党中央指示的“准稳狠”的原则,我们检查的结果——基本上符合了这个原则,毛病不大,只有一点超过了中央规定的1‰的比例。
丙、在镇反工作上除成绩是基本主要的外,我们认为还有不少缺点存在,而且还有原则问题存在,从接川西区党委党内生活第28期,区党委关于清反减退运动3月份向西南及中央的报告时(4月12日文件,我们于4月23日看到),我们对于这一报告的其中一则——区党委决定4月份对人犯的处决暂停一下的精神,留下的人犯在土改期中结合土改处决,我们对区党委这一重要决议,在思想上忽略了一下,因此就未采取集体党委会议,慎重研究,只是县委之间个别交换了一下意见,那么我们对这一决议怎样领会和执行了呢?
1、首先县委领导上对区党委这一重要决定,在思想和认识上有严重的偏差,认为如果现在决定暂停一下就不能大批镇压(那么就认为个别特殊人犯又最为群众痛恨者还可杀,现行犯更如此),实则应坚决停止的方针。
2、区党委县书会议上,也决定过不再杀的精神,但我们县委的领导有“赶”杀的思想存在,因之于4月20日到月底处决了10名(把其中霸、特、一贯道各1名,匪首7名)地主6名,富农3名,城市贫农1名,另外5月1日结合抗美援朝杀了13名(原计划4月29号杀,因结合不上当前工作就拖下来,到5月1日才镇压)其中有霸特游干班份子各1名,暴乱匪首(包括抢劫匪)10名,10名中有地主5名,富农4名,中贫农各2名。
3、名山县委在运动中镇反的工作思想领导上我们检查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因为有以下一系列的问题存在,因之在镇反工作上就不能更好的认真严肃的执行和贯彻党的政策,或者说在执行上有偏差的发生:
(一)首先在运动的初期,我们在镇反工作上执行的结果一般是符合准和稳的原则,为了慎重处理被镇压人犯,县委会意见往往屡有分分歧意见,但另/各方都存在着不放手的毛病,显然给当时工作的开展和推动已造成损害。
(二)以上不放手我们曾一再在县委会上作过检讨,特别又检讨到我们杀反革命目的不甚明确,有相当程度的盲目性(如运动未开始前一次杀了10名,未结合当时中心工作)以后虽纠正了此点(地委3月份中下旬除文示外还面示要抓紧镇压,这样“狠”的问题解决了)但又发生了另外一种偏差——即粗糙,如3月21日到月底,案犯的审讯和镇压后大张旗鼓的有系统的宣传等,均表现了此种现象,这又易犯不稳的毛病。
(三)县的领导上对镇压工作预先有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应杀多少或如何杀等)有组织和有步骤(先杀多少,后杀多少,先杀那些,后杀那些,那些起作用大小如何等)的杀也极为不解,是运动中随时了解发现,随时结合运动,收集材料,经上级党委批示的办法,实际上是“走着看”的作法,因之很好的掌握就不够,因一时放的则松,二区一新干部5月11日末经批准已镇压了1名(该犯系以公安局关押,暂带下去进行赔偿,据反映该犯当场要暴乱,我们县上正考虑)死刑犯。”
(四)从以上我们在镇反工作上存在的几个思想领导问题,特别从4月20日以后又镇压了23名(内中有5月1日杀的13名)人犯中来看我们检查是些什么问题呢?
①严重表现之无组织无纪律的现象,实际上对上级党委的执行采取了“玩忽”的态度,也就是严重的缺乏了对上级(地委区党委)指示的详尽研究。
②对上级党的指示只从片面的名山一地考虑,未能全面的从整个发展形势和整个党的全面利益出发,只看到一地局部的需要而未从整个全面来看,这样也严重的违背了党的整个利益和思想上行动上的一致性,也说明了我们对党的政策执行上是不慎重,不严肃,或党性不强的具体表现所致。
(五)为了整顿党纪,教育已犯错误者,警惕与我们有同病者,我们向党提出,要求上级党给我们应得的处分。
丁、对今后镇反工作的意见:
1、据我县情况看,经过这一时大捕大杀,该捕该杀的基本上已捕杀,因在这种镇压的压力下,还有一些个别的大匪首(如王汉等)和个别小的恶霸以及特务份子,仍在顽抗或潜跳/逃隐藏,因之我们仍本继续坚决镇压的方针,对该杀而未杀的反革命份子,又为广大群众真正痛恨(不能平民愤者)损害国家人民利益,最大最严重的恶霸特务匪首等杀之,对罪恶轻微的其他反革命份子,依不同情况在土改中各以判徒刑管训劳改等不同的处理。
2、在镇反工作方针上和杀捕权利上,以及清理积案等,我们坚决执行川西区党委眉山地委的指示执行。
中共川西区名山县委会书记 刘怀玉195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