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甫山在甘肃省第五次公安会议上的报告

[李甫山,先后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兰州市市军管会公安处处长,甘肃省省检察署检察长、省公安厅厅长等。]

甘肃省委批转意见

各地委工委兰州市委,皋兰县委,省府党组;并报西北局抄甫山同志。

省委批准甫山同志6月21日关于公安工作的报告和意见,请即督促各级公安部门依照执行,并请西北局指示。

 甘肃省委6月21日

甘肃第五次公安会议报告

(已秘字二号)

省委、省府党组、西公部:

去冬今春以来各地忙于土改、三反,对公安业务形成停顿现象;自4月2日西吉事变以后,除已令骚乱区之西吉、海原、固原、隆德以及接壤区之10个县公安局停止三反,集中力量进行镇反业务工作外,其他各县亦开始逐渐恢复业务。

西北公安部于5月28日召开了西北第四次公安会议,天水、武都、平凉、临洮等专区公安处长与夏河、卓尼公安局长亦都参加了会议。会毕在西安简单座谈了一次,根据会议精神要求大概布置了一下,并指定平凉陶处长给庆阳公安处代为传达。因此省厅召开五次公安会议只通知了兰州市局科长以上干部和皋兰县局长、酒泉、定西、武威等专区公安处长以及本厅科长以上干部共38人参加。与此同时中央6月9日批转中公部5月26日的工作布置亦接到了,在此次会议中除传达了西北公安四次会议决定外,在讨论中同时结合讨论布置了中央“六九”批示。会议自6月15日起至17日共开了三天,在讨论中同时还反映了些反革命活动与工作简况。

(一)以半年来反革命活动情况来看,突出的是搞骚乱事件。在全省掌握的侦察案来看,占72%是带行动性的案子。同时很值得注意的是比较狡猾的特务用进步面目出现,图谋打入我们机关内部,作长期打算。在城市与交通要点已有这样的事例。在群众觉悟逐渐提高,发动群众逐渐深入的情况下,反革命用更隐蔽的活动方法是很自然的,必须在这方面提高警惕。农村土改后,恶霸地主向农民反扑的事件,在各专区都有发现。虽然还不能说已经达到了不起的普遍现象(即指不是多数地主都是如此),但在土改后农民胜利情绪尚未十分巩固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的给农民撑腰,适当的打击反水地主,以维持农村社会秩序,仍是很重要的一个任务。

(二)在讨论中有如下几个思想问题,我在最后讲话中强调指出了一下,但还可能未彻底解决问题,还值得今后注意继续克服。

①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缺乏长期耐心思想,有过高要求的毛病。这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中的很大障碍,必须克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要求,要以少数民族本族群众水平出发比较,不应以汉族干部条件比较,更不能拿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

②劳动改造犯人与组织犯人生产自给问题上,首先要打破消极的向公家要供给与把责任推出去的思想。应当积极多头设法生产。不使犯人坐吃囚粮、花费生产资金;更重要的是堵塞滥捕的漏洞与迅速处理现押犯。尤其病犯须要抓紧处理,以免死于监所影响不好。

③遵照共同纲领首先是重视人权保障的政策,严防滥捕现象。捕人权只能是司法、公安、检察机关,其他机关团体不得扣人。要发动各业务部门,通过各业务部门检查各项业务政策。在检查工作时把检查政策列为一项任务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适当解决,不要坐视酿成损失。尤其对民族统战政策更应重视,要多请示、报告,不可草率处理。

④以公安、司法、检察部门为主,吸收土改委员会及协商会党外□□与公正的社会民主人士组成统一的清理积案机构,有计划的分别案情,分别适当人员,分工负责,统一领导,进行专案审讯清结处理。

(三)6月至9月四个月的简要执行计划如下:

要努力完成西北四次公安会议决定的六项任务与中央6月9日批转的中公部5月26日向中央报告中所指示的五项任务。已令各处、局长回去提到党委会上根据指示结合当地具体情况,逐条逐项的深刻讨论一次,订出可行的执行计划,坚决贯彻完成。

①各专区公安处、直属市、县局统赶7月10日左右将计划报公安厅。

②除因暴乱事件通令停止“三反”加强镇反工作的县局外,其他各县局、专区公安处、兰州市局统限7月15日左右将所属机关“三反”追赃定案、思想批判、整顿组织等情况综合报省厅。

③赶7月底前,将5月30日前所积压的案件中的5000余名未决犯清理三分之二;赶8月底清理完毕。

④摸底工作由各专处制定表格发各县局以区为单位召开可靠干部座谈会,将五个方面敌人(一贯道以点传师为起点),来一次彻底的摸底工作,填成表报县局审查统计,分别应该杀、关、管的数字报省厅(分别关、管后二次活动再应杀、关、管的与尚未关、管的)。预计区座谈会7月30日前开完,将表册赶8月5日前送县局,至15日审查完毕。县局赶20日前报专处于28日前报到省厅。省厅赶9月5日前报西公部。

⑤禁毒工作只兰州市与天水公安处赶6月28日前将计划报省厅转上级批准后再执行。其他各地只作一般了解情况,不作计划更不得行动。

⑥自6月下半月起恢复半月镇反简况报告制度,7、8两月起作两月总合报告。

以上妥否?请示。首先请省委修正转各地、工委抓紧督促、检查,坚决贯彻执行并解决工作中必须与可能解决的一切问题,求得按期完成任务。

 李甫山1951年6月21日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解放初期甘肃的公安工作》(内部版),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