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一年九月第四次公安会议以后,全国各级人民公安机关按照中央指示,在各级常委的领导下,经过传达决议,研究情况,都制定了继续镇反工作的计划。东北全区,华东区的皖北、苏南、福建、南京中南区的河南、江西、广州,西南区的川北、云南、贵州、西康、重庆,西北区的青海华北区的河北等地,行动较早,按照计划开展了镇反运动,及时捕杀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在“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及其以后,全国各地结合清理积案、土地改革、保卫生产和镇压现行反革命等,又继续捕杀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全国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彻底程度,较之一年以前,又前进了一大步。
从对反革命分子的打击程度来看,据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报告的数字统计,镇反运动到现在,受到杀、关、管各种打击的反革命骨干分子约占其原有总数的百分之七十六强,较之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时的实际情况(当时估计的情况与实际情况有些出入),前进了百分之十八强。具体地来看:中南区第一阶段打击了百分之六十六点七,目前则打击到百分之七十九点五,前进了百分之十二点八。西南区原打击到百分之六十二,目前已打击到百分之八十,平均前进了百分之十八。华东区原打击程度为百分之六十,现在打击到百分之七十四点六,前进了百分之十四点六。西北全区原打击到百分之六十点六,现已打击到百分八十六,前进了百分之二十五点四。东北、华北无全区的详细统计,据东北估计目前已打击到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七。华北估计目前已打击到百分之九十三。
从五个方面反革命所受打击的程度来看,一般打击程度较之四次全国公安会议时普遍有所进展,西北区土匪、恶霸,受到了各种打击的为百分之九十三,特务为百分之七十九点三,反动党团为百分之六十九点一,反动会道门占百分之四十七点五。中南、华东与西南情况大体类似。西北打击了土匪约百分之八十二,恶霸百分之八十一点四,特务百分之七十五强,反动会道门百分之四十九点二,反动党团骨干打击较差。湖南省第一阶段中受到打击的土匪为百分之八十三,现为百分之九十三,进展了百分之十;恶霸为百分之六十三,现为百分之九十三,进展了百分之三十二;特务为百分之六十一,现为百分之八八,进展了百分之二十七;反动党团骨干为百分之四十六,现为百分之八十,进展了百分之三十四;反动会道门头子为百分之二十九,现在百分之六十七,进展了百分之三十八。各区一般情况是:土匪、恶霸所受打击最重,已经彻底;特务次之,反动党团又次之,接近彻底;反动会道门最差。
从地区来看,全国绝大部份的地区和大、中城市已经彻底或接近彻底。东北区除过去镇反中遗留下来未及处理以及“三反”、“五反”中暴露的散乱漏网的反革命分子尚待处理外,全区已经彻底。华东地区接近百分之八十的地区已经彻底,镇?反不彻底地区约为百分之二十。这与华东土改情况(全区43330个乡已土改完毕,仅有64个乡尚未土改,已土改地区对封建势力尚未彻底摧毁的乡村约有百分之十)是相适应的。例如福建全省5898个乡,除91个乡镇反尚很不彻底外,其余百分之九十八的地区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中南全区除广东由于一部地区尚未完成土改,一部地区尚未进行土改复查,以及水上,山区,边沿区,省、专、县结合部,镇反尚不彻底外,其他大部都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彻底。例如河南全省13700个乡,镇反已经彻底的为7700个乡,基本彻底的4000个乡,共占百分之八十五点二。西南地区除少数民族地区,边沿山区,省、专交界区及云南尚未土改的地区或尚未进行土改复查的地区尚不彻底外,农业区与一般地区已基本彻底。华北地区:??河北省百分之八十九的地区,山西省百分之九十二的地区,察哈尔省百分之八十二的地区,绥远省百分之八十五的地区已彻底或基本彻底。
在继续进行的镇反工作中,各地都坚持了四次公安会议规定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路线,镇反运动的发展比第一阶段更加稳当,更加健康,没有出什么偏差,并在深入发动群众检查工作的基础上,揭发与纠正了前一阶段中个别地方的草率粗糙现象,使镇反运动的胜利在全国范围内更加巩固,并继续获得许多新的胜利,譬如西南彻底地剿灭了傅秉熏匪部,就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胜利。
如上所述,全国镇压反革命彻底的情况,较之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时已经大有改进,但是不平衡的情形依然存在,镇反工作并未全部地彻底地完成。
从五个方面来看,突出的是对反动会道门的打击非常不够,除东北、华北及山东等老区,对反动会道门打击得比较彻底外,在全国范围内,从组织上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的工作,基本上没有完成,对其道首骨干分子的打击,极不彻底。此外武装土匪也还没有完全肃清,据军委公安司令部八月份统计,全国内地尚有残匪11812名,八月以来,西南剿灭了傅秉熏匪部4000余人,以及其他地区剿灭的零星土匪,全国残余土匪实际少于此数。目前除西北马良股匪及某些偏僻山区若干小股土匪外,一般都是三五零散土匪。这批残余的武装反革命分子,必须全部彻底消灭干净。潜藏在各个角落的特务分子及坚持反动立场的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也还有相当数量,还需要进一步加以肃清。
这些不彻底的地区虽然不大,但是,这些地区是我们通常工作不易达到的地区,且是比较分散和复杂的地区,是反革命分子最后潜藏的洞穴,因而要把这些地区的镇反工作搞彻底,还要花费很大的气力。不彻底的方面虽然主要只是反动会道门,而且残存的反革命分子,是反革命残余势力中比较顽强的、和比较隐蔽的部分,也必然要用更大更多的气力和更精细的工作才能搞彻底。
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我们按照第二阶段的镇反计划,捕杀了一批反革命分子,继续给了五个方面的反革命以新的打击,使镇反彻底程度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并进一步深入地发动了群众,就镇反这两个主要方面来说,已经基本上完成了第二阶段镇反的任务。但是,问题尚未彻底解决,还需要继续努力,彻底肃清五个方面的残余敌人。这就是目前镇反工作的基本情况。
此外,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中的其他几项主要工作,亦均取得很大成绩。
(一)清理积案工作。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之后不久即进入“三反”,原来积压下的一部份案件未及清完,土改、“三反”、”五反“和保卫春耕中又续捕了一批,因之今年五月间案犯积压未决者曾达五十余万。六月以後,各地在党委领导下组织了专门力量进行突击清理,截至八月底,东北、华北、华东已经基本清完。中南、西南、西北三区九月底可以基本清理完毕。广东、云南、新疆等个别省份因积压较多或问题复杂,大体需延至十月份才能清完。
这一时期的经验证明:??通过清理积案不仅可以进一步向群众全面地交代镇反政策,打击敌人,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镇反积极性;而且对于纠正工作中的粗糙现象,提高干部政策水平,克服与防止混乱也有极大的好处。清案中也进一步检查了各地镇反工作。华北三省一市五月份清理积案中,判处释放管制的约占案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二,其中多数是属于可捕可不捕的。湖南零陵、衡阳、益阳等三个专区,在清案中发现了假案五十八件。广东也发现了不少假案件。此外,量刑不准,畸轻畸重甚至”张冠李戴“的现象也很严重。发生这些错误,主要是在镇反高潮期间,由于领导控制不严、干部的政策界限不清,扩大了打击面,甚至违犯政策乱捕乱扣,刑讯逼供,其中并有一些是由于基层组织不纯,为坏人操纵,借刀杀人,有意破坏这些问题虽然一经发现都已得到纠正,但是这些错误vccb在第二阶段镇反工作中,也还继续发生过,在今冬明春镇反中,仍须严加预防和注意。
(二)劳动改造罪犯的工作。截至八月底,全国投入劳动改造的罪犯,占现押罪犯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七。一年来劳改工作在政治上、经济上均已取得不少的收获。已经投入劳改的三分之一以上已做到自给,下余亦可在明年年底之前做到自给。为检查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劳改的组织领导等问题,会议的决议已经中央批准。目前劳改生产已逐步走向集中,并已开始取得了成效。一年来建立农场640座,工厂1366座,水利筑路等工种队十七万余人。各地计划筹建大农场二十四座,绝大部分犯人都将转入集中的生产。但劳改工作,是一件艰巨的复杂的工作,还需要我们作更大的努力。
(三)清理”中层“、”内层“的工作。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以来,也有了很大进展。经过镇反、”三反“、”五反“和各种民主改革思想改造运动之后,机关、工矿企业大部分已经进行过清理工作,部分尚在清理。目前正在进行分别处理。全国专科以上的学校及中小学校职员的清理工作,结合”三反“运动并采取思想改造方法都已普遍进行了。惟发展不大平衡,大部已结束,少数未结束,普遍的未处理。根据六大行政区二十二个省、市不完全数字,参加此次学习的大、中、小学教职员共151273人。华东区省、专以上的机关及百分之八十八点七的县级机关已清理结束;全区有大、专学校五十九所,十三所已经进行过清理;四十所正在清理;中学1134所,今年上半年已开始重点试验三十校,暑期集训了百分之八十的教职员,余数可在今冬集训完毕;小学121143所,集训教职员的工作正在重点试办;国营、公营、公私合营的工矿企业1452个单位中,626个单位已进行过民主改革,317个单位正在进行,455个单位尚未进行。西南全区已进行过清理,还有少数尚未处理。目前,全国一般情况是:县以上机关均已基本清理完毕。机关清理较工矿彻底,国营大型厂矿彻底,小型工矿不彻底;工厂较矿山彻底,国营、公私合营较私营彻底;中小学校、运输、航业不彻底。东北、华北除专科以上的学校尚在重点试办外,机关、工厂企业都已进行过清理“中层“、”内层“的工作,但亦还有不少问题没有处理完毕。
”三反“中各地又发现了一批”双皮虎“,目前正在按照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处理中。此外,还发现了一些潜伏反革命分子。随着敌人活动的更加隐蔽,更加复杂,除应把遗留的问题,加以处理外,加强机关、工矿企业、学校的经常侦察工作更为重要。
(四)管制工作。对一般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各地已普遍实施。但管的面过宽,不讲策略或该管未管的现象,目前仍未完全解决。从各地报告看来,老区和城市的管制工作一般较好,新区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管制工作已经建立,未土改区这项工作尚未真正建立起来。为加强管制工作,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草拟之”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办法“经多次修正后,业经政务院批准公布。管制办法公布后,得到干部及广大群众热烈拥护;一般罪恶不大表现较好的被管制分子表示安心;罪恶较深,思想反动者更加孤立。对于我们组织群众作好管制工作,分化瓦解反革命创造了良好条件。
(五)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城市和广大农村已先后建立了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委员会。据北京、重庆二市及湖南、浙江两省不完全统计,已经建立了治安保卫委员会11951个。河北省半数以上的村庄、湖北三分之二的地区、福建全省都已建立。通过治安保卫委员会的选举过程,进一步发动评比模范,对于群众是一个很好的政治教育。凡是认真通过群众建立起来的治安保卫委员会,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的颁布更给此项工作以有力的推动。防奸模范会议,福建、安徽、青海等首份已经试办,会上表扬了模范,交流了群众反奸的经验,鼓舞了群众斗争积极性,宣传了镇反政策,密切了人民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凡是开了的都收到很好效果。
(六)对反革命分子的家属的争取教育工作,作得十分不够。但凡是认真作了的都有了一定收效。其基本关键在于帮助反革命分子的家属劳动就业,使他(她)们有饭吃,同时进行必要的政治教育,主要对象应放在大多数中间分子群中,如此才可巩固进步的,孤立暴露坚持反动立场不愿意同反革命割断联系的坏分子。
(七)对于清除遗留在我国的帝国主义分子和外国间谍、特务分子的工作,一年来颇有进展。目前散在全国的帝国主义及其附庸国家的侨民,还有相当数量。今后应深入调查研究及进行侦察,继续发现和清除其中的间谍、特务分子。
(八)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加强各级专门业务工作的决议,亦已开始实行。为加强隐蔽斗争,建设强有力的侦察工作,中央公安部按照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于今年召开了全国侦察工作会议,这次会议虽因”三反“运动推迟了大半年,但仍然是适时的并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中央已经批准了这次会议所决定的工作布置。经济保卫工作中的公开保卫工作,一般已经建立起来,并发挥了作用,目前的中心问题是在建设与加强秘密的侦察工作,以控制隐蔽敌人的活动。与侦察会议同时,开了经济保卫工作会议,并作出了决议,亦已经中央批准。军队清理工作,已经结束。志愿军清理工作,按照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在去年九月由中央公安部与军委总政治部专门召开了会议作了布置。执行情况,总政保卫部最近即开会进行检查。边防工作与公安部队合并,增强了边防工作的警卫力量,但在边防检查及侦察工作上,仍存在若干问题,尚未妥善解决,多少影响了边防工作的开展。
(九)关于加强公安部门政治工作与思想领导问题,经过原”三反“及二查运动,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解决。全国人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全体人民公安工作人员在”三反“中普遍经受了一次严重的考验,从思想上组织上得到了有效的整顿,为建立政治工作加强思想领导打下了稳固的基础。
综观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后一年以来的工作,我们获得了很大的成就,继续捕杀了一批应该捕杀的反革命分子,进一步深入地发动了群众,使彻底肃清反革命残余的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目前全国各地百分之八十的地区已经彻底或接近彻底,东北、华北地区则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地区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全国积案基本清理完毕。组织了大批犯人进入劳动改造,取得了组织大规模劳改工作的信心和经验。继续在群众中进行了深入的宣传和组织工作,使群众反奸斗争的积极性得以保持并发扬起来。经过清理”中层“及”三反“、”五反“运动,我们内部状况有很大改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在很大程度上被肃清了。全国的人民公安机关,经过了”三反”运动的剧烈斗争都得到了很大的整顿和改进,使我们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进一步巩固起来。各项公安业务建设工作均有所发展,工作上有所提高,所有这些,就使镇反运动的伟大胜利得以巩固起来,并继续向前发展,就使镇反工作密切配合了其他各个方面的胜利,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促进了国家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使发展大规模经济建设具备了条件,并获得了可靠的保证。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忠实地执行了中央和毛主席的指示,执行了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正确的方针政策所取得的。
但是,一年以来的工作中,也是有缺点的。即是对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执行,抓得不紧,执行得不多坚决,因而在若干地区,工作表现松懈,并在工作中出过一些不应该出的乱子,使镇反工作在这些地方没有取得应有的成绩。在决议的传达工作上,很多地区是按照中央指示进行得比较认真比较深入的;但这些地方,对中央指示贯彻不坚决,传达非常马虎,以至许多区、乡干部根本不知道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内容,有的地方县委书至今还没有看到过决议。在摸底工作上,多数地区执行得较好,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搞清了情况,制订了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并在镇反工作中继续深入的进行调查研究,使领导心中确实有数有底;但也有些地方,至今仍然没有把情况摸清楚,对于他那里空间如何具体实现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仍然心中无数,在继续镇反工作上,多数地区坚持了第三次和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规定的政策方针,保证了镇反工作的正确进行;但也有少数地方出了偏差,如广东的某些地方,擅自将捕人权交给区委,区委交给土改队长、组长、组员,一直交给村干,把杀人权交给地委委员个人,有的交给县委,以至继续发生了严重的乱捕乱杀和坏人造假案诬陷好人等错误,前一阶段控制不严,所产生的混乱,仍未有效纠正。?我们必须十分注意这些经验和教训,坚决遵守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规定的方针和政策,使今后镇反工作做到:更准确,既不使应该受到打击的残余反革命分子漏网,也不夸张和扩大化;更迅速,有准备地集中力量按时完成既定计划;更有秩序,保证不发生偏差和混乱。
一年来,经过在内部和外部引起极大震动的大规模的“三反”和“五反”运动,经历了美帝国主义细菌战的突然袭击,全国社会秩序基本上是安定的,证明了镇反运动的胜利是可靠的。但也发现了不少反革命利用“三反”、“五反”空隙以及美帝投掷细菌机会,进行破坏活动,散布谣言,煽动暴动,进行暗害。此次国庆节的前夕,全国各地都发现了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在北京就发现反革命分子在天安门前和别的一些街道上贴反动标语,散反动传单,说明了反革命分子仍在作绝望挣扎,反革命分子越是绝望挣扎,就越加疯狂和不择手段,这对于我们应该是一个严重的警号。因此,必须更加提高我们的警惕性,必须把镇反工作进行到底,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并十分注意加强我们各项业务建设工作。
全国公安机关当前的中心任务,就是在镇反运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伟大胜利的基础之上,全部完成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和第三阶段的镇反任务,把镇反工作进行到底,并在一切已经彻底或接近彻底的地区,结合各项工作,迅速扫清残敌,有系统地进行各项业务建设工作,争取在今冬明春的半年内,即是在国家大规模计划经济建设开始之前或开始之初,把伟大的镇反运动遗留下来的未完的任务胜利完成。
为此,我们需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
(一)大体上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一日起到一九五三年五月三十一日为止的六个月,为继续实行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全部完成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镇反工作的时间。各地应在这六个月内,将一切不彻底的地区和不彻底的方面所躲藏的反革命分子,凡是计划捕应该捕必须捕的,一律逮捕起来;凡是计划杀应该杀必须杀的,一律坚决杀掉。此项捕、杀反革命的工作,必须切实按照已经批准的控制数字之内,不准超过。实际不足此数的,不准凑数。实行此项捕、杀反革命的计划和行动,仍然必须认真全部遵守第三、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规定的政策和工作路线。凡是可捕可不捕的坚持一律不捕,如果捕了就是犯错误;凡是可杀可不杀的,坚行一律不杀,如果杀了就是犯错误。应当指出:? ?有些地方直到现在还不坚决遵守上述政策原则,是完全不对的。当然对应该捕必须捕的仍要坚决逮捕,应该杀必须杀的仍要坚决、迅速杀掉,不得动摇。由於大量反革命分子已经被镇压,全国杀人数字已经不小,广大地区土改已经完成,残留内地的土匪已经基本肃清,镇反已经彻底或接近彻底,因此捕、杀反革命更须严加控制,除去那些罪?大恶极、民愤甚大、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处死者外,凡是可以不杀的人,均应衣照判处长期徒刑、劳动改造、或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的政策,加以处理。前期镇反中的若干草率粗糙现象,必须彻底加以克服,否则既会丧失社会同情,又会有碍于彻底肃清反革命。但是该捕不捕该杀不杀,束手束脚,坐失时机,放纵敌人,脱离群众的倾向,也是要坚决反对的。
(二)广东是此次镇反工作的重点省。广东解放以来已捕、杀了许多反革命分子,但由于镇反前期与土改结合不够,控制不严,基层党政组织不纯等等原因,镇反还不彻底,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隐藏在社会上和混入“中层”、“内层”的反革命分子,仍有颇大的数量没有受到应有的打击。由于土改尚未完成,群众没有很好发动,且接近港澳,情况极为复杂,敌情亦尚未完全摸清。在今后半年内,必须密切结合七百万人口地区的土改运动,大张旗鼓展开镇反运动,彻底打击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同时结合一千二百万人口的土改复查工作,深入摸底,端正政策,进行镇反复查工作。七百万人口未土改区,应结合反霸、镇压现行反革命,做好调查工作,摸清敌情,为镇反运动作很好准备。另一方面:对于在押的人犯,应该用最大力量迅速清理,坚决纠正一切偏差与错误。广东镇反工作成败关键在于镇反与土改正确结合,在于加强领导严格控制捕杀权限,在于反复向干部和群众交待政策,在于坚决纠正错误并有效防止不再重复第一阶段的某些偏差和错误。
云南省,由于匪情与土改斗争的具体情况,镇反工作还应适当抓住剿匪反霸这个镇反工作的重要环节,以便彻底肃清残匪和消灭农村中的恶霸。此外加强同帝国主义、蒋介石匪帮的派遣特务与骚扰边境的斗争,亦甚重要。云南过去的镇反工作,也出过一些偏差,必须和广东一样回国强领导和严加控制。
(三)全国大多数大、中城市,如北京、天津、沈阳、重庆、南京、武汉和西安以及相当多的中等城市,镇反已经彻底或基本彻底,在这些城市,应迅速扫清少数漏网的残余反革命分子,全国转入经常工作,大力加强与帝国主义间谍及隐藏特务的斗争。尚有一些城市如上海、广州等,镇反还不够彻底,应按照已定计划在今冬明春镇反运动中继续捕杀一批反革命分子,争取在半年内(个别特殊复杂的城市例如上海时间也许还要长一些),结束镇反运动,转入经常斗争。
(四)开展水上镇反运动。中南、西南、华东三区,水上问题甚多,是镇反不彻底的一个重要方面。水上情况极为复杂,土匪、特务、恶霸(帮头、把头、渔霸、船霸)、反动党团、反动会道门,样样都有,镇反运动中又有不少反革命分子自陆地潜逃水上。据湖北省五个水上公安局在几个地方摸了一下敌情,即发现有五类反革命分子4659名。武汉市所辖水面,过去登记的反动党团特务分子有5186名,其中骨干分子456名。湖南全省水上有五种反革命1618名,占水上人口的千分之四。镇反中受到打击288名,占原有反革命分子百分之十七点八。现还残存土匪72名,恶霸389名,特务116名,反动党团骨干152名,反动会道门头子403名。因水上人口流动性大,基层组织基本上没有建立,不好控制,情况未掌握,群众没有发动,因而镇反很不彻底。必须立即着手深入摸清水上敌情,掌握充分材料,然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力量,发动广大渔民及岸上附近居民,检举控诉,水陆配合,地区配合,发动一个水上镇反的高潮。并在镇反发动群众同时,着手建立水上户口工作,加强水上公安工作。凡水上情况复杂,镇反又不彻底的地方,必须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此项镇反工作,几个地区结合部,由上级领导机关派人组织联合指挥部领导镇反工作。
(五)山区,某些省、专、县结合地带,某些国境边沿和沿海地带,以及其他星星点点不彻底的县、区、乡的镇反工作,都应在此次镇反运动中,分别地组织专门力量,统一领导,具体部署,广泛地深入地发动群众,彻底肃清潜藏的残余的反革命分子。
(六)外逃反革命分子,就现有材料来看,各省、市均有相当数量。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归案法办,也是彻底镇反的一件重要工作,但是必须进行具体分析,切实查对材料,分别主次。对于民愤不大、罪恶不大、且已就地安家有正当职业并无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一般应不再予追捕,可将材料交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应行管制者在当地管制。一部份罪恶较大需要判罪而又民愤不很大者,可交当地公安机关就地处理依法判刑,并将处理结果在其有民愤的地区公布,向人民交待清楚。只对那些罪恶甚在,非捕回处理不足以平民愤而又确实有条件捕回者,才组织力量坚决捕回法办。各地应对追捕外逃反革命分子的数字切实加以审核,以免发生乱搞,劳民伤财。
(七)认真做好取缔会道门工作,是此期镇反计划的中心也是取得镇反彻底胜利的重要标志。全国各地对会道门的打击,一般可分三类情况,一类是作为一个中心运动,大张旗鼓,发动群众,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取缔,对会道门打击基本上已经彻底的,如华北、山东及东北等老区农村及若干城市。一类是在镇反运动中捕了一些道首,或者也做了一些群众检举控诉的工作,但基本上没有深入发动群众,因而对会道门的打击很不彻底,没有解决问题。解决较晚的广大新区,情况均类似。一类是根本没有触动,会道门的组织活动,尚未受到打击。在第一类地区,主要是深入教育群众,注意对漏网潜藏的会道门头子的隐蔽活动进行侦察工作。?在第二类地区则需要进行补课,从专案侦察或揭露会道门现行活动中,认真发动群众,检举控诉,清算道产,展开退道运动。在第三类地区,则是做好充分准备,进行全国取缔。即:不仅惩办其反动头子,还要基本摧毁其反动组织。由於会道门主要是利用群众迷信落后进行活动,因此农村取缔会道门必须在土改完成之后,城市必须在民主改革完成之后,即必须在广大群众具有初步政治觉悟,经济生活亦有初步改善的基础之上。取缔的有效方法是:作为一个专门问题集中解决,实行专案侦察与一般调查相结合,重点破案与普遍取缔相结合,打击道首与争取道徒教育群众相结合,镇压威力与政策宣传相结合。打击面要小,应只限于点传师以上的道首,对办道起家,罪恶、民愤很大,坚决反革命的分子,要坚决杀掉一批,对一般道首除确有悔改或有立功表现者外,一般应尽量关起来,劳动改造,少用释放和管制办法。取缔会道门,是一场剧烈的群众斗争,一定要发动群众的运动,因此必须在党委密切领导下,与文化卫生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要十分注意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
(八)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残余土匪。对西北马良匪部,应按照剿灭傅秉熏匪部的经验,有计划有准备地集中力量,采取军事清剿与政治争取相结合的办法,选择适当时机限期剿灭。对各地零星出没的散匪及小股土匪,应由当地人民公安机关及其所在地的人民公安部队负责,采取侦察搜捕的办法,彻底歼灭之。
(九)清理“中层”、“内层”的工作,仍须继续进行,在已经进行较多的机关、工厂和学校中,应注意经常的防奸保密工作,注意建立侦察工作。凡没有进行过清理的,要结合整党、民主改革思想改造等项工作。进行一次清理。
(十)全国托匪案件,须结合此次镇反工作,予以歼灭性的打击。
(十一)此次镇反工作,应严格遵守第三、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规定的政策和工作路线。打击主要目标仍然只是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让头子五种敌人,鉴于前一阶段镇反中,有些地方对五种敌人含义理解不同,因而在执行政策上发生某些偏差,此次应在西北公安部九月九日文件的基础上,将五种敌人界限规定清楚。镇反主要目的仍然是打击敌人,发动群众。因此,在一切镇反不彻底或尚未进行过镇反工作的地区,仍然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大张旗鼓地展开群众镇反斗争的高潮。但在镇反已经彻底地区,不需要发动运动的地区,则不应该机械地追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而应转入细致深入,将群众政治觉悟与斗争积极性提高一步。为了迅速准确地完成一切不彻底的地区不彻底的方面的镇反工作,省以上的公安领导机关,应抽调足够数量的强的骨干,组织工作队帮助不彻底地区。例如,中南公安部应从所属省市抽调厅长、副厅长级干部为首,以科长级以上干部为骨干,组成一个强有力的工作队,帮助广东镇反工作,必要时,部长或副部长应亲去主持。其它不彻底的较大地区和不彻底的方面如水上,任务较重而该处力量较弱者,均应由上级领导机关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工作队加以具体帮助中央公安部今冬明春亦将组织若干个视察组到各重点地区进行考察。
(十二)镇反确实已经达到彻底程度的城市主县、区、乡,应即按照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的规定进行判定,由省、市级公安机关负责,经同级党委讨论通过,写成书面报告,报告大行政区及中央公安部备案。
来源:《公安会议文件选编,1949.10-1957.9》195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