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敬在天津二千多工人代表会上报告关於私人企业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黄敬

【天津分社十九日讯】日前黄敬同志对津市二千多工人代表作了一次报告,就五反后私人企业中的劳资关系问题和工人实现监督的组织形式问题作了详细的说明。

黄敬同志首先对五反后的阶级力量对比作了分析,然后即谈到工人对资本家的监督问题。他指出:在监督中有困难与矛盾,即是既要监督资本家使他不犯法,又要保持和发扬资本家的积极性。这就是在工人监督中要看重解决的问题。正如工人同志说的:“抓紧了,他消极;放松了,他捣鬼。非恰到好处不行。”

接着他批判了在津市五反运动中曾发生的几种不正确的倾向,如要“取消私人资本主义”,“要资本家劳动改造”,“反对不劳而食”,“按劳取酬”,“否定资本家的财产权”等。他指出这些是社会主义的口号,现在提出来都是不对的。黄敬同志并批判了五反前右的倾向,即只顾领导资本家生产,但对资本家犯法不犯法的监督放松了。或是只顾目前工人切身福利而忽视整个国家长远的利益。

怎样才能把监督资本家与启发资本家积极性兼顾呢?他说必须确定私营企业中工人阶级领导的具体内容:

一、要使资本家不犯法,成为守法资本家,实行自上而下的群众性的监督。

二、切实保障工人福利。

三、使资本家经营公开(包括营业、生产、财务、技术各方面的公开)。

四、实现劳资协商。经营情形,生产计划,工人福利设施等都要在劳资协商会上解决。

五、领导资本家保持经营的积极性。

工会本身方面为实现领导,要注意做到:

一、对私营工商业的方针要明确,工人在私营工厂的生产态度是积极的,对国家需要的商业,也要使他发展。所以工人要遵守劳动纪律、劳动契约。

二、尊重资本家的经营权、管理权和财产权,要善於把监督与管理区分开,监督不是代替管理。

三、允许资本家支配合法利得(但必须明来明往,私自转移资金当然不允许)。

四、学习经营管理,不仅为了今天监督资本家,更是为了培养将来的国家管理企业干部。

监督的组织形式是:

一、扩大劳资协商会议。增加工人代表,工人代表组成代表团,大工厂可以有十几人、几十人、或百多人。人多了不易开会,可以成立常委会,解决日常问题。

协商会,劳资双方是平权的,不是多数表决,而是双方都有否决权。有事商量办,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三次不行算是劳资争议,归劳动局解决,劳动局解决不了,再到法院。资方的经营情况、生产计划、订立合同等要有一定时间在协商会上向工人报告。

二、在工会下边设检查组,大厂可设会计(包括庶务、采购等)、业务(包括生产等)、福利(包括卫生安全)三组,组员可以吸收各部门进步人员参加,进行了解账目,是否有非法活动等。一般是只搜集材料,了解情况,不直接向被调查部门提出,而要经过工会在劳资协商会上统一提出。

他又说到“工厂管理委员会”这种形式的缺点(只有少数店员提出要成立,大多数工厂的工人都不同意),就是(一)资本家推脱责任;(二)替资本家背黑锅;(三)容易模糊工人的阶级界限。

“工人代表组”也不合适,因为工人代表派到各部门去,会仍形成政委制,代替管理。

他提出要各厂把以上意见进行讨论,以便根据大家意见再做修改确定。

(注:此稿已发各地党委参考)

来源:1952年4月21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