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在中央选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刘少奇

全国基层选举工作的时间,各地都大体定了,有的从九月开始,有的从十月开始。

基层选举工作,必须达到团结群众、教育干部、加强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进一步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

对地主阶级分子、反革命分子,剥夺其选举权利,是划清敌我界线的专政问题,是在农村巩固农民对地主的统治、巩固工农联盟的问题。在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农民对地主的专政。据同志们说,在选举中,地主富农分子积极活动,这是值得注意的。如果选举结束,地主坏分子高兴而干部和农民却不关心,或情绪低落,这种选举是失败的。在老区的一部分地主阶级分子,如果已经具备了改变成分的条件,是可以给予选举权利的,但也不能全给。原来规定地主劳动五年可改变成分的意思,是为了分化他们,给他们以希望,并不是说土改五年后所有地主分子不管好坏一律改变成分。对待被管制的反革命分子也应这样。

至于结合“新三反”[2]的问题,主要是人民内部的问题。乡村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这一点应该肯定,否则我们的基础就动摇了。在这次选举中不应该把他们大部选掉,不应该片面地对待他们的错误与缺点。至于少数坏分子被选掉,个别落后乡,组织不纯干部被大部选掉,这是合理的、需要的,也正是我们发扬民主的目的。违法乱纪分子在乡村干部中是少数,但违法乱纪的事情在许多乡村是相当普遍地存在着,一个乡里有一两个就不得了,三个、五个就更为严重,不要把这个问题轻看了。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发动群众,选掉一部分,另一部分给以批评之后再选举他们,此外,再奖励一部分,使原有乡村干部大多数当选,选举就算成功。“新三反”的口号在乡村选举中提不提,可以考虑不提。使原有乡干部百分之八十五当选,是好的,但这要靠我们的工作,不能在人民中提出保证他们当选,如果我们向选民说:你们要“保证”百分之八十五的原来的乡干部当选,那实际上就是强迫命令。所以百分之八十五这个数字是个工作问题,只能作为领导机关心中的数字,不能当作任务在选民中去作布置。采用乡干部先在县里集训一下而后回到群众中去作检讨,上级再作些解释工作,替他们担负自己应负的责任,使人民能再选举他们,这种办法是可行的。但是如果群众硬不愿提他们中的某些人作候选人,还是要照群众的意见办事。

划乡问题,还是因地制宜好。人口特多如四川二万人的乡,代表名额多点更民主,可以多点,因为这样的乡在全国很少,可以特殊办理,不必另作规定。五万人口的镇是否可以划为市,应在编制会议上单独提出讨论一下,并报告中央决定。

前一时期,各级党委,尚未顾及对选举工作的领导。这一期间,各地选举委员会,有关选举的具体问题,请示中央的文电不少,中央选举委员会如直接答复,即越过了当地党委,又形成了“条条”,所以我们答复的不多。据说有些地方嫌答复少了,请你们党委抓起这一工作来,并向各地选举委员会党组交代一下,以后这类问题,如果你们不来问,我们即不答复了。

根据刘少奇审定件刊印。

注 释

[1]本篇是刘少奇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在中央选举委员会办公室邀集各大区、省、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同志座谈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新三反”,指一九五三年一月初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开展的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运动。

来源:《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五册(一九五三年一月——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共档案馆,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