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龙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上的发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张启龙

[张启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我完全拥护毛主席和少奇同志、恩来同志、陈云同志关于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指示,现在根据这个指示,对改造农村私商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

一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对农村私营商业的安排和改造工作,基本上贯彻了一九五五年二月全国财经会议的精神。由于各地党委的积极领导,由于供销社干部的努力工作,对农村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国农村私营纯商业及饮食业约计三百万人(其中包括商业资本家约四万人),预计到一九五五年底,纳入各种改造形式的将达八十五万人,约占农村私商总数百分之二十八左右。其中参加经销、经销小组的约占百分之六十;合作商店(小组)百分之十八;代购、代销、代购兼代销百分之二十一点五;合营百分之○点五。

但同时在安排改造工作中都还有不少缺点和问题。由于我们对中央和少奇同志过去关于改造农村私商给我们的指示贯彻不够,有些地区对“积极改造”的方针体会不够,认识不清,改造进度过于缓慢,改造工作大大落后于小商小贩对改造的要求,以致不少小商小贩已自发地组织起来,却得不到领导。在安排改造中,有些地区行业与行业之间、户与户之间肥瘦不均;在给私商分配的经营额中,少了叫闲,多了完不成,影响市场供应。有些地区由于对私商人员的改造做得不够,已改造的私商,掺杂掺假、投机取巧、违反制度等现象也不断发生。因此,毛主席和中央负责同志关于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指示,是同样适合于对农村私商的改造的。这次会议的召集是适时的和十分必要的。

(二)

为此,进一步改造农村私商也必须采取全面规划,主动、积极和认真地抓紧领导的方针,把农村私商的改造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同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发展和农业合作化的高潮相适应。我们改造农村私商的计划任务大体如下:到一九五七年上半年把农村私营纯商业及饮食业基本上纳入合作商店和合营形式,即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改造,并且将一部分组织和过渡成为完全社会主义的合作社商业(主要是代购、代销),到一九六○年底,再把合作商店和合营基本上过渡成为供销合作社商业,并且把农村私商分别改造成为供销社的编制人员和非编制人员,即基本上完成对农村私商的全社会主义改造。

到一九五六年底,要求把现有农村私商的百分之六十五左右纳入各种改造形式,其中有关国计民生较大的行业,如饮食业中的饭食部分、布匹、百货、屠宰、主要付食、建筑器材、文具纸张和收购商贩等,要基本上达到全行业纳入合作商店、合营和代购代销形式。并且应该开始进行过渡成为供销合作社商业的试点工作。

这一改造计划,我们认为是有充分有利和可能条件做基础的:第一,社会主义商业在农村的商业阵地,批发方面已占绝对优势,农副产品收购和零售方面已占基本优势。预计一九五五年国营和合作社商业农副产品收购将占百分之七十五点二,农民贸易占百分之十一,未改造的私商占百分之十三点八;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和改造中的私商零售合计将达百分之七十一,农民贸易占百分之十一,未改造的私商占百分之十八。这种情况已迫使私商清楚认识,大势所趋,他们已非依靠社会主义商业找出路不可。第二,由于总路线的反复宣传,统购统销政策进一步深入贯彻,由于部分私商组织起来接受改造后表现了他们的优越性,特别是由于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和党的六中全会决议的公布,以及全国农村进入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影响下,再加大部分农村小商小贩都已具有要求和迫切要求改造的热情。第三,供销合作社有着自上而下系统的普遍的商业网和机构,同时基层供销社的大部分干部在各地党委的领导和培养下,经过一年来的私商改造工作,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

(三)

为使对农村私商的改造工作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取得更大的进展,我们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做好思想准备。首先,必须在供销社系统内统一思想认识。这次会议上毛主席和中央其他负责同志的指示,以及十一月二十二日人民日报社论和其他有关文件,我们都须很好地学习,并且召开会议向下传达,认真贯彻。

其次,必须加强对农村私商的宣传教育。说明农村小商小贩只有放弃小私有制,接受社会主义的改造,过渡成为供销合作社商业,才是他们的光明前途和幸福的命运;说明我们对小商小贩的资金是要分期退还的。说明商业资本家只要放弃了资本主义所有制,接受社会主义改造,他们就可以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并且还要说明对农村私商的收益是要逐步实行按劳取酬的办法的。总之,应该针对农村私商的各种顾虑,反复进行教育,既要鼓励他们的积极经营自我改造等积极性的一面,又要批评和纠正他们的掺杂掺假、投机取巧等消极性的一面,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

二、充分做好组织准备。首先,制定分批分期的改造农村私商的全面规划,按照逐行逐业改造的一般原则,针对农村私商跨行跨业比较多的特点,也可对几个有关行业进行全行业的改造。根据各行各业的具体情况,把将来可以过渡为供销合作社编制人员的,大体规定占农村私商总数百分之四十至四十五;把将来只能用领取手续费或相当手续费之差价的办法,作为供销合作社代销员或代购员的非编制人员,大体规定占私商总数百分之五十以上。其次,培养大批改造私商的干部。第三,巩固提高已经组织起来的各种改造形式。第四,加强民主管理,健全供销合作社的监事会工作,建立和健全工会工作。

三、充分注意运用和发挥工商联的作用和力量,有计划地培养私商中大批的进步核心分子,以便有效地推进改造工作。

四、改造私商必须同供销社业务经营管理上的全面规划密切配合好,必须积极寻找货源,并且应该采取尽量减少流转环节同便于进货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分配货源给私商,作为改造私商的物质基础。必须结合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发展,把农村商业网,即批发网、收购和零售网,进行必要和可能的调整。

(四)

在进一步改造农村私商中,我们固然已有着充分有利的条件,但我们应该有足够的估计是会遇到许多困难的。我们相信在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是有充分信心完成改造农村私商的历史任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