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涛在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李涛

几年来辽宁省的私营工商业的变化是很大的。这些变化的基本特点是从解放以后,由于解脱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政治压迫与经济垄断,人民购买力的提高,恢复经济和支援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的需要,私营工商业在1950、1951年曾有较大的发展;在1952年由于进行了“五反”,打击了资产阶级的“五毒”行为,曾经一度衰落;在1953年由于进行了调整,又有新的上升;但自1954年以后,则出现了急剧下降的趋势,在生产与经营上形成难于维持的极端困难局面。如在工业方面,1950年共有9079户,职工84880人,总产值31200万元,1951年总产值则达47484万元,在1952年下降为44317万元,1953年又上升为59895万元,而至1954年则降为40942万元,至1955年则户数已降为3639户,职工45287人,总产值29225万元,和1950年比较,户数减少了60%,职工减少了40%,总产值减少了6%。在商业方面包括摊贩在内,1950年共有118278户,从业人员185720人,销售额49973万元,至1951年销售额上升为73400万元,在1952年则下降为47859万元,1953年又上升为56278万元,但到1954年则又降为83745户,从业人员102353人,销售额39477万元,和1950年比较,户数减少了29%,从业人员减少了45%,销售额减少了21%。另一方面,几年来,对私营工商业虽然进行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贯彻执行利用、限制、改造政策不够,尤其是改造工作进行的非常迟缓。如全省公私合营工业在1950年已有16户,但直到1953年没有新的发展,到1954年底才达42户,大多数的大型私营工业仍停留在加工订货的形式上。在商业方面虽然改造为经销代销等国资本主义形式的企业很少,公私合营商业则一户也没有。造成辽宁省资本主义工商业在1954年极端困难和资本它义工商业改造工作落后于形势发展的直接原因是高岗的罪恶影响。高岗片面地强调东北的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比重很大,私营经济可有可无;荒谬地说东北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在战争时期繁荣起来的,战争结束了必然要萧条,必然要垮掉;强调东北私营工商业落后性大,殖民地性大,大吃小,先进吃落后,是必然规律,以资本主义社会下的经济发展规律,来看我们的社会制度下的经济发展规律,总之,他否认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和社会主义经济占优势情况下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他把总路线的三个组成部分,恶劣地分割开来,完全忽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不管有利无利,一律排挤代替,不很好利用,或只利用一时,不去改造,任其自消自灭。由于高岗的这种罪恶影响,在干部中盲目的排挤私人工商业的思想和作法也就逐渐滋长起来,而缺乏利用、限制、改造的思想与作法,再加上资本主义工商业盲目的发展,与经济情况的变化,就在1954年开始出现了私人工商业困难的局面,出现了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不应有的紧张情况。

四中全会以后,省委坚决地贯彻执行了中央对待资产阶级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开始纠正过去高岗所造成的错误,特别是从今年2月财经会议以后,省委认真地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经过削减地方国营工业新建、扩建投资,调整公私关系,加强公私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适当地扩大加工订货和调整商业网,撤销部分零售店,组织经销、代销,让出一部分营业额,同时改进批发和市场管理,因而,全省私营工商业已基本上安排下来,其生产和营业情况,已经有所好转,扭转了自1954年以来直线下降的趋势,初步地缓和了公私关系。如全省私营工业生产总值二季度比一季度增长了5.1%,私营商业三季度比二季度卖钱额增长了5.7%,所占零售比重也上升了1.71%。由于生产任务的增加,卖钱额的扩大,因而亏损户与亏损幅度逐渐缩小,有不少企业已由原来拖欠工资的情况变成能按时支付工资,并有的偿还了过去所拖欠的工资。在安排后很多资本家反映: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我们太温暖了,为了照顾我们把国营企业的任务都让出来了,要再不好好经营,就对不起国家了。有的则说:过去认为政府不能管私营工商业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而,经营积极性有了不少提高。职工情绪也有不少好转,同时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方面也有发展。在工业方面预计到年底合营户可达101户,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42%,加工订货额现在已达84%。在商业方面,到第三季度止,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已占私商总户数的31.6%。并出现了一些新的改造形式。如在沈阳市至8月底已有33户工厂合并为12户,有347户工厂组织了15个联产组;在绥中、营口等县出现了商业上的全行业并店合营,不但降低了管理费用,增加了收入,同时,也解决了安排中大小户之间、先进与落后之间的矛盾。

但根据这次会议中央负责同志的报告指示来检查,辽宁省在对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还是很多的。首先是对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深入钻研不够,对资产阶级和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某些根本性问题在认识上不是很明确的。譬如对资产阶级的积极作用问题,虽然在理论上也了解由于历史条件,中国的资产阶级有其积极作用的一面,但只是抽象的了解,具体的分析则不够,而对资产阶级消极作用的认识则是明确的具体的。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过多的看资产阶级消极作用的一面,而忽略或低估了其积极作用的一面。又如对和平转变问题,虽然主席著作中早已提出,并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由于我们对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力量更加强大,阶级关系的变化和斗争形势更有利于我们,大势所趋,资产阶级必然要更加靠拢我们的情况认识不足,因而,对公私合营后,进一步到底怎么办,在思想上是模糊的,虽然也了解要通过赎买来实现和平转变,以消灭资本主义所有制,但对赎买必须通过全行业合营和定息办法来实现在认识上是不明确的,表现在具体工作上是一年来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安排多于改造,没有把安排与经济改组和企业改造密切结合起来,其结果则是改造工作进行得非常迟缓,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至于对资本家的人的改造,注意的就更差,因而,很多资本家的落后的一面未得到应有的克服,其积极的一面末得到应有的发挥,以至有些资本家仍然“坐等安排”“消极放挺”,在生产任务不足时,夸大困难,片面强调“一视同仁”,生产和营业情况好转后,对争取改造则又消极起来,甚至重犯“五毒”。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落后的另一表现是私营企业中党的组织与群众工作的基础极其薄弱。全省私营企业职工中的党员不足全体职工的1%,沈阳市私营工业中党员只占全体职工的0.67%,商业中就更少;鞍山市私营工业中党员只有几十人,商业中一个也没有。所有这些都充分说明辽宁省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是落后的,也是领导思想上右倾的表现。

这次会议,给了我们很大的教育,我们回去之后,要坚决遵照中央的指示,加强对干部和工商界的思想教育,统一认识,加强全面规划。现在提出几点意见:

一、在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与定息的工作中,资本家同我们进行斗争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抽逃资金与丢包袱,如我们不加警惕,必然要使国家遭到损失。因此,我们必须一方面积极加强对资本家进行思想教育,指出其应走的光明道路,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管理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以克服其违法活动。

二、小商小贩和手工业在私营经济中占很大比重,情况较复杂,因此,在改造形式上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在对其生产资料的处理上应与对资本家有所区别。我们意见:对当地机械工业可以代替的落后手工业,可以大部以先进代落后的办法,吸收参加合营走公私合营的道路,其固定简单设备,可作价或自行处理;对当地机械工业不能代替的应组织合作。对小商小贩,大部分应走合作化道路,一部可与资本主义商业大户并店走公私合营道路,一部分可直接转为国营商业门市部或推销员,一部分暂不宜组织起来,可维持现状。对小商小贩和手工业者走合营道路的,在定息上应高于资本主义企业,并且将来应予偿还,以划清阶级界限。

三、为了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领导,可在省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对资改造委员会或办公室,将各部门的力量集中起来,统一领导,以便力量集中,步调一致。

辽宁地区,过去受高岗的罪恶影响很深很广,在干部中还有不少错误认识和糊涂观念,私营企业中的党群工作基础极为薄弱,加之分散的小商小贩占很大比重,情况较为复杂,因此,今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还是一项极其艰巨繁重的任务,估计困难还是很多的。但是,我们深信: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只要我们切实按着中央的指示,动员全党,不断地进行细致的艰苦的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胜利地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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