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昨管制、保释反革命分子廿一名

【沪市新闻处讯】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经呈请主管机关核准,昨(八)日将二十一名罪行不大决心悔改的反革命分子,分别於训诫后,办理管制手463续,释外管制;并将十名罪行轻微确已悔改分子,於教育後交保释放。其名单如下:

(一)被判处管制者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韩惠鉴 男 十九 江苏阜宁

印正方 男 廿七 江苏金坛

张有松 男 三一 江苏扬州

陈德仁 男 三一 江苏东台

袁如泉 男 三一 浙江镇海

陆仲楼 男 六四 上海市

董崇德 男 二六 江苏盐城

周永光 男 二六 浙江宁波

杨产金 男 二八 江苏武进

胡正安 男 二八 江苏涟水

黄文飞 男 二三 江苏南汇

顾嘉良 男 四六 江苏兴化

曹飞龙 男 二六 江苏江阴

张顺标 男 二五 浙江宁波

稽中鹤 男 二八 浙江宁波

马 乐 男 二四 河南城区

顾馥鑫 男 二六 上海

娄叔度 男 二二 浙江绍兴

章俊鼎 男 三六江西南昌

胡信义 男 四二 江苏镇江

纪有林 男 二七 江苏扬州

(二)准於悔过後交保释放者

姓名 性别 年龄籍贯

李长

孙 康 男 二五 上海市

赵志雄 男 三七 上海市

黄炎熙 男 三七 湖南湘乡

孔耀良 男 二六 江苏南通

张恭寿 男 四六 湖南益阳

曹季国 男 十九 浙江定海

孟季荪 男 十九 浙江义乌

江伟栋 男 二十 浙江宁波

蔡长寿 男 四十 江苏泰兴

来源:《文汇报》195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