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内战责任在谁?

梁漱溟

我写此文,意在说明两点:第一、过去内战的责任不在中国共产党。第二、今天好战者既已不存在,全国各方应该共谋和平统一,不要再打。以下先说第一点!

三十四年八月胜利后,国共两大党领袖会于陪都,开始共谋和平统一。三十五年一月十日早晨国共两方在美国持使马歇尔居间协助之下,签了停战协定,同时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亦即开幕,到三十一日政协闭幕,对于五大项政治问题都有了协议,这算是政治协定。国共两方又根据政协中整军问题(五大项之一)所有协议之原则,由马歇尔协助,于二月二十五日签了整军协定。有此三大协定,国内和平统一原可马上实现,没有问题。想不到会有近三年绝惨之战祸,究竟这责任在谁?我们不必作主观之判断,只须把客观事实叙明,就行了。双方破裂,自必有其争点,争点在那里?是谁提出?是谁让步?事实俱在,文献俱在,当时证见人物亦都俱在,不难查对质证。我将来可能写为一本书,但现在则只举其荦荦大端如次:

最先争点是宪政问题,提出是国方,让步是共方。事实是这样的:宪草为政协五大项之一,共计决定十二要点。由政协大会交付一个委员会——宪草审议会——根据此十二要点去起草条文。但此十二要点,在一月三十一日闭幕那天大会上,虽在蒋主席提付表决时,是全体起立通过底,却是国民党内部聚讼纷纭,情绪激昂。二月十日陪都各界庆祝政协成功大会在教场口被打散,就为此。当时打人方面所散发红纸传单,即于庆祝语气中独对宪法问题表示不满。三月初间国民党所开之中央全会,为此问题大闹特闹,党外人虽不在场,却是党内党外尽人皆知。出席政协之国方各代表,不堪党内诧责之苦,乃再三向民盟中共恳商修改。三月十五日夜晚宪草委员会在国民政府开会,争持甚久。周恩来迫不得已,商取张君励同意,把国方要求三点,都予让步,国方代表乃欢天喜地而去。这三点就是:(1)国民大会从无形还回到有形;(2)取消立法院对行政院之不信任投票权;(3)各省制订省宪改为省自治法。论理,大会之所决议,虽大会亦不得变更之,何况大会所付讬之一小委员会,岂有权变更大会决议?这样让步实为过分之让步。

继此之争点,即为长春问题。一月十日之停战协定,国共美三方都同意把东北除外。但至一月二十五日马歇尔即感觉有派停战执行小组于东北之必要,而向国共两方提议。共方有书面答覆赞成,国方则无覆。于是即在不受停战限制之下,而共方大为发展。一二个月后当局看见东北快完,感到焦灼,乃同意马使提议。却又提出五点来,要共方同意才停战。共方只承认其前三点,后两点坚不接受。马歇尔此时急于回国,不能等候,即于三月十一日交讬齐兰军代表而去。国方代表张治中亦因受命赴新疆,声言要走。共方代表周恩来遂于二月一日飞返延安,谈判停颇。当局看见再拖下去不得了,一面嘱张治中不忙走,一面讬美方派其一上校二十五日亲赴延安接周回渝。二十七日东北停战协定签字,就只是三点而非五点,当局心中实在万分不痛快。因此尽管签字,而实行就出问题了。

四月初间东北战争越打愈凶,十日民盟出面调停,陈诚不表接受,十八日中共攻下长春,刺激更大。当局宣称,共军必须退出长春,否则,我必拿下长春。强调长春问题为唯一之问题。长春问题不解决,只有打,没有话说。恰在十八那天,马歇尔返华抵渝。为亟求遏步战祸,二十二日马使邀请民盟协助调停工作。二十九日民盟建议共军退出长春,而中央亦不进军,只派行政人员接收。周恩来方面要请示延安,不能立刻答复,但似乎可望同意。是晚八时由张君励罗隆基以此事向马歇尔提出,请其传达当局。这时马使与蒋主席都住山洞。张罗系由美方派车送往山洞见面。马使对此,似乎并非觉得无意义,然即未允传达(此处为时局一大关键)。他说政府即将还都,蒋主席即将离渝,一切到南京再谈罢。次日蒋到西安。五月一日主席西安行辕发言人对新闻记者都是强调长春问题为唯一问题,有当时报纸可查考。五月十七日民盟同人自上海致电给两方面再度提出上项建议,延安复电同意。可惜此时林彪在四平街已守到三十几天,不能再支持。一撤兵,便连公主岭长春一齐全撤退。国方只看作溃退而已。所以长春问题,究竟算共方让步,或不算共方让步,事实上不清楚。然而问题是应该解决了吧!竟不然!

继此之争点,为美方最后决定权问题,提出是国方,让步是共方,五月二十日东北胜讯传至南京。次日蒋主席偕宋美龄及幕僚等飞东北。临行前,马使要求下停战龄令。蒋说我到那里看了,再给你信。二十五日有专机送来宋美龄写致马使信一件,内中提出四个问题,必要谈判清楚,方停战。美方最后决定权即其问题之一。六月五日蒋由北平返京,经马使要求休战十五天,由马使居间进行国共谈判。七日下令,二十二日届满,又延长八天,到六月三十日。读者试翻看六月份各报纸,便可看见当时无不强调美方最后决定权是唯一问题;这问题一解决,其他没有什么了。共方对此,最初坚决拒绝。经民盟苦劝,周恩来又再三请示延安,计先后分作四点,逐一让步解决,似乎再没有问题了吧!又不然!

最后争点是苏北政权问题,提出是国方,共方没让步,谈判至六月二十九日,大致都有协议了。第二天便休战期满,若不能于当晚完全协议签字,就要开打。所以国内之第三方面(民盟,社会贤达,青年党),由我与莫德惠、李璜三人代表奔走促劝协议。晚八时,晤见周恩来,周即说现在所争是苏北共军撤离后之地方政权问题。国方定要接收地方政权,共方则认为不能由国方接收,而可以依照政协原则选举改组。周向我们说:“我是淮安生的孩子,我若同意此要求,我无颜面见淮安父老!”我们三人知周甚坚决,欲访政府代表商量。但政府代表此时都到蒋邸开会,讨论签字不签字问题。我们只能从电话上与政府代表通话。我们第三方面建议:把未有建议之点,例如苏北政权问题,暂行保留除外,而其余则请签字,以便明天实行停战。据闻当时政府代表亦有人主张签字者(王世杰即其一),而蒋不肯。只发表一篇文告,即不说停战,亦不说打(读者试检当时报纸一看便知)。大意表示问题还没有了。二十几天以来马使焦劳疲苦,人所共见。对此未了问题,当局表示不再麻烦他。七月二日召见周恩来,指定周、董(必武)、邵(力子)、王(世杰)、陈(诚)五人,交给他们四个问题(苏北问题在内)去商谈。宣称:商谈解决了,即全部签字。五人商谈多次,一毫无解决。七月十二日把四问题又交还给主席。蒋大怒,下令开火大打,自己则于十四日飞庐山。此时天气并不热,上山非为避暑,实为避人。从此打下去,打到十一月开民国大会,方又休战。如此大战。为了什么?要点不过苏北政权问题,读者不信,试检看报纸八月十日马歇尔特使、司徒大使的一篇联合声明,就完全可以证明我的话。

一般人每每问我,国共谈不拢症结何在?我说:症结么?转移不定,今天在此,明天又在另外一点,层出不穷,今我无法可指。而且我如说出苏北政权这样小的问题可以引起大战,世人亦难相信。然而确是如此。从七月半到十一月半共军节节失利。而以失掉张家口达最高峰。当九月二十九日周恩来自上海送备忘录至南京,请马使转政府,不要攻张家口,攻张家口,即为全面破裂不再谈和。政府却偏于双十节后一日攻下张家口。周自不肯再谈。经第三方面苦劝,又经政府代表吴铁城、邵力子、雷震三人赴上海邀请至再,乃于十月二十一日由第三方面许多朋友陪同入京,作最后之一谈。不料蒋氏于当日接待大家,寒喧几句之后,迳飞台湾游览,多日不归。平素和谈大小问题,无不取决于他。除他之外,谁能作主?当此最后一谈之际,他偏要走开,试问是居何心?二十五日消息传来,国共攻下共方之安东(东北重要据点)才明白这与七月十四日上庐山同一道理。周恩来闻讯怒极,自又不肯和谈。经我与黄炎培先生两人苦口力劝,居然又忍耐下去。但我们心中明白,实在是最后之最后了。

局面演变至此,国方在军事上已经心满意足,确乎不想再打。然而共方却是积愤填膺,非打不可。二十八日第三方面的折衷方案提出,周恩来不肯接受,只好撤回。此最后一谈之失败,实失败在我手里,深感负疚无穷(其间经过曲折,须待另文再详)。几天之内,我便离开南京。而在我走之后不久,大局亦就破裂了。

总观前后,过去(七月半至十一月半)一段,是国方要打;十一月半以后是共方要打。我心中虽万分不愿他打,但口里却是说不出一句话来阻步他打。当北平军调部撤销,共方委员叶剑英他们要撤退时,叶先生对许多人说:我们现在必须要打,要打到国民党好战份子不再好战为止。请大家朋友放心,我们必不超过这分际。超过这分际便是共产党的错误,便是一种不可恕的错误!这几句话,足以代表当时中共的处境与态度。

第一点如上叙述已明:以下再说第二点。在第一点中我所举出底都是普通容易查考之事实。凡事涉内幕,或私人谈话。为外闻所不及知者,我都不用来作证明。这样可祛除一切国方所加于共方之诬蔑,和不明真象者对中共之误会。在一切诬蔑与误会祛之后,各方面就可无顾虑地与中共开诚相见,共谋和平。这是我希望于国人一面底。另一面我希望中国共产党本其过去不好战之心。本其过去委曲求全之精神,与各方共同完成和平统一。这是更要紧底一面。因为谁的力量大,谁对国家的责任也大。谁不善用他们的力量,谁就负罪于国家。所以全国人过去所责望于国民党者,今天就要责望于共产党。好战者今天既不存在,内战不应该再有。任何问题用政治方式解决,不要用武。以武力求统一,只有再延迟中国的统一。中共领袖诸公之明远,必然明白此理,我可不必多说了。

来源:重庆《大公报》194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