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区党委关于纠正征粮偏向问题给逐宁并各地委的指示

(一)财委宋复齐同志来信称:“射洪暴动事件前,征粮工作队普遍发生吊打,现在很少听到,但又发生新的恶劣偏向,动口以私通大刀队相威胁。工作队逼乡长,乡长逼保甲长,而且甚为策略”。他还寄来大榆征粮工作队署名傅兆阳给第四甲长一个条子,条子上说:“限该甲旧历四月十五日以前百分之百完成公粮,如逾期以私通大刀队及催粮不力、和包庇大户地主论罪”。另外大榆一教育家,系地主,因无粮交,自缢而死。请遂地速加检查,否则,该县仍有发生新的严重事变危险。

(二)从上述事实看,射洪征粮务必严格纠正强迫命令主义,而代之以党的群众路线。问题并没有从思想上得到解决,对於认为及时的调整轻重和建立机关及时掌握情况,以便及时纠正下而的偏向,和解决下面同志的困难,也没有及时解决,故此事殊堪引,以便及时纠正下面的偏向,和解决下面同志的困难,也没有及时解决,故此事殊堪引起各地注意。

(三)征粮越接近完成,就越难,越易出乱子,而领导上越容易失去警惕,此点我们甚为耽心,为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提议地、县、区三级抽一、二干部不作别的事,专门向下打电话,每次电话询问三条:(1)是完成数字;(2)是有何偏向;(3)是有何好处。同时解答三条:(1)是困难如何办?(2)是偏向如何办?(3)是介绍别处经验。作这件事的电话费,全部准许报销,请考虑可否行通。

来源:《西南工作》 第8期,中共中央西南局编印 (党内刊物发至县团), 195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