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人民武装(均不脱离生产)绝大部份地区均建立了。惟个别边沿地区(如乐山区雷、马、峨等县)尚未建立。这些联防组织,均在我部队剿匪、清匪中配合地方政府建立起来的。个别地区(如南溪县)农民武装积极配合部队清匪,并获得成绩。
(乙)领导问题:有的地区在征粮、剿匪中直接受工作队或分散之小部队领导,但工作队及其部队转移后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如宜宾)。有的至今没有解决系统的领导(如内江分区)。还有的部队与地方政府混合负责领导,但没有明确分工(乐山和泸县两分区)。总之,组织领导成员没有统一的明确解决,没有专门部门掌管人民武装工作,因而对其作用未能很好的发挥,处于自流与半自流的状态。
(丙)由于农民武装在组织时大部未很好的严格的审查,因而成份相当复杂。某些地富成份及旧保甲人员乘隙混进破坏。并有个别匪徒利用联防组织进行隐蔽斗争。另一方面有些基本群众参加了联防,由于匪特造谣破坏威胁,加之觉悟程度相当不够,因而不少队员仍有很多顾虑。如“怕解放军将来抓走当兵”,“怕匪杀”等。尤其当前存在着急待解决的是部队领导问题。我区没有一个统一的领导,分区与分区各不相同,处于乱无头绪状态。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组织的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对联防队的阶级教育、逐渐提高其阶级觉悟及彻底清洗坏分子工作。所以也不能发挥联防组织在清匪与发动群众中威力。甚至使匪特有隙可乘,利用联防自卫武装进行隐蔽斗争。
(丁)今后几点意见:
(1)各级党委或政府应建立统一的人民武装部门,有明确的分工,而后逐步的有计划的进行集训和阶级教育,提高其阶级觉悟,打破对我之顾虑。特别是应举办人民武装基层干部训练班,培养基层干部。
(2)彻底整顿农民武装和清洗农民武装中的不纯分子(如地主、匪特、地痞、流氓、旧保甲人员等坏家伙),以保持联防组织纯洁。使其真正掌握到我们手中,不致为匪利用。尤在今后清匪、反霸、减租、退押等工作中,不可否认其骨干作用。
(3)部队结合政府应切实重视联防组织,及时的给以指导、培养教育,使其逐渐巩固提高。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上)》,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