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很好,请各同志加以研究。
(一)在小城市开展“五反”我们正在南充市、遂宁城重点推行。本来有更多的地方已开始了前哨战或摆开了阵势,接中央指示,衡量了这样普遍反击确有打成被动战的危险,故坚决将那些地方的“兵”暂时撤下来了。
(二)地县两级具体工作任务繁重,干部不多,骨干更少,更多的是:从我们起,越到下面,水平越低,尽管中央与西南局的每个政策方针很明确、很具体,我们做起来往往融会不好,控制不住。两年来,我们深深感觉:中央的每个战略和西南局的每个战役计划的完成,都带领我们取得一个新阵地,但我们这些中下级指挥员,在战术上往往出岔子。为了解决这个重大矛盾,只有谨守毛主席所订的“一般号召”“大张旗鼓”“雷厉风行”与“典型示范”“重点展开”“分期完成”两者相结合的工作法则。
(三)小城市小摊贩、小商人比例大,以南充市计,占百分之六十。按毛主席的阶级分析,小贩属城市贫民,小商(不雇人,资金约在二百万元以下者)属城市小资产阶级(上述两者均应除奸商的化形分子),一般不包括他们於“五反”之列,大有好处。但他们也有轻微的违法行为,在自我检讨和保证不重犯後,可否一律不补不退。
(四)小城市资本家对我们的进攻,也甚嚣张,但比例小些,南充市工商户(除小商小贩)二千七百多户,守法和基本上守法者一千零几十户,占百分之四十。重大违法与严重违法者有八十多户,符合邓政委所说的约百分之三(县城略小一点,约占百分之二到二零五)。半守法半违法约一千四百多户,占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但这种人资本也多半不大,除一般采用“只退不罚”、“只补不罚”原则,对其中约百分之三十到四十的人,如采取即退即补,则要影响继续经营,可否再加一个分期补退的政策。这样做,对争取社会同情与照顾民生确有好处。
(五)“五反”的作法,仍应是党委领导(派出精干的工作团),依靠工人、店员、团结小贩小商(他们也往往受资本家欺负和剥削),确实保护守法工商户,并使之站在我们这一边,瓦解和争取半违法者,打击极少数奸商。但这个团结大多数、打击极少数的政策,下面同志很难提到艺术的水平上去运用,往往弄成“事与愿违”。故最好在发动城市劳动人民对违法资本家进行揭发检举的同时,由首长出马,召开各界大会,交代“五反”目的与对各种人的政策,并特别说明几种人大概的比例数字。这样一下就便多数人心中有了数,大多数人安定,市面可保大体正常。
(六)占小城市人口大多数的小商、小贩、手工业户与其他贫民,比起农村来,的确更“开不起会”,误一天,往往要饿饭一天,这是我们在小城市中脱离群众的一个大问题。故“五反”方式,拟主要是在采取简短的一般号召,晚间的小组坦白检举会,深入的个别访问,设立检举站,在准备充分的条件下,来几个回合,痛痛地把少数奸商打下去,基本上解决问题。
来源:《西南工作》第九十期 ,195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