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存在散伙退社现象

【河北分社25日讯】河北省部分农业生产社有的已经散伙,有的社员要求退社。据中共石家庄地委9月21日材料称:该区524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今年绝大部分生产较前提高,但准备秋收后退社、散伙的现象却愈来愈严重。深县、橐城等15县38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已散伙的有4个,将要散伙的有25个。其中橐城、井陉等10县52个社中,共998户,已有212户提出退社。退社户中有的是办社的积极分子,包括若干中共乡支部委员、书记;井陉县六区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五分之一的党员退社。

据河北日报参考资料载:全国著名劳动模范耿长锁所在定县专区饶阳县也有类似的现象。该县129个农村生产合作社的统计:今年能增产多分红的有66社,能增产但比去年分红少的有50个社,经营不好或雨涝成灾不能增产的有13个社。后两种社中有30社准备秋后散伙,郝连庄社已将牲口退回各家。北马村入社的41个党员有13人要退社。

中共石家庄地委分析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第一、有些合作社投资大、债务多,因灾减产,分红少。社员分红减少,负债很多,又到归还期限,特别是灾区的社很多社员生活无着,因而失去了办社信心。第二、上半年领导力量大部陷于纠正冒进偏向忙于不够条件的社转组,而对这些已批准的社放松了领导,社内存在的生产管理和劳力组织等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引起部分社员不满。第三、不少地区在党内外宣传办社时,强调了困难复杂,忽视其优越性的宣传,使部分党员、干部、社员、群众发生错觉。第四、有些社的领导骨干感到社内户数多,不好领导,积极提倡社员退社“自由”,引起了社员思想混乱。同时有些社员入社时就不是自愿的。(杜导正)

来源:新华社《内部参考》1953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