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地委关于今后贯彻婚姻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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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电机关或首长 何 54号

公元一九五三年四月

等级:AAA 何台来:定西 机处处总号:B48

摘由:贯彻婚姻法情况报告 3.29

批抄:霍、陈薛、吴阮、何、万、妇委(请万秘书长复)

省委:

我区贯彻婚姻法运动,各县基本上执行了中央及省委的指示,(渭源靖远计划不完全符合中央精神已及时修正)除定西系由团工委书记、渭源由法院院长作具体领导外其余各县均为县委委员领导。这段工作尚无大的偏差错误,运动基本上是稳当的,并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作法大体上是:

入乡后首先是用四五天的时间大力宣传政策安定了人心,遂即转入训练乡村干部。目前除渭源正在训练干部以外,其他各县已于二十一、二号转入第二步工作,更进一步深入广泛的宣传婚姻法,教育群众,拟在四月初转入处理问题,十号左右结束运动。各地一般是白天领导群众生产,晚上开会,或者白天开妇女会,晚间开男人会,参加训练的干部有乡村干部、党团员、宣传员、军属积极份子,每乡平均都在伍拾人以上,多者达九十九人,以乡为单位作报告,以行政村分开讨论(集中者在一块讨论)。

训练内容是:

中央宣传大纲和婚姻法,结合实际对比进行讨论,边训练边宣传,收效很好,如榆中新镇乡治安委员马禄说:我十七岁上父母亲就用一石麦子五十块白洋三板斜布八个粗布买了个老婆,不但把家当下弄穷了,而且感情不合,去年就离婚了,现在我自由结了婚,生活过的很美气,总是自由的好。该乡妇女听了婚姻法以后提起自己被封建包办卖买婚姻而受的痛苦,极表憎恨,对新婚姻法则抱拥护,如李四盛的老婆说她十三岁就当了童养媳,每天作的长工活,还吃不饱穿不暖,简直不如牲口,这都是封建婚姻给我的苦处,现在新婚姻法上规定,禁止童养媳我很同意。许多老太太的思想也搞通了,愿意或者请工作组开些妇女会。张玉清老太太说:旧社会里我们想不开,儿女的亲事都包办结果把女子卖给一个四十多岁的老汉,使女儿常不痛快,为了儿子的亲事卖了五亩水地,东拉西借把媳妇娶进了门儿子不愿意,没几天就离婚了,结果弄了个人财两空,这就是父母包办的害处,我的小儿子长大了叫自由去,我们再不多管闲事了。有些原有认为是斗婆婆斗男人闹离婚打乱平分,经讲以后,才明白了是教育我们遵婆爱媳、夫妻互助互敬、家庭和气、团结生产哩;“这样的会多开几次也好”。

临洮南大街第一天开会的只有60人,第二天增加成100多人。

经过这样的对比教育和讲解政策以后他们的觉悟都有所提高,不仅表面赞同,而且思想上和行动上也积极向不合理的封建婚姻制度作斗争,摆脱压迫,争取自由,如定西七个乡现在提出离婚的20对,(经调解双方和好者4对)同时四坪乡有一对自由结婚的。靖远提出离婚的五对,其中三个是小老婆。显然这是宣传婚姻法以后的收获。

这段工作的缺点毛病是:

(1)干部水平低,办法少,不善于启发诱导,故结合实际差,榆中郭家营乡干部没有和生产工作结合,单纯搞婚姻法,群众提出“生产耽误了开啥会呢”已及时纠正,个别干部群众问他“是不是平分”他说“没有什么”便走开了。

(2)政策界限不够明确,如定西有个妇女不正派离婚七八次之多,这不仅群众思想通不过,而且也非婚姻法所允许,但干部没有进行批判,加以解释,带财产问题亦是如此。

(3)个别干部简单急燥,不做深入艰苦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群众不开会就认为是“思想落后”;渭源荣退军人老婆提出离婚,我们的干部便放到群众会上调解,致男方思想搞不通,要喝灰水自杀,幸发现未遂,以上均及时发现纠正了。

(4)工作还不很深入细致,政策宣传的还不够普遍广泛,没真正达到家喻户晓,致目前有些群众对离婚和妇女带财产思想上搞不通,看法上不一致,甚至某些乡村干部看不惯开会妇女讲话等。

今后意见:

(1)将这一段工作检查总结一下,一方面摸一下群众思想情况的底子,那些问题接受了那些问题还没接受,一方面从政策上工作方法上提高一下干部,具体按排下一步工作,这是进一步深入工作的关键。

(2)处理问题必须严肃慎重,要根据政策办事,因此必须首先把情况弄清,必须依靠群众反对包办代替,第二步调解几件纠纷有好处,但调解不好或调解不能解决的案件放到第三步再处理。

对虐杀及严重虐待的案件,必须主动检查处理,但须放在第三步去做为妥。

(3)继续加强控制,抓紧检查,防止与纠正任何简单急燥的作法。

(4)二类三类乡的工作领导上绝不能忽略轻视,须知这些乡的群众思想顾虑,绝不少于头类乡,加上干部少稍有忽视,不仅有碍生产,且易发生意外。

以上当否请示。

 定西地委三月二十九日

定西地委:

三月廿九日电悉,同意你们关于:今后贯彻婚姻法工作意见,望贯彻执行。

 甘肃省委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