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节录)

…… 有的地区由于在发动群众检举的过程中未能交清政策界限,检举什么不检举什么,因而就曾发生过把惯窃惯盗的犯罪活动与一般职工,学生贪小便宜偶尔偷窃的落后行为相混淆,把强奸妇女,杀害人命的犯罪行为与一般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相混淆,把一些职业流氓恶棍的罪行与某些落后分子的流氓习气相混淆,也由于未把打击的主要目标是惯盗,惯窃,职业流氓,恶棍以及组织盗窃集团破坏国家国防与经济建设的资产阶级犯罪分子在职工群众中广泛深透宣传,因而检举上就混乱牵连面广以致引起某些人不必要的恐慌不安,甚至于逃跑自杀现象的发生。 … 以至于有的工厂想用打击刑事犯罪办法去整顿劳动纪律;也发现有极个别同志为了多逮捕人显示成绩,不惜在材料查证工作中添枝加页,伪造证据,扩大罪状等违法乱纪违犯政策等行为。(pp. 6-7)

来源:

辽宁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