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欺压人民 三法院人员被开除

【文汇报讯】 从下面这一条命令里,读者们可以看出人民法院是如何名符其实地成为人民的法院!

上海市人民法院命令【(五○)秘人字第一号】:

查建国西路和玫坊房屋,原属私人财产,为国民党反动政府强行占用;解放後,人民法院成立,经查明情况发选业主程宜亭君接收,法院贮藏脏物数间则订立租约按期纳租,并通告原住该房屋之职员:如愿住该房屋者应个别直接与房主商订,数月以来均已陆续取得房主同意成立租约。迺查前被遣散近再录用之书记员马绍庭、办理书记员事务郭慧琛、试办审判员事务陈寿陶三人,不向房主直接交涉,未得房主允许,私自破锁启封,强占居住。马绍庭部份虽订租约,但迄未付过租金,今竟以女婿关系又私自拓展一间,经房主查觉则全家皆与房主无理争吵。马之女婿亦参与其中,竟欲打人,以至於闹到卢家湾公安分局;郭慧琛也不向房主直接洽商,自由搬入,并企图以此而交换得后进房屋;陈寿陶亦仅以自己过去曾在该处住过,於复职后竟不与房主交涉强行住入。以上各人於住入之后,经房主几度与之交涉,都一概不予理会。查马绍庭、郭慧琛、陈寿陶等三人,现在身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竟不改过去骑在人民头上的恶劣作风,欺压人民,知法犯法,破坏人民法院信誉,经决定马绍庭、郭慧琛、陈寿陶等三人,即日开除职务,以肃人民法纪,所担任工作限於今日办理移交後离院,为要。此令!

 院长汤镛 副院长韩述之 叶芳炎

 一九五○年一月廿八日

来源: 《文汇报》195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