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丰城县二区区长顾清田,对于虚报人数,多领供给物品的自我检讨,这种自我批评的精神很好,但他在领导上是有缺陷有错误的,此种现象以后必需保证克服,省府本应给该同志应得之处分,但姑念初犯,并对错误认识比较深刻,多领的物品尚未用掉,除决定对他从轻处分,给以书面批评外,并责令将多领的东西一律退交公家,兹将该同志反省书随令附发,望根据这一具体事实,切实检查各级各部门贪污浪费现象,以教育干部为要。此令。
主席 邵式平副主席 范式人 方志纯
我是东北辽西省彰武县第五区爱林村人,家庭贫农,出身木匠,从八一五参加工作,至1949年2月调南下以来,1949年7月18日到丰城,分配到剑南区工作,1949年7月19调丰城县第二区,自来到江西工作,自己悲观,主要是区政府,工作团到处工作,都是知识分子,一看自己是大老粗,结果工作就被动。
这次经过的情形简述谈一下:
从10月上半月,工作团来后,开展双减运动,县委指示大量提拔本地新干部,团委召开各队长会议,共提出18个新干部,当时就把名单报上来,就报县,预算报县就有十余天,就把东西领来,上边光见到人名字,不知道下边有人没有人,在发东西时,要盖每个同志私章子,他们没有章子,上级不许可,叫区长代理行,把章子交给会计,也未有检查,到月底造决算,又按预算数字造上去了,完全用我的章子盖上,但是下边提出来的干部有干10天,有半月的,还五六天的,就回家不能脱离家庭,发衣服时就余19套衣服,正在天气冷时,县干训班未有发衣服,不能坚持工作,区委商讨就给县干班发3套,其余发给勤杂员发下去,我检查两次账目也不知多少人数,主要是大部章子是区长代理,章子在会计手里,有时不在家把章子交给会计就到县财政科,写完盖章子就报上去,11月分多8个人,12月分多6个人,也不知道多。后省财政厅杨科长到来第二区检查说多报人了,那时我还不承认,没有多,杨科长问我为什么多报人呢,我没多报人我没有贪污,和杨科长发了态度,因为会计不在家,我想一定不能多,结果会计回来一看帐人多了,思想上才知道这是错误,也不知有什么错误多领来也未有浪费,但是经过数日来反省,才知道这是违反严重的错误,(说贪污吧领来东西一点也未动,说不是贪污吧东西多领来了),主要原因章子在会计手里放着,会计还是学生也不会干,经过就是这样,多领的物资全部在区政府,柴米在县未领来,详细数目字附月报表一份。
(一)对以上经过反省认识到是严重的错误,站在党的立场来检讨,对党不负责任,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无政府无纪律的状态,领导被动,全区有11个职员全是新的,在工作被动,会受到大的损失,领导不检查,不督促,不研究,也不了解实际情况,瞎干一气,接收不了新的东西,犯事务主义,一天忙到晚工作抓不住中心。
(二)违犯党的精简节约的政策,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对党不忠实,如要全省每个区都像这样作,就等于反革命,我认识到这是严重犯了错误,应当当受到党的严重处罚,我是一个共产党员,也不能要求减轻处罚,对我自己错误也不能宽大自己。
此致
敬礼
顾清田
[1950年]2月14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