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决定开除薛绍庚的党籍

薛绍庚,山东章历县人,富农出身,学生成分,一九三七年入伍,同年入党,历任县委书记、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地委委员、抚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矿山部部长、工业部部长、市委第二副书记兼秘书长等职。在抚顺市委贯彻四中全会决议的扩大会议上,与会同志严肃地揭发、批判了他破坏党的团结、包庇反革命分子以及私生活腐化堕落等严重错误。

薛绍庚进入城市之后,滋长了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几年来在市委工作中一贯反对领导,并在领导同志之间进行挑拨离间,严重地损害了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如他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时,以流言蜚语攻击市委书记王新三同志。对副书记漆克昌同志有意见,就到处“小广播”,破坏漆的威信。并乘副书记XXX与XXX有意见时,从中“添油加醋”,加深了领导同志之间的不团结。对其他市委委员则是比长短、论资格,肆无忌惮地议论谁是谁非,拉拢一些人,打击一些人。喻屏同志担任市委书记后,薛又在背后乱加议论,甚至诽谤喻“闹情绪”。在喻屏同志面前却又说:“别的同志对你有意见。”杜黎同志调任市委组织部长,薛因自己未被提拔担任部长职务而怀疑组织上信任他,对杜黎同志也极为不满。他经常向下级干部散布对市委书记、某些市委委员及其他部门的不满言论。还利用下级干部对领导上有某些意见,乘机进行议论与诽谤,破坏领导同志的威信。在东北局为了贯彻四中全会决议而召开的高级干部会议上,薛仍在市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之间进行挑拨,把小组交换的意见和杜黎同志代表小组在高干会议上的发言,加以歪曲捏造,私自告诉赵石,向赵讨好,造成委员之间的隔阂。

薛绍庚凭借职权,几年来在国家企业、厂矿和机关、学校内大量安插私人,其中有的是反革命分子。如薛的胞弟薛绍曾(国民党员),曾任蒋匪连长、少校参谋、伪县自卫队总队副等职,是一个积极反革命,罪恶多端的蒋匪骨干分子,镇压反革命运动中,畏罪逃来薛处,当时薛身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是审批反革命案件负责人之一,明知其弟是反革命分子,竟不顾党纪国法,将其匿藏在家,并涂改其履历表,安插在露天矿工作(现已法办)。它还安插薛绍曾介绍来的田玉山、魏庆宣等反革命分子(现均已法办),介绍其族兄薛绍宪(国民党县党部秘书)、妹夫马桂馨(地主、国民党员、伪镇长)以及同乡马兆咏(伪军警处秘书)等到学校中工作。此外,薛曾资助主谋杀害我农会干部的恶霸地主宋绍山(薛的姑丈)逃避法网,至今尚未归案。上述严重错误,薛三“三反”、民主补课、交待关系时,均未向党彻底交待。且在东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检查处理时,多方辩护、抵赖,直至这次市委扩大会议上,在同志们严肃的揭发批判下,才不得不承认以上错误事实。

由于薛绍庚发展了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政治上堕落蜕化,几年来工作表现消极,甚至在执行市委重要决议时,采取阳奉阴违的恶劣态度。如他对一九五三年第二季度市委关于召开基本建设政治工作会议的决定,迄不执行,严重地影响了基本建设中政治工作的开展。一九五三年市委决定他兼管城工部的工作,实际上他不管不问。他对待党的政策,同样抱着极其错误的态度,“三反”运动时,他直接领导的胜利矿发生严重违反党的政策的现象,他不加处理,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前去检查时,且表示抗拒。

薛绍庚的私人生活也极其糜烂腐化。他在一九四九年曾与某保姆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一九五一年调戏过另一保姆,“三反”民主补课之后,竟又与另一保姆长期通奸,对党欺骗隐瞒,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上述事实,说明了薛绍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已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品质,为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并经辽宁省委决定,中央批准,开除其党籍。

来源: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办公厅编《县委书记以上干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