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关于王金保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问题的审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内蒙古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1982)9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指示,我们对王金保在“文化大革命”中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我们的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王金保,男,汉族,现年41岁,家庭出身贫农,本人成份学生,大学文化程度,内蒙古临河县人。   1967年参加工作,行政22级。由于造反有功,1968年9月由滕海清、刘文研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前系内蒙古工学院学生,“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任内蒙革委会常委、生建部副主任、卓资县委副书记、包头市革委会副主任、包头市委书记等职。1978年11月10日撤销其职务,1979年10月29日以资产阶级帮派骨干分子被拘留,并开除党籍,同年11月2日依法逮捕。 ## 经审查证实,王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1966年“文化大革命”一开始,王金保积极打起造反旗号,当上了内蒙古工学院“东方红串联大军”的主要头头。在工学院代头搞静坐绝食3天,向学院党委要所谓黑材料,查封保卫处、人事处、机要室等要害部门,把矛头直接指向院领导。1967年4月,在王金保、梁志超等人的策划下,“东方红”、“井冈山”、“红旗”联合夺了内蒙古工学院的党政财文大权,并当了主要头头。“4·13”前夕,王金保等人在内蒙工学院把所谓保守派都撵出教学大楼,在楼内修筑工事,将围墙拉上电网,制造恐怖状态。并带领工学院造反派参与了“呼三司”、“工总司”等造派组织围攻内蒙党委大院的武斗。   冲击军区事件发生后,王所领导的“东方红”借口支援军区“红色造反团”,于1967年2月2日参加了内蒙军区招待所的静坐绝食。把矛头指向内蒙古军区,严重地干扰了军区的正常工作。   1967年10月,内蒙“呼三司”红卫兵第一届代表大会,由于王造反突击,被选上了“呼三司”委员。   二、1968年5至8月,王金保担任内蒙文艺界挖肃运动大会战总指挥,做报告时诬陷“内蒙文联20年来一直是乌兰夫反革命舆论的顽固堡垒,这里好人不多,坏人不少。”并积极组织所谓“乌兰夫黑线”展览,“黑帮集训班”,逼迫一些领导同志揭发所谓“乌兰夫反党叛国”的问题,还组织对郑朝珍、布赫、达赖等老干部的多次批斗,使这些老同志身心受到了严重摧残。   1968年7月,内蒙革委会三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在全区挖“内人党”时,王是积极参与者。1969年,王金保在内蒙二机厂劳动期间,曾于3月19日给内蒙革委会核心小组写报告诬蔑“二机厂领导集团是由各种反革命势力组成的。有五机部调来的窦森瑜、杜石生为首的推行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的一伙,又有师玉静(内蒙的)乌兰夫的势力,又有郝继唐为首的国民党势力,多是从过去伪兵工厂过来的。很多是国民党的潜伏特务,掌握了党政财文大权。直到1969年,在中央“5·22”批示下达后,王还坚持其反动立场和观点,不顾全区错挖“内人党”造成的严重恶果,又拉起队伍,充当了“5·22战团”的头目,对滕海清大挖“内人党”的严重罪行,不但不揭发、不批判,反而打起“保滕”的旗号,形成了两派的严重对立,再次搞乱了内蒙局势,给内蒙革命和生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并在1974年7月22日写给陈锡联、纪登奎和政治局的紧急报告中,仍然无中生有的坚持说内蒙有“新内人党”,声称:“内人党”确实存在,“内人党有老根子”,他们“有计划地转入地下”,“内人党与一些民族分裂分子是有联系的”。信中还写道:“内蒙地区不仅有老内人党,而且有新内人党,有受新内人党控制的旨在实现内外蒙合并的反动组织”等等,来干扰和破坏对“内人党”大假案冤案的平反工作,破坏落实政策。   三、1974年初,王金保违背中央指示,打着批林批孔的旗号,擅离卓资县委副书记的工作岗位,窜回呼市,拉帮结派,另立指挥中心。他先后在张克源、姚品章、王德贵家中和内蒙党校,送变电工程处等地,多次召集他们的一伙人,密谋策划,建起了“202”山头,并与“218”山头相勾结,大搞篡党夺权活动。他们发表的《关于当前我区批林批孔的几个问题》的声明中说:“前段时间里,曾出现全国性的修正主义回潮,有的地方资本主义复辟相当严重”,攻击内蒙党委“长期以来,不批林、不批孔,说了不少屁话,死捂阶级斗争盖子,压制群众”。这个声明的矛头,直指内蒙党委,流毒甚广。   1974年3月,《呼和浩特日报》“3·11”事件发生后,王听取雷善元等人汇报后说:“应该支持群众在‘3·11’日报问题上的革命行动,内蒙党委在揭批陈、李、郑问题上捂盖子、压群众是错误的,应该检查。在党委的人,可以分批等候,有的吃饭轮换回家,直到党委答应作检查为止”。结果,闹得自治区党委不能正常工作。同年3月末,呼市体育场召开“批林批孔万人大会”,王在会议上发言,攻击内蒙党委用“三顶帽子”、“四条棍子”捂盖子,压群众,煽动群众,把矛头对准内蒙党委,对搞乱内蒙局势起了很大的作用。   1974年4月,王伙同郝广德、高树华、那顺巴雅尔等人,联名向党中央发电报,诬告尤太忠弄虚作假,诬告群众,妄图把尤太忠搞臭、赶走。   在批林批孔运动中,王还插手巴盟、伊盟、呼市和呼铁局的帮派活动。如他和巴盟的崔建雄,呼市的郭日周,呼铁局的刘国废、赵丁酉,内建一公司的侯呈祥等人,都有直接联系,遥控和指挥这些地区的帮兄弟,为他们出谋划策,把这些地区和单位的局势也搞乱了。   1976年夏季,王在卓资县后房子公社的一次干部会上,与会同志对“四人帮”迫害老干部,打击陷害邓小平同志想不通,他就大讲刘邦杀韩信的故事,说:“历史上刘邦让吕后杀韩信,是路线斗争的需要。”为“四人帮”打击陷害老干部制造反革命舆论。   王金保在“文化大革命”中拉帮结派,篡党夺权,迫害干部和群众,在几次搞乱内蒙局势中,他都起了很大的作用,犯有严重错误和一定罪行。根据中央第五次“两案”会议精神,经研究我们同意包头市委对王金保免予起诉,开除党籍,下放基层,分配一般工作的处理意见。    内蒙古党委运动办公室1983年5月18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