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陕西省委转发省委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宗教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   (西安市委、各地委、县(市)委:)   省委同意省委宗教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宗教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现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1957年12月11日 ## 关于在宗教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   整风运动开始以后,宗教界的反动分子和资产阶级右派一样向党发动了猖狂的进攻,尤其是天主教和基督教表现的比较嚣张。他们攻击的主要方向是:(一)社会主义制度。认为“宗教主张私有制,社会主义主张公有制”。(二)反对党的领导:“无神论不能与有神论合作”、“共产党不能领导教会”。(三)在反帝爱国问题上他们说:“只有先爱教才能谈上爱国。”“肃反政策是零存整取”,“梵蒂冈干涉中国内政是宗教问题,不是内政问题。”(四)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城市一套,乡村一套”,“上边一套,下边一套”。这些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在全国反右派斗争的声势下,虽然暂时收敛,但其反动本质没有被揭露,广大中间分子对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有怀疑。因此,趁全民整风的机会向宗教界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是完全必要的。根据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在汉族宗教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我省的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方针步骤:宗教界本来就是统一战线的右翼,他们有宗教的保护色、有国际影响,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往往政治问题和宗教问题纠缠在一起。因此,对宗教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必须采取慎重的方针,不提整风,也不提反右派的口号,以学习为名,通过鸣放和辩论,划清大是大非,使他们接受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并结合批判反社会主义分子的教育,达到提高左派、争取中间派、孤立分化右派的目的。   教育的对象是宗教职业者,重点是天主教和基督教。学习内容,应着重于:(一)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有神论者与无神论能否在政治上合作);(三)反帝爱国(天主教同梵蒂冈的关系,基督教的三自爱国,佛道教的爱国守法以及爱国爱教一致,肃反等);(四)对宗教政策的看法等主要问题。辩论中,目标应集中在政治上,不要纠缠宗教问题,不要牵涉唯物唯心的争论,特别要避免陷入宗教内部教派斗争之中。必须坚持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坚决防止简单粗暴的办法。学习形式可根据各教派的具体情况,采取传达会、学习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时,由宗教事务处出面,全省统一安排,分期分教派召集。时间上,天主教可在春节以前结束,基督教可在明年2月下旬开始,佛教可在4月初旬开始,道教可缓后一些(各教派的具体学习计划另订)。   学习步骤大体作如下安排:第一阶段,通过学习文件或传达的形式,大鸣大放,着重暴露思想,达到摸清情况,做好政治与思想排队工作。第二阶段,待情况基本掌握,问题基本暴露之后,进行思想批判,由浅入深,由一般到具体,由批判错误的思想到批判政治上的反动言论,务使划清大是大非,普遍提高觉悟,把中间派的力量争取到爱国方面来,达到完全孤立右派。第三阶段,继续学习文件,结合解决一些可能解决的具体问题,并通过互相交谈学习心得的办法和小型会议补课的形式,以达到从政治上、思想上巩固社会主义教育已取得的成果。   一般教徒不参加上层分子的学习,在教徒集中的城市或农村,应结合社会主义大辩论向教徒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各教派的上层分子,在省上学习以后,也可以有重点的在教徒中去传达。   二、政策界限:划清政策界限是我们争取中间力量、分化孤立反动分子的首要条件,宗教界的排队,同样应根据毛主席提出的六项标准和中央“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从政治上划分,不要从宗教上划分。排为右派的统称为反社会主义分子,不戴右派帽子。需要经群众斗争的分子,凡属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的常委、天主教的主教、佛、道教全国佛协或道协的理事,一律由中央批准,其他由省统战部批准。   打击的对象,主要是政治上最坏、最反动,在群众中影响不大的分子,把这些人彻底搞垮,登报揭发,斗透搞臭。至于那些政治上又坏又反动,在群众中有影响的分子,一般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批判后保护过关,以作为我们利用争取群众的桥梁。对于过去一贯反动,但在群众压力下有悔改表示的分子,应注意争取投诚起义;对那些问题不大,仅有不满言论的分子,可主动卸除思想包袱,鼓励参加斗争。运动中那些人排而不斗,那些人斗而不狠,那些人谈而不斗,均需针对不同情况,研究具体对策。总之,斗争策略应是一切从争取中间力量,扩大进步力量,削弱右派力量出发,不是为了多斗几个右派分子,而重要的是在于使更多的人接受社会主义教育,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明确,广大中间分子越靠近我们,右派分子分化的就越快,越显得孤立,左派力量越巩固,我们的胜利越有保障。   斗争中,不要追历史,不要牵涉私生活问题,以防使斗争简单化、庸俗化。对有特务关系的人,可作专案处理,特别重要的是不要以犯人的口供作为斗争的依据。宗教界的右派分子,除现行反革命分子外,一律不作组织处理,即是将来要处理,也必须慎重研究。   三、改正我们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在运动中对于宗教人士向我们提出的意见,必须正确分析,凡是属于合理的意见,均需予以正视,应该解决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迅速解决,需要调查的问题,转达有关机关,研究处理,不能解决的问题,向他们说明情况。总之,既不能把宗教界所提出的意见不分是非的全部包下来,也不能把确实是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置之不理。反右派的过程不仅是争取教育群众的过程,也是教育干部端正政策提高认识的过程。   四、组织领导:为了保证这一运动的胜利,党内由统战部领导,重大问题,交宗教工作委员会讨论。并设立办公机构,进行具体工作,对外由宗教事务处出面。公安、青年、妇联等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党外由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应有左派参加)组成学习领导小组或主席团,负责主持。运动中间,陕西日报应适时的作重点和综合性的报道。    省委宗教工作委员会1957年12月7日   已发:西安市委、各地委、县(市)委,省委各书记、专职常委、各部委、人委、人办、公安、民政、监察厅、检察、法院、文化局党组,工会,妇联、团委、报社、电台、指委、党刊室、整办室、友田、毛岚、耀三同志,档一。   共印311份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秘书处 1957年12月13日发出   来源:陕西省档案馆;陕123-43-24 P.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