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中央工业工作部关于东北三省和京津两市企业整风问题座谈会的报告   (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   兹将中央工业工作部“关于东北三省和京津两市企业整风问题座谈会的报告”转发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报告对企业整风运动的初步总结和提出的问题,对指导厂矿企业整风运动是有帮助的。希各省市及中央有关部门加以研究,并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中 央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 关于东北三省和京津两市企业整风问题座谈会的报告   (中央:)   我们在十一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召开了一次企业整风运动座谈会,交流整风经验,研究运动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到会的有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北京、天津、沈阳、哈尔滨、长春、吉林六市的党委工业部长或管工业的书记。   据到会同志的反映,东北三省京津两市十一月初已开展整风的企业共有三千八百多个,参加运动的职工二百四十万九千多人(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八十四)。这些企业,少数正在大鸣大放,大部分正处在着重整改阶段,一小部分在大鸣大放之后即转入了大辩论阶段。大鸣大放时间大约半个月至一个月不等。总共贴出大字报四百多万张,提了意见一千一百一十多万条,其中正确或基本正确的占百分之八十至九十,错误的占百分之十左右,反动的占百分之一至一·六。群众所提意见中凡是本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北京市已处理了百分之八十多,并且已经基本作完精简机构和下放干部的工作,正在进行整改复查工作;其他四个省市的进度稍慢一些,对群众的意见,处理了约百分之二十至五十,精简机构和下放干部的工作,有的正在进行,有的还没有开始。一般说来,企业整风运动,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各地企业的领导干部作风已有了显著改进,领导和群众的关系普遍有了改善,职工的政治积极性和生产热情大为提高,绝大多数企业都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黑龙江省沿松花江各市企业曾因防汛影响生产十三至二十天,整风以后一个月内就补上了欠产数量,并且超额完成了国家计划。一个新的群众性的生产高涨在这些地区的若干企业内已开始出现。   现在将我们在会上研究的几个问题的意见综述如下: ## (一)企业整风的步骤问题   在运动开始的时候,这些省市大都是参照机关整风做法安排企业整风步骤的,准备在大鸣大放之后即转入大辩论。但运动发展的情况表明,群众提出的意见百分之八、九十都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其中百分之八、九十又都是本企业可以而且应该解决的,同时反动的言论很少,与机关整风情况有很大的不同。如果不立即抓紧整改,就可能脱离绝大多数群众,很难使运动继续顺利进展,因此,多数企业都改变了原来的打算,在大鸣大放以后即进行整改,只有一部分企业仍按原来发排进行。   大家认为,中央在十一月二日电话会议上的指示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企业整风运动发展规律的,应当在大鸣大放以后即传入着重整改阶段。事实证明,有些企业在大鸣大放以后没有认真整改就转入大辩论和反右派,结果引起了群众很大抵触和不满,障碍了运动的顺利发展。   但是,有些企业在大鸣大放中,反动言论特别突出,群众思想异常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不首先打垮反社会主义分子的进攻,压倒邪气,便无法进行整改。这类企业在大鸣大放(边整边改)后立即转入大辩论,进行反右或反坏分子的斗争,是必要的。   关于整改问题,有四个地区原来准备集中在一个阶段作完,一个地区拟定分作两个阶段进行,即在大辩论后再进行一段整改。大家认为,在大鸣大放后的着重整改阶段中,各企业应当力求把本单位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尽量改完,不宜过早转入辩论阶段。但是根据北京经验(北京的整改工作是比较好的),即使在着重整改阶段认真进行了整改工作,仍然还有百分之十左右的问题,不可能在这个阶段全部加以解决。这些问题有的是带地区性或全国性的,需要地方或国务院有关部提出解决方案;有的是牵涉企业整个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的(如机构精简以后管理制度的系统改进和企业本身体制的改变),需要经过仔细研究才能定案;有的是关系群众生活的重大问题,需要经过辩论,澄清思想,才好进行整改;(如工资福利制度的改革)。企业领导干部更加深入细致的思想检查,也不可能在这个阶段解决。因此,大家认为,把整改工作分做两个阶段,即在大辩论以后再划出一段时间进行系统整改,以解决一些带根本性的问题,很有必要。   个别地区在运动的步骤安排上不准备把大辩论划成一个阶段而是把它结合着重整改进行。大家认为,大辩论是进一步在思想上发动群众、提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的重要步骤,是分清是非、解决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思想政治斗争阶段,需要领导上进行非常复杂细致的工作,必须划成一个阶段,集中进行,才能做好。如果把辩论工作仅仅放在其他步骤中结合进行,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因此总的讲来,根据五个省市的目前经验,企业整风的步骤大体上这样安排较好,即:大鸣大放(边整边改)、着重整改(继续鸣放)、大辩论(包括反右派和对坏分子、工人中忘本分子的思想斗争);系统整改(包括干部个人检查)和最后全面总结等几个步骤。步骤这样划分,只是为了在一定时期企业领导可以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解决某一方面的问题,但是鸣放、辩论、整改三者,在整个运动中都必须贯彻始终,结合进行。 ## (二)大鸣大放问题   这几个省市的企业一般都鸣放得比较好。有些企业鉴于工人、干部特别是技职人员在运动初期有许多顾虑,曾经采取了各种推动群众鸣放的形式,造成几个鸣放高潮,因而鸣放的比较彻底。但是,也有一些企业鸣放得不够彻底,只经过了一个鸣放高潮就转入了着重整改阶段。大鸣大放是整个运动深入发展的基础,鸣放的越充分,企业领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思想上的问题暴露的越彻底,以后整改和大辩论的文章就越好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各地采取过下列一些办法:第一,党内党外、工人和技职人员、干部和群众实行齐鸣齐放,以便互相启发,互相推动,消除顾虑,造成鸣放热潮。第二,在鸣放过程中认真贯彻边整边改,以鼓励群众继续鸣放的积极性。第三,大鸣大放形成了高潮,群众的一般意见已经基本提完以后,还有领导地引导群众集中到几个主要问题上,进行专题鸣放,并且动员和组织群众展开辩论。这样,鸣放就能形成几个高潮,鸣放得较深较透。这里决定的条件是领导干部要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决心,坚决克服害怕引火烧身等右倾思想。这些经验,对于尚未进行整风的企业是可以参考的。 ## (三)整改问题   根据这五个地区分类排队的结果,群众所提意见大体上是:属于生产管理方面的占百分之三十左右,领导思想作风方面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生活福利工资奖励方面约占百分之二十左右。对生产管理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大部分也反映了企业领导思想作风问题。因此,坚决改进领导作风,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生活特殊化的倾向应当成为着重整改阶段的中心。除了集中力量坚决、迅速解决一切应当而又可能解决的问题以外,企业主要领导干部还应当认真地对自己的思想作风问题向群众作一次比较深入的检查(天津市国营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在转入整改之际都普遍地这样作了,效果很好)。在一般性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即可着手进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的工作和解决某些本企业能够马上解决的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要作好整改工作,应当注意两个问题,这就是企业领导干部要有坚决整收的决心和认真走群众路线。有些干部由于本身存在一些缺点对于整改不积极,总是企图一般的整改一下,就转入大辩论,或者对整改工作采取拖延、等待的态度。必须坚决克服这些错误态度,真正做到按照勤俭建国、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大胆的改、坚决的改、彻底的改”,领导和群众的关系才能迅速得到改善。当然,也要防止在群众压力之下随便许愿的现象。有些干部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办事,对于整政工作仍然走过去的老路,关起门来,靠少数干部提出方案或意见,然后向群众交代了事。凡是这样做的结果都不好,不是改得很慢且少,就是只顾数量,不切实认真解决问题。结果引起群众不满,使运动停滞不前,形成群众等待领导整改的冷落局面。因此,在转入着重整改以后,要注意及时帮助企业领导干部彻底改变作风,学会走群众路线,善于和群众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善于动员群众以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态度来对待整改工作。凡是群众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动员群众自己动手解决;凡是需要由有关管理工作部门(科室)和车间解决的,就分类排队,分层归口,吸收有关群众参加讨论解决,并将解决办法,逐条出榜公布,动员群众继续提意见。凡是比较重大的问题,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加,研究出解决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发动代表和会外群众展开讨论,继续鸣放,共同解决。凡不能由本企业解决的问题,应当向群众交代清楚,同时上报有关上级机关。必须经过群众辩论才能弄清是非的问题,也要交代明白。总之,要做到条条有交代,件件有着落。对于整改工作,企业领导必须注意及时检查,及时纠正那种马虎应付、不负责任的缺点。整改到一定程度(譬如解决本企业应该解决的问题已达百分之八十左右的时候),就应当发动群众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复查工作;通过复查,动员群众继续鸣放。根据复查结果和群众继续鸣放的意见,实行进一步整改(北京市进行了三次复查工作,效果很好)。只有这样充分运用群众路线的办法,才能使整改工作做得又快又好,保证运动的继续顺利发展。 ## (四)精简机构下放干部问题   精简机构,下放干部,是企业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是贯彻中央三中全会关于干部工作路线的一项重要措施,应当在整改阶段认真进行(有特殊困难的个别企业,也应当在这个阶段加紧准备工作,到大辩论以后进行系统整改时集中解决)。进行精简机构工作的时候,企业领导必须具有革命精神,下定决心,消除一切不必要的顾虑,同时要实事求是地根据几年来本企业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出发,来确定精简方案。北京的做法是,撤销、合并一些机构,克服分工过细、层次过多的毛病;取消重复和不必要的工作;同时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兼做一定的具体工作。企业的服务性工作(如托儿所、子弟学校、电影院、医院、理发室、房屋管理等)拟移交地方人民委员会接管。这些做法可供各地参考。至于企业中技职人员应占多大比例的问题,由于产业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不应要求一律,而应分别作出适当的规定。希望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早提出所属企业的技职人员的比例方案,供地方研究执行。   关于下放干部问题,要坚决执行中央提出的“统一安排,全面锻炼”的方针。但鉴于今后工业发展的需要,技术人员和有专业知识的职员,一般不要下放农村,可参加本企业的生产劳动。一般职员和多余的某些业务人员可以下放农村,进行劳动锻炼。一部分多余的学徒工在自觉的条件下也可以动员回乡生产。对于工人出身的干部,应当注意适当保留一部分,不要把他们都放回生产中去。无论下放到车间生产或农业生产,都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骨干和党团员(北京市企业下放人员中骨干平均占百分之十,党团员平均占百分之四九·二),并注意不要把不适合下放的人员放下去。各单位必须对下放人员负责到底,适当解决他们的劳动安排、思想和生活中的问题。除指定专人进行各项具体工作,并经常和下放人员联系外,领导干部必须亲自掌握。总之,这是社会主义建设中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工作,决不能抱着卸包袱的思想,草率从事。 ## (五)关于大辩论问题   大辩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群众思想中存在的两条道路问题和应当采取什么方针办法去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主要是中央关于企业整风指示中提出的五个问题)。但是,如何转入辩论和如何领导辩论的问题,这五个省市都还缺少比较系统的经验。就已经开展大辩论的少数企业的情况看,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第一,大辩论包括解决内部矛盾(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和敌我矛盾两种性质不同的斗争,先展开那一种斗争,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但必须事先向群众交代清楚,群众才能敢于起来进行争辩。一般地讲,先解决内部矛盾问题,经过辩论,划清是非界限,提高群众思想觉悟,然后依靠在思想斗争中锻炼出来的队伍,再去解决政治思想上的敌我斗争问题,比较有利,也比较自然。第二,不论先从那一种性质的问题开始进行辩论,在选择题目的时候都要注意领导和群众相结合,不仅领导要心中有数,而且必须是群众真正要求讨论的问题。这样才能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中间状态的群众)的积极性,容易展开争论。沈阳市有的企业采取先由群众酝酿出题,然后由领导集中,再返回由群众通过的作法,是一种可以试行的办法。第三,依靠老工人和先进分子,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是打好思想战的决定条件。这些人分析和辩论问题的能力只有在实际斗争中加以适当指导才可以锻炼出来,不宜事先作过多的训练。有些企业害怕在辩论中打败仗,事先多方训练积极分子,结果多半是积极分子在会议上照本宣科地说教,完全无法辩论起来。在辩论开始的时候,歪风上涨,打一两次败仗是很可能的,但是毫不足怕,相反的,恰恰可以帮助我们锻炼积极分子,打开群众的眼睛,打下获得全胜的基础。训练积极分子的主要办法是在辩论当中进行,注意指导他们研究对方的弱点和错误的思想根源,启发他们去找材料、找事实,使他们学会摆事实、讲道理的辩论方法,才可以争取群众,共同提高。同时,要注意挑选一批优秀的积极分子(包括工人和技职人员),有意识地加以指导和培养,使他们经过斗争,锻炼成为本企业的理论宣传工作的骨干。在辩论过程中,要密切注意中间分子的思想动向,适时地向他们做工作,争取和教育他们,解决他们思想中一些关键问题。这样,一支有领导有骨干的队伍才能逐步巩固起来,扩大起来,把错误的思想完全澄清。有了这样的战斗队伍,进行对技职人员中的右派和工人中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坏分子以及忘本分子的斗争,企业的领导就会信心百倍,广大群众也就能自觉地一致拥护,取得大辩论阶段的全胜。   目前在劳动工资、生活福利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制度,应当经过辩论得到适当解决。因此,在辩论阶段的适当时机,应当把周恩来同志在三中全会上关于劳动工资问题的报告,扼要地向工人群众传达,联系国务院最近颁布的几个有关条例草案,组织工人群众进行广泛讨论。这是关系广大工人群众切身生活问题,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除了用回忆对比、摆事实讲道理的办法以外,还可以组织工人到农村、到灾区、到劳动条件较苦较重的矿山工厂去参观,组织有关生活问题的各种展览会,用生动的事实来提高工人的认识,启发他们的国家主人翁的觉悟,使他们懂得一切要从六亿人口出发,工农生活不应过分悬殊,工资福利不应有过高要求的道理。群众的思想认识真正提高了,才能根据中央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渐解决这些问题。   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在这次整风运动中有了新的发展,不仅是群众监督行政,参加生产管理的良好形式,而且是群众进行自我教育、提高阶级觉悟的有力武器,在运动的每一个阶段都应当注意加以充分运用。   关于大辩论以后的系统整改阶段究竟应当包括什么内容,会上交换了一些意见,但由于运动发展情况所限,除了在上面整风步骤问题中设想的几项题目以外,还提不出具体意见。   在这五个地区内,整风运动不仅没有妨碍生产,而且推进了生产,若干企业内并且已经开始出现群众性的生产高涨。企业领导要及时注意在生产管理工作上积极采取必要措施,把目前群众的生产热情进一步提高起来,而不要等待在运动结束以后再来进行。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就应当抽出一段时间动员群众把一九五七年生产工作加以总结,并展对于一九五八年生产计划和生产工作的讨论,以保证实现中央提出的“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方针,使第二个五年的第一年能超额完成国家计划。   此外,各地企业职工群众所提意见中大约有百分之十左右是企业本身无法处理的,需要由上级机关统一解决。会上一致意见,希望地方党委和人民委员会,国务院有关各部迅速把所属企业提出的有关意见搜集整理,加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以便在系统整改阶段交群众讨论,得到适当的解决。   上述各项,是否妥当,请中央指示。    中共中央工业工作部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