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懷遠縣發生農民集體哄鬧事件   新華社合肥7日訊 安徽省懷遠縣各地農業社最近連續發生集體哄鬧事件。   去年12月6日下午,曹老集區燈塔社有兩個生產隊二百八十多名社員(大部分是婦女)拿著各種農具擁到辦公室,不讓社務委員召開生產隊長會議,惡言怒罵,揚言要打死社長,喊著要分種糧。鬧事的社員向社幹部提出三個條件:要吃飽,要穿暖和住的好。總共鬧了四小時,鄉總支書記後來經過說服才制止下去。   去年12月11日,沙溝區新尚社(是內澇區)有三個生產隊一百多個婦女到社委會去鬧,提出要糧,還要分種子吃。鬧事的社員大罵駐社幹部和社幹,打壞了倉房門窗,還在門上摸了屎。社幹和工作組幹部都嚇跑了。後經再三勸說才散去。就在這一天,前咀村一些老年社員,也打了一個縣裡去幫助工作的幹部。   去年12月10日,朱町區姚門一社(行洪區)有兩個生產隊、十餘個婦女找社長要糧吃,要衣穿。在此前幾天,這個社有一百多個女社員公開挖附近楊集社的四畝胡蘿蔔,楊集社長勸阻無效,這些女社員說:“天下農民是一家,我們沒有吃的,你們的蘿蔔就應該給我們吃。”   發生以上的事件主要原因:   (一)燈塔社是因為分配不合理,隊與隊之間有意見,激起南部社員對北部社員不滿,尤其是對社幹和會計不滿。   (二)一部分社員生活確實困難。新尚社一百多個去鬧的人中,絕大部分是救濟戶。   (三)脫產幹部不關心群眾疾苦。   (四)對社員的政治思想教育差,壞分子趁群眾生活困難和暫時對農業社和政府的不滿情緒,進行煽動。據調查,燈塔社鬧亂的幾個為首的分子中有的當過頑隊長和頑甲長。 ## 懷遠縣委現接受這些事件的教訓,一方面處理了這些事件,一方面檢查了當前救災工作存在的問題,並抽調了大批幹部下鄉幫助災民生產自救,加強了對災民和幹部的思想教育,防止發生類似事件。(李祥仁)   來源: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攷》第2098期,1957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