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决打击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复辟活动   <《人民日报》社论>   社会主义大辩论正在全国各地农村迅速地展开。这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这个斗争为广大农民所欢迎。因此运动已经深入开展的地区,不仅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觉悟,而且揭露出一批不法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这些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在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对土改运动、合作化运动和肃反运动进行攻击的时候,他们也在农村行动起来,兴妖作怪,妄图复辟。湖南澧县有一个地主,在大鸣大放期间,头戴博士帽,身穿好衣裳,鼻架黑眼镜,手提文明棍,在村里摆来摆去,摇头晃脑。农民问他为什么不出工生产,他却反唇相讥说:“过几天你们就知道了!”“过几天”是什么意思呢?他以为“过几天”右派就会“得势”,他马上就可以重登统治人民的“宝座”。   不法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不仅敢于公然抗拒改造,破坏生产;而且竟然要反攻倒算,抢夺农民的胜利果实。据江苏省不完全统计,最近时期,发现不法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反攻复辟事件即达一百六十起。同样的事件,在浙江杭县、富阳等十一个县里也不断发生,仅今年第二季度就发生了六十八起。天台县长洋村的一伙反动地主和反革命分子公开叫嚣:“现在黄绍竑、杜伟(伪浙江省民政厅长,现民革浙江省委委员、右派分子)都讲话了,我们也好讲话了”。他们不仅“好讲话”,而且“好行动”了。因此他们秘密集会,策划破坏活动。首先煽动部分落后社员闹社,继而倒算回土改时被没收的八支步枪。并且扬言要组织反革命武装暴乱,要替已被依法镇压的恶霸“报仇”,要让农民流血。   农民在反动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毒手下流血的事件,最近也时有发生。云南镇雄县富农王发武,就用绳子勒死了荣誉军人常履功。龙陵县地主蒋明文,用刀砍伤阿坪农业社的一个生产队长和一个积极分子,最后,还纵火烧毁了九户社员的房子。湖北省黄梅县的反动富农郭春银等四人,在7月1日秘密张贴反革命标语,要“打倒共产党,杀共产党员李际国”。7月15日晚上,他们乘李际国开会回家的时候,就把他暗杀了。河北省赵县投头庄的反革命分子郭顺岐,于今年6月25日持刀杀死农业社社员郭麻撒和记工员张小云。   反动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总是企图推翻共产党,推翻人民政府,总是妄想把人民重新踩在他们的脚底下。浙江金华县澧浦区的一个反革命集团,就在7月16日袭击了中共区委会和区公所,他们砍伤了区长,劫走了步枪,抢了人民银行。   农村中的反动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为什么在最近这个时期这样猖獗呢?虽然,地主、富农阶级已被消灭,反革命的主要力量已被肃清,但是,地主、富农中间还有一批死硬分子,残余反革命中间还有一批坚决分子和漏网分子,他们的反动本性难改,不甘心本阶级的灭亡,总是妄想重整旗鼓,卷土重来,恢复过去那种剥削和压迫人民的统治。同时,社会主义在农村中的胜利,也还只是在经济方面取得基本胜利,在政治和思想方面还没有取得胜利。因此,反动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的活动,还有一定的社会基础和思想基础。   其次,城市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共产党向社会主义的进攻,对农村的反动地主、富农和残余反革命分子给了很大的鼓舞。农村的反动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把右派分子的反动言论当做了行动的指南。右派分子说:“土地改革搞错了!”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便立即起来反攻倒算,要房夺地。右派分子说:“粮食统购统销和合作化运动搞坏了!”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便立即起来鼓动闹粮闹社。右派分子说:“肃反运动一团糟!”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便立刻起来“喊冤”翻案和杀人放火,制造暴乱。   再次,个别领导机关或个别领导干部存在着右倾情绪,对敌人的破坏活动没有给予有力的打击。同时,少数基层干部,看到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便以为天下从此太平无事,因而放弃了政治工作和思想工作。因此,少数农民看到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也入社,便以为从此都是一家人,不分彼此,模糊了阶级界限,放松了警惕,这也给反动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造成一种空隙。   事情十分明显,农村中还有反动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存在,而且他们还正在企图复辟。如果我们对这些阶级敌人失去警惕,不严厉打击这些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那末,农民就会遭殃,农业合作社就会垮台,党和政府在农村的组织就会受到威胁,其结果,不仅农民保不住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果实,社会主义建设会遭受破坏,就是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果实,也会被敌人夺去。问题的实质,就是这样。如果不认识这一点,就将在政治上犯大错误。既然如此,全国人民必须进一步提高警惕,坚决同不法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各级党委和各级人民委员会必须加强农村中的工作,严厉打击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阴谋活动,应该逮捕的依法逮捕,少数罪大恶极,民愤很大的,还要依法判处死刑。应该管制的就要管制,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就要劳动教养。对于已经摘掉地主、富农、反革命帽子而仍有不法行为,但又不够判处管制的,应该在批判斗争后,给他们重新戴上帽子,降为后补社员或管制生产;只需批判斗争的就批判斗争。对于反革命武装暴乱和土匪活动,要坚决剿灭,暴乱的为首分子和抢匪,要严厉镇压。对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罪犯和闹事中触犯刑法的分子也必须法办。反动会道门要取缔,谣言要追查。   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党的领导,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的和平劳动。   应该认识,同不法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的斗争,是敌我之间的矛盾,是严重的阶级斗争。这就是我们时常说的,只要有帝国主义存在,有剥削分子存在,阶级斗争就必然继续存在,而且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的条件下,阶级斗争还会表现的相当激烈,相当尖锐。这是历史发展的规律,不是那一个人臆造出来的。因此,我们对于不法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只能实行专政,不能采取民主的方法来解决。这是一点不能含糊的。   同时,在国家对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取得伟大胜利以后,把农村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规划到合作社里,从事生产,这是党和政府对于敌对阶级分子和反动分子的一种宽大措施,一种正确的安排,给他们以生活出路,给他们以改造的机会。但是,如果以为他们一进了合作社就是人民的一部分,就和农民是一家人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虽然,他们中间的多数,是愿意接受改造,愿意遵守法律和从事正常劳动的,但是,就其整体说来,他们的反动阶级本性,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尤其是在政治、思想上的阶级斗争问题未解决的时候,我们决不能被他们表面态度所迷惑,受他们花言巧语的欺骗,而放弃了对他们的严格的监督。这一点,我们必须时时刻刻记住。   在打击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的时候,必须与批判某些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行为严加区别。批判富裕中农或其他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行为,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当然,他们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依法惩办,但这和对敌人实行专政是有原则区别的,决不能混为一谈。在人民内部,除了对那些被资产阶级思想腐蚀到堕落为人民叛徒的人(例如随同敌人一起反对党和政府,向农民实行反攻倒算等),才实行专政以外,对于那些只有一般不满,讲点怪话,发点牢骚的人,只能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民主方法,来加以解决,决不能把他们当反动分子处理。如果不掌握这条界线,就要会犯严重的错误。   坚决打击不法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粉碎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在农村中的支柱,这是一次复杂的激烈的斗争。全体农村工作的部门和干部,都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发动群众,积极进行这个斗争,正确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保证斗争的健康发展,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在农村中取得完全的胜利。    ----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