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有不少地方發生違反宗教政策事件   新華社杭州21日訊 浙江省有不少地方發生佔用寺庵,搗毀佛像、供器以及干涉宗教生活等違反宗教曾策的事件。   浙江省統計局舉辦省統計訓練班時,把上天竺寺供香客住的房子“裡雲西房”拆毀了。雁蕩山東部一個較大的寺廟樂清縣大荊區塔山堂被拆去了十九間,改為鄉中心小學。餘姚縣在興建人民委員會辦公大樓時拆除了庵、廟和祠堂九十八間。   有些機關、學校還長期佔用寺廟。據樂清縣不完全的哦統計,佔用或變相佔用的寺廟有十五處。經常接待國內外來賓的杭州市的佛教寺廟有三分之一被佔用。西湖六十五座寺庵中,被機關、學校、不對無租佔用的有三十四座。有一千六百多年歷史的杭州佛教四大竹林之一的昭慶寺,被市政建築工程處佔用。   許多單位還粗暴的做法,擠出原來住在寺廟裡的教徒、群眾。平陽縣金鄉鎮高級農業社幹部拆除新庵堂改做牧場,將尼姑擠住到基督教堂裡。縣委幹校問為了利用靜宗寺廟房的木材和瓦料來興建校舍,曾強迫寺內和尚寫“自願贈送書”,並要他在上面蓋章(省監察廳和財政廳監察處正在調查)。   搗毀佛像、強賣寺廟鐘、罄、供器等現象各地也有發生。據樂清縣初步統計,農業社在鄉幹部支持下曾出賣寺廟五百斤以上的大鐘五隻。大荊鄉人民委員會還出具證明給農業社強迫和尚賣鐘。柳市柳峰農業社特別請了溫州鐵匠將一隻重達一千多斤的古鐘橋隧賣給收購站。   不少地方還有歧視、侮辱教徒、干涉宗教生活的現象。瑞安縣仙降區新降鄉幹部,當佛教徒過宗教生活時,故意到寺廟開會,用查問他們身份的粗暴做法阻止他們的活動。(浙江省宗教事務處魏紀森)   來源:新華通訊社編:《內部參攷》第2158期,195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