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挥国家监察机关在反官僚主义斗争中的作用   <《人民日报》社论>   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指出:进一步扩大国家的民主生活,开展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是目前国家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国家监察机关应当在这个斗争中充分发挥它的应有作用。最近监察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已经根据党的这个指示布置了1957年的工作,要把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贯彻到今后的一切工作中去。   在我们的国家里,专门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实行监督和检查的机关,就是各级国家监察机关和它们的派出机构。国家监察机关的具体任务,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之下,密切结合国家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对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管理部门执行国家政策、法令、指示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它们正确地执行国家的经济文化建设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计划;同时还处理人民的申诉和控告,办理违法失职人员的纪律处分案件,以维护国家纪律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为此,各级国家监察机关就应当经常对官僚主义和其他不良行为进行斗争,不断地巩固国家机关,提高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管理机关的工作效率。   在过去几年间,各级国家监察机关一般地是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的。它们同党的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机关密切配合,依靠广大群众和干部的积极支持,检查处理了不少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损害人民利益的事件,打击了官僚主义。在处理人民的控诉方面,据不完全的统计,1956年上半年各级国家监察机关收到人民来信六万三千多件,接见群众来访一万五千多人次。对于这些来信和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国家监察机关除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外,还从中选择了比较重要的案件,直接进行调查处理,有的还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处理。这在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法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上起了一定的作用。有些国家监察机关,还通过检查和人民来信来访的综合研究,系统地反映了一个地区或一项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提出了一些重大的建议,有助于领导机关了解情况和纠正偏差。   但是必须指出,改进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管理机关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的斗争。许多国家工作人员不深入群众,不认真调查研究,不愿意作艰苦细致的工作;片面地扩大行政的权力,不耐心地向群众和下级工作人员解释国家的政策,不虚心地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甚至对他们的意见实行压制;机关生活铺张浪费,不爱护国家资财,不关心群众的疾苦。个别品质不良的分子为了个人的或本单位的利益,甚至不惜利用职权压制批评,欺压群众,侵犯群众的利益。至于机构臃肿庞大,层次繁多,人浮于事,更是当前国家机关中的普遍现象。这种现象反过来助长了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严重地影响了机关工作的效率,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因此,国家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自己的工作,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发挥它的应有作用。国家监察机关如果能够很好地协助政府机关和企业部门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消除官僚主义的病害,这就会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更加巩固我们的国家机关。   国家监察机关在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中,一方面,应该深入检查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特别是要检查他们不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就作出决定、指示、命令的不良作风;另一方面,对下级机关和下级工作人员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在进行检查的时候,应该追本求源。如果他们的错误同上级领导机关的某些错误和缺点有关,就应当认真地、彻底地检查上级的错误和缺点,求得问题的彻底解决,而不应当马虎了事。1956年第二季度,监察部和煤炭工业国家监察局对煤炭工业部所属十六个矿务局煤炭质量低劣的检查,就是一个较好的例子。这次检查,不但揭发了煤炭生产单位工作中的缺点,而且着重检查了煤炭工业领导机关对质量指标的执行情况缺乏经常的检查和考核等问题,对改进工作有很大帮助。   认真检查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的官僚主义,需要有坚定的原则性和顽强的斗争精神,需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检查相结合,还需要各级监察机关的负责人员亲自动手。但是,许多监察机关却很少检查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缺点;很少检查县、专区以至省的领导机关给下级布置的任务是否过高过大,是否有只注意完成任务而不交代工作方法、不管政策执行情况等现象。有时下级监察机关在检查中遇到困难,上级监察机关也没有给予及时的有力的帮助。这就严重地影响到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不能更有效地同官僚主义作斗争。这些现象是不应该长期存在的。各级国家监察机关应该认真纠正这些缺点。   官僚主义是一种很顽强的习惯势力,绝不是监察机关孤军奋斗所能奏效的。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必须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首先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积极参加。各级国家监察机关必须认真地改善自己的工作,加强政策、业务学习和实际情况的调查,进一步同党的和国家的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动员广大群众开展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