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貴州省民族地區糧食工作中的問題   新華社貴陽18日訊:9日閉幕的貴州省財經工作會議,檢查了幾年來民族地區的糧食購銷工作。到會代表的發言和會議提供的資料,証明少數民族地區的糧食工作存在不少缺點和錯誤。   最普遍的缺點和錯誤是,單純地執行統購統銷政策,忽視民族地區的特點。少數民族聚居的邊遠山區,一般土地瘠瘦,糧食產量不高。但過去隨征帶購時,採取典型代表一般核定增產指標的辦法,致造成某些地區評產偏高,統購中不該購的購了,該少購的購多了。在政策宣傳中,也是不深不透,如有的幹部說:“凡是少數民族有姑娘的戶都給三斗糧食。”群眾問道:“政府是不是規定叫我的姑娘坐花坡(談戀愛)?”引起了少數民族人民的誤解。個別幹部至今還錯誤地認為,凡是除了口糧、公糧、種籽、飼料外,多餘的應全部賣給國家。更造成了群眾的錯覺。   購、銷掌握不合理,也是造成留糧量不足的主因之一。各地幾乎都採取了統購任務逐級加派,統銷指標層層扣減的辦法。根據望謨縣、清鎮縣馬場鄉的檢查,望謨縣統購任務1954年超過45%,1955年超過40%,有一個鄉佈置任務一萬斤,結果完成十萬斤,造成農民普遍缺糧;清鎮縣馬場鄉在評議供應數字時,由八萬多斤壓縮到四萬九千多斤,實際留糧量又偏低,群眾普遍不夠用,要求增加供應。   對少數民族習慣必需的用糧,一般沒有制定切合實際的照顧辦法。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56年統購時,雖有過明確的規定,但購銷任務較緊也就沒有貫徹執行,流於形式。加上有的幹部對少數民族人民的特殊用糧片面地認為是浪費,因而該照顧的也不照顧。鎮寧縣青杠鄉有一戶死了老人,要求供應大米二百斤,拿了証明文件到區裡,區幹部說:“你們馬馬虎虎抬出去埋了算,何必找麻煩。”政府未供應,他們回家就殺了一條大牛出氣。安龍縣八坎鄉一戶布依族也發生了同樣的事,因為無糧食,親友拒不上門,只好臨時請鄰居幫助把棺木抬到屋後埋葬。群眾對此感到非常痛心,說過去有好崽(兒子)能辦好喪事,現在有好崽也不能辦好喪事了。   習慣用糧沒有解決,同時影響了青年男女的正常社交活動。水城縣塢鉛鄉苗族姑娘坐花房,青年去串月(談戀愛)。因為缺糧不能做飯給他們吃,青年生氣將花房燒掉。這樣引起了青年男女擔心不好找對象,老人怕兒子找不到媳婦,因而對糧食工作極為不滿。   此外,在供應數量、手續上規定太死太嚴。安龍縣么塘鄉規定每場開倉二次,但距糧倉二十里外的地方來買糧,每次要等兩天。清鎮縣馬場鄉還規定毎次只准購買十斤糧。又如安龍縣永和鄉每人每月供應量偏低(最低十八斤),以致群眾思想抵觸。   這些缺點引起了會議的極大注意。在檢查的同時,提出了一些相應的措施,糾正偏差,以適合全省民族特點。(魯興倫編)   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攷》,第2182期,195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