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宣传工作干部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疑虑和分歧意见   <新华社> ## 参加中共广东省委宣传工作会议的宣传工作干部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疑虑和分歧意见   新华社广州20日讯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工作会议在17日结束。参加会议的一千六百多个党内外宣传工作者,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有下面一些疑虑和分歧意见: ## 一、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存在的疑虑:   有人说,目前社会主义制度还未巩固,人民内部矛盾还很突出,提出这个方针,是否为时过早?苏联没有提出这个方针,不是一样建成社会主义吗?   有的说,贯彻这一方针,只有使矛盾更加突出,怎么能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呢?既然在高级干部中有90%的人思想不通,那末中央提出这个方针是否脱离群众? ## 科学界有人认为,科学研究是要有基础的,今天基础还不巩固就提出来“争”,会不会“冒”?   有人说,“放”和“鸣”最低限度应以宪法为标准,否则将天下大乱。有人担心在目前的五百万知识分子中,只有10%的人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提出“放”,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否站得住脚?香花会不会为“毒草”毒死?   有人对贯彻这一方针有六怕:怕“围剿”;怕升级(即思想问题变成敌我问题);怕丢脸;怕撤职;怕检讨;怕人心大乱。   有人怕一“鸣”起来,敌人也有言论自由。过去说一百朵花都可放,只有一百零一朵花即反革命的花不能放,为什么现在又说可以出蒋介石选集? ## 二、对“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理解,还存在若干分歧意见:   “放”和“鸣”是否要有一定的条件?有人认为,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花开有季节,鸟鸣也有时候,“放”和“鸣”如果没有一定的条件,就会引起大乱;但也有人认为,不应该有什么条件,一篇“草木篇”毒不了几个人,反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没有什么可怕。   争鸣应否公开提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思想?有三种意见:“(一)不应公开提,人民内部既然有宣传唯心主义的自由,公开提了,反增加思想顾虑,只要由领导掌握即可;(二)应该公开提,旗帜鲜明,有不同意见,可以大家来争;(三)可以提,但不必经常说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只要在争鸣过程中贯彻就行了。   对于党的方针、政策,是否可以争鸣?有三种意见:(一)党的方针政策是完全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制定出来的,不能争鸣。特别是涉及到军事、外交、经济建设计划等,更不能争;(二)经过争鸣才能使干部思想更趋明确,更好贯彻执行。有错误,也可以在争鸣中不断修正;(三)原则上可以争,但方针政策制定出来是要马上付之实施的,争来争去,会影响它的贯彻,如何具体做,还应研究。   对党内如何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人问,党内有组织性纪律性,因此在贯彻这方针时是否另有一套规定?有人认为,共产党员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对问题的看法也绝不可能毫无分歧,因此有不同意见也可以争鸣一番,但也有人认为党内不应提什么“争鸣”,而是接受真理、提高认识的问题。   “百家争鸣”方针应否在党校中贯彻?有的说要看学校的领导力量和学员的对象;有的认为在教员中可以,在学员中则不行;有的说党校中心工作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正确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什么东西可以争鸣,如何争鸣,都要看是否符合这一原则;也有人说,理论联系实际方针本身就包括着“百家争鸣”的精神,因为正确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是要经过争论、辩论、思想交锋的过程的。   有人问,报纸是否可以作为争鸣的场地,特别是县报?报纸是党报,要贯彻党的意图;它又是群众的报纸,要照顾读者的兴趣,因此应否和如何在报上“放”和“鸣”,党委应给予明确的指示。   学校里(特别是中、小学)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否可以“争鸣”?是否允许教师传播唯心主义观点?有人认为学术上的争论是可以的,但讲课还是要根据教学大纲进行;而有些人则认为教学大纲并非法律,决不能迷信。有人说,儿童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在儿童文学园地里不能贯彻“百花齐放”方针;根据同样的理由,在小学里不能贯彻“百家争鸣”方针。   农村里是否也可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有的认为农民文化水平低,抗毒力差,并且忙于生产,因此不应“放”和“鸣”;有人认为农村也可以“放”和“鸣”,问题在于领导,如过去讨论弃农就商、合作化优越性等就曾“放”过,“鸣”过,而且农民的技术改革问题也要很好的“争鸣”。   许多人对“马”家何时出马,很难掌握。太早会限制“放”和“鸣”,太迟又使人心混乱,无所适从。   有人要求明确“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与民主集中制的区别和关系。这方针提出后,纪律有些松弛,一些个人问题闹得很凶,都以“放”、“鸣”为借口。   有人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看作是适用于国家一切工作和整个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方针,因为它的精神是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追求真理;但也有人不同意,认为这仅是发展繁荣科学、艺术的方针,不能到处乱套,否则会造成思想混乱。 ## 三、对于广东贯彻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估计,也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一种看法认为广东还没有真正“放”、“鸣”起来,原因是:(一)领导上抓得不紧,态度不明确,有怕乱的思想;(二)地盘少,有些教授说“英雄无用武之地”。中山大学过去有自己的出版社,有许多刊物,现在却只有一个学报。其次资料也缺乏;(三)有些人思想上有顾虑,怀疑这一方针是“诱敌深入”,讲错了将来要挨“整”;(四)科学家本身拿不出东西来;(五)编辑水平低。一次有一篇“琵琶行”诗画的评论,把“琵琶行”误认为古诗十九首。且往往把好的稿子退了,不好的登出来。   另一种看法认为广东的“放”、“鸣”已开展起来。许多久没动笔的作家也动起来了;文艺批评也较前活跃了;戏剧方面也出现了新气象。   文艺批评方面,有人认为广东也开展得较差,好的东西没有表扬,坏的也未受到批评。 ## 四、继续“放”,还是“收”?   对“放”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认为“放”应该有领导,不能自由泛滥地乱摆摊子,什么都大量出版;一种认为既然“放”,则什么都可以拿出来,你有放的自由,我也有批评的自由,经过交锋,才能分胜负。   怎样才算是有领导的“放”呢?有人认为主要抓两条:一是加强对人民群众政治思想教育,扩大社会主义思想阵地;一是加强对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批判,以缩小非无产阶级思想影响。也有人认为所谓领导的“放”,就是要有原则,不能无原则的迁就,许多乱子往往就是从迁就中来的。   有的认为,只“放”不“收”,则香花、毒草就没个结论。但是,什么时候才是收的时机,不好掌握。毛主席批评陈其通等人,是否因为他们的文章发表得不是时候(过早)?有人认为,“放”是长期的、永远的,“收”是一时的,或根据需要收一下。好像一个问题提出后,经过反复的充分的讨论后,就要做结论。有开花,有结果;随后又会开花,又会结果,这原是很自然的。因此对“放”和“收”,不能理解为先放后收。毛主席提出“放”,是针对90%的高级干部对这个政策认识不清而言,并不是表示现在先“放”,只有“放”,到某个时候才“收”,只有“收”。    来源:1957年4月20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