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扬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毛礼锐>   社会主义的社会,人民内部还是有矛盾的,矛盾是永远存在的。但是有了矛盾便需要解决,在矛盾的不断发生和解决的过程中,社会便不断前进。   人民内部的矛盾应该怎样正确地处理,毛主席已作了英明伟大的指示。我个人的体会,认为发扬民主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途径。   老实说,我是受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影响很深的一个人,经过学习,逐步明确了资产阶级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之间的区别。但是讲到民主,必须弄清楚两个问题:第一,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第二,民主和集中应当怎样结合?   在学习“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我参加学习的那个小组,似乎比较多数同志认为民主是手段,而对于一位同志认为民主是目的的观点则几乎一致加以否认了。但是我心中总觉得这个问题似乎没有圆满解决。我拥护“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的说法。当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禁发生“深合我心”之感。我觉得这句话的意义很重大。因为如果仅仅把民主当做目的,就会盲目追求民主,以致走向极端民主化的道路;但是如果反过来仅仅把民主当做手段,那就可能会产生漠视人民民主权利的思想。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只有合起来说才是全面的,才是对人民、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利的。   民主集中制也是不易正确理解的。这点和前面说的民主是目的还是手段的问题有关系,民主目的论者易于偏向民主,而忽略集中,甚至对集中有反感;民主手段论者易于偏向集中而忽略民主,甚至可能变成专断。我认为集中,一面应该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一面还应该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指导下的集中。这就是说,在集中时应根据群众的意见;但同时又必须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这样就可以克服主观主义的毛病。我感觉到有些领导同志,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往往不能恰如其分,有时在发扬民主时,为群众的分歧意见所迷惑,只是把群众的意见凑合起来做成结论,不能坚持原则,而成为群众的尾巴;但有时又对民主重视不足,先决定了一个主观的方案,只是征求征求群众的意见罢了。这样的结果,并没有真正解决矛盾。   我说发扬民主,所指的就是“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的民主,就是合乎“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民主。   怎样发扬民主呢?我要说的,就是坚决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两个伟大的方针。这两个方针鼓励了各个民主党派和高级知识分子的积极性,我个人的心情是觉得“畅快”、“责任重”!这两个方针的提出的本身,就起了加强团结的作用。如果能很好地贯彻这两个方针,那末,人民内部的矛盾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解决。   要贯彻这两大方针,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对这两大方针深信不疑,如果一见到民主就害怕,就想“收起来”,那就贯彻不好,那就会陷于形式,或竟淹没了民主。如果说“民主是目的,也是手段”,那就只有创造条件,逐步扩大民主,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才能动员一切力量来建设社会主义的祖国。“放”的道理就在于此。   有矛盾便要揭露,只有揭露了矛盾,才能解决矛盾。矛盾的揭露与解决,都有赖于充分发扬民主。我们应该承认,努力克服官僚主义可以减少和克服矛盾,但克服官僚主义也必须依靠民主,没有民主的客观力量,官僚主义是不容易克服的。   高级知识分子特别关心“百家争鸣”的问题。我对于“百家争鸣”寄了很大的期望,事实上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于这个方针的执行上是不够满意的。主张“收”固然不对,即使在执行中缩手缩脚,甚至发生妨害“百家争鸣”的错误,这些都应该认真检查和改进,否则徒然喊了一阵,而实际却并没有展开“争鸣”。   “争鸣”必须有地盘,讲坛和报刊杂志就是“争鸣”的地方。“争鸣”当然首先是“争鸣”者本人要有问题,有独立见解,然后才可争可鸣,要展开研究工作才争得起来;但是负责报刊杂志的同志,也应该极力设法来鼓励和争取大家起来争鸣。然而事实并不完全如此。有些报刊杂志要求作者根据编辑部的愿望提出问题来讨论,而不是根据作者研究的成果来提出问题。结果,编者与作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编者的主观计划不能实现,而作者的文章又找不到发表的地方。有人写过一篇关于“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陶行知的教育遗产”的文章,送给一个报纸去发表。从去年7月到现在还没有发表出来。这个例子引起了不少高级知识分子的关怀,朋友们常问到这篇文章的下落如何?作者只有说不知道。有人做了一篇争论性的文章,经过科学讨论会讨论过,把它送到一个教育刊物上去发表,回答说:“我们现在还不打算开展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无怪有些高级知识分子仍然抱着“清高”的态度,不愿意写文章,以免自讨“没趣”。也有人慨然地说:“百家争鸣”很难!   由于编者和作者之间有矛盾,而这个矛盾又没有很好地解决,所以“百家争鸣”的局面并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当这个方针初提出时,争论了一番什么是“家”,什么是“争”,什么是“鸣”等等问题而外,实际上争的问题并不多。现在似乎又在谈“放”的问题,我希望紧接着便应该拿出一些实际问题来争一争。我更希望“百家争鸣”不要一阵风就过去了,而要经常化。不要由报刊来决定争论什么问题,而要从作者提出问题,也不一定在一个时期集中争论某一个问题,有什么问题就争论什么问题。只有长期贯彻这个方针,学术问题上的矛盾才能统一起来,学术才能真正发展起来,以推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矛盾是发生在各个方面的,在思想上、学术上以及具体工作上,都不可免地会有矛盾。然而这些矛盾只有让大家讲出来,让大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解决的办法来。有些问题,在争论后,可以由领导方面根据群众的意见和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加以集中;但有些学术方面的不同意见却不能由领导上来集中,作出结论,只有经过长期、充分的自由讨论,从科学研究过程中来逐渐统一认识,获得解决。争论久了,真理自然会出来。有一些学术问题,限于目前的条件和水平,不能解决的,也就不一定要急于解决。   有些领导同志,对于某些重大问题,例如教育方针问题,采取比较简单的办法就很快地作出结论,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新的矛盾,而旧矛盾又并没有解决。有些同志似乎不大相信科学,把民主集中制简单化,在民主方面以为开几个座谈会就够了,不去组织科学家做科学的研究,得出科学的结论,而只是根据群众的常识或者感性认识,就作出重大的决定。为什么有些决定贯彻不下去,就是因为这些决定没有科学的根据。不是迁就了群众的意见,便是偏重了主观的意见。我以为民主集中制要行得好,有时还需要科学的帮助。   一谈到民主就难免有批评,怎样培养正确的批评态度,开展健康的批评风气,也是值得注意的问题。当然首先应该注意团结,一切批评都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但是如果采取的批评方法不合式,那就不能达到团结的目的。有些人对这个说法不一定同意,认为只要愿望好,方法问题不重要。这几年来的事实,证明了这种看法的错误。高级知识分子有自己的特点,如果批评的方法不合适,结果是沉默、不说话,是表面的团结。过去在批评的方法上是有缺点的,有时几乎把斗争和批评混淆起来了。在人民内部,应该采取和风细雨的批评方式,而且这种批评方式对于知识分子也是比较合式的,收效更大的。解决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任何一方打倒另外一方,而是“是”的一方说服“非”的一方,因此,“讲理”就成为主要的批评方式了。讲理就需要“治病救人”的和气与耐心,不要火气太大,不能急躁。高级知识分子对过去的批评,犹有戒心,所以缺乏争鸣的勇气和劲头。为了真正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如果不注意到这些方面,是会发生困难的。当然,被批评的应有“反求诸己”“闻过则喜”的精神,应迫切要求进步,一面能接受批评,一面还要能够自我批评。凡是坚持错误,不愿接受批评的人,都会引起群众的不满,都可能遭遇狂风暴雨。高级知识分子固然是国家的财富,值得尊重;但是高级知识分子自己首先应该自尊尊人,否则老是要别人尊重自己,愈受尊重反而愈拉起架子来了,这样的架子终于是会倒下去的。   毛主席的讲话,使我深受感动。我对于民主是有信心的,为了使民主得到更健全的发展,全国人民的力量都能发挥出来,一心一德地来迅=速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所以我愿意把我要说的话说出来。但是我愿意向所有享受民主权利的公民,特别是高级知识分子,提出忠告,就是个个人都要珍重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且要善于运用这个权利,为六亿人民服务,不是专为自己服务。    ----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