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作协讨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本报讯】 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在昨天下午举行了理事会扩大会议,结合学习毛主席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讨论如何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出席会议的有:方纪、李何林、王达津、朱以书、张学新、高熙曾、邢公畹、雷石榆、袁静、朱维之、杨润身、章嫈、蓝澄、鲍昌等二十余人。   会议围绕学习问题、创作与批评问题、创作环境问题、“作协”和“新港”的工作问题等,展开了讨论。   在讨论中,有许多人在谈到自己的学习心得的时候,联系到文艺界存在的一些问题。邢公畹说有一定艺术水平、有一定新的看法的作品,都应该有发表的机会,对某些作品不应该忙于下结论。他也谈到在批评家与作家之间,作家与作家之间,以及编辑与作家之间,建立互相信赖的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过去是存在不信赖作者的现象的。王达津和高熙曾都谈到在文艺创作和理论研究中,都存在着模拟别人,缺乏独立思考,或揣想领导意图,不够大胆的倾向。他们认为这主要是有些人先设定了一个模子,去衡量作品所造成的。关于这一问题,袁静指出编辑虽然应该享有选择稿件的权利,但也应该尽量避免个人的爱憎。同时她又从另一个角度提出:应该反对盲目崇拜权威的思想,有批评也应该有反批评。韩文佑的书面发言,对“新港”的选刊稿件提出了意见,他认为刊物上发表的某些文章质量低,产生了不良影响,是编辑的责任。袁静的看法是不同的,她认为这是不公平的,一方面说是要大胆的放,而出现了大家看法不一致的文章又要指责编辑,编辑的工作就更不好做了。在会上也有人联系具体工作检查了在思想上存在的教条主义倾向,和某些党员作家在日常生活中表现的宗派主义情绪。   最后方纪发言,他说,目前主要应该注意两方面,即要做到真正的思想解放、大胆放手;并要创造适应贯彻这一方针的创作环境。他强调指出作家协会应该真正成为作家自己的团体,要大家放手,互相监督,以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他同意李何林的建议,今后不但要利用文字来“鸣”、来“放”,也可以通过座谈会专题讨论的方式,扩大“鸣”和“放”的活动环境。   中国作家协会天津分会在这次理事会扩大会议之后,还将继续举行座谈会,深入贯彻推行这一文艺方针。    来源:《天津日报》1957年4月28日。